第五百零七章 狼人服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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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了,只要狼人还有一口气在,林磊就能将其救活,所以林磊现在根本用不着担心狼人的死活,因为狼人根本死不掉。

“嗷!人类,你这到底是什么火焰啊?快点把火焰收回去好吗?”狼人竟然张口开始说人话了。

“哎呀?你还会说人话啊?我以为你就会嗷嗷叫呢!”林磊也是被狼人惊了一跳,他还以为狼人不会说人话呢,哪成想,这狼人竟然会说人话,这还真是神奇啊。

“我会说人话,还请你将这金色的火焰收回,刚才是我冒犯了!只要您肯放过我,我保证不再找您的麻烦了!”狼人点了点头,求饶道。

“我若是把这金焰收走了,你再继续偷袭我,那我可怎么办啊?”林磊看着狼人,冷冷的问道。

“您请放心,我狼人一族说话算话,我答应您的事情,是绝对不会反悔的!”狼人拍着胸膛保证道。

狼人觉得,若是自己再被这金焰烧下去的话,肯定会被烧成灰烬的,所以一向高傲无比的狼人也只能低头服软了。

“好吧,我本来也就没有杀你的意思,我只是想让你知道,凡事不要太霸道。虽然无意间闯入你的领地,是我的不对,但我也不是故意的!”林磊淡淡的说道。

“我知道了,前辈,您说的对,这次是我鲁莽了!”狼人非常谦虚的点了点头,眼巴巴的看着林磊,道歉道。

狼人现在是什么都不敢想了,它现在只求林磊能够赶快将自己身上的金焰移走。

不光是金焰的温度高,可以烧死狼人,还有一种,处于狼人的本能,狼人也是非常惧怕火焰的。

要知道,狼人和狼差不多,都是一个老祖宗,所以狼怕火,狼人自然也怕火,就像惧怕银一样。

传统的银器,其实被称为神圣金属的银的作用不过是阻止伤口的细胞再生,使狼人那惊人的生命力无法发挥再生的能力,普通武器造成的伤口通常在一到两秒之内就会完全愈合,换句话说,银制武器唯一的优势就在于它造成的伤口几乎不可愈合。

所以说,银是狼人最惧怕的,但火和银一样,狼人同样惧怕,这是一种野兽的本能。

只要是野兽,都是惧怕火的,因为它们习惯利用黑夜的掩护进行捕猎活动,光亮使它们无所遁形,于是就没有足够的安全感促使它们进行没有把握的捕猎活动。

而我们人类更适合在有一定可视度的情况下活动,有篝火也利于我们的防守和反击活动。不寻常的篝火或许会招来好奇的野兽在附近逡巡,但很少敢于将自身暴露在我们的视线中,因为它们本性上怕人。

当我们在漆黑的环境中用手电突然照射夜行动物的脸时,由于它们的眼睛一下子不能适应明亮的光线而造成视觉障碍,它们通常会有一段短暂的反应迟钝期,这种突如其来的刺激对于动物是个打击,可以在一定情况下吓退动物。用手电筒直射它们的眼睛比晃来晃去地照射更有效。

即使是老鼠那样机敏胆小的动物,在突然的强光下也会有几秒钟的迟疑,你甚至可以用木棍直接击中它。夜间出猎的猎人会在枪上或帽子上安装一个照明灯,趁动物在强光下措手不及的时候开枪。由此可见,动物惧怕火焰,已经成为了本能,而狼人也逃脱不了这个。

当然,还有一种说法是,在进化过程中,狼的先辈或者自己被火所伤,慢慢的,动物的记忆累积让它们和它们的后代认识到火的危险性。温度和亮光,是魔物非常惧怕的东西,狼人自然无法成为例外。

现在狼人之所以非常迫切,想让林磊将金焰收回,不仅仅是因为肉身上的灼痛感,更多的是对火焰的一种惧怕,尤其还是金焰这种如此霸道的火焰,更是让狼人生不起一点反抗的念头了。

“既然你都这样说了,那我就收回金焰吧!”林磊说完,直接对着狼人身边的金焰招了招手,示意让那些金焰回来。那些金焰在接收到林磊的命令后,自然是非常听话的跑回到了林磊的身边。

“前辈,还有我身上的!”狼人指了指正在烧自己身体的金焰,刚才林磊只是将围着狼人的金焰收回了,并没有将狼人身上的金焰收回。

“别着急,一下一下来!”林磊说完便又对着狼人身上的金焰一招手,那些金焰也非常听话的从狼人的身体上离开了,回到了林磊的身边。

那些金焰回到林磊的身边后,林磊便直接将其收回到了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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