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8章 经略河西走廊(2 / 2)

加入书签

曹跃道:“西北宣抚使司高级民调参事,朝廷编外人员。”

边宗廉犹豫道:“那岂非说大人成了大帅的私署……”

曹跃笑道:“先生若是计较名分,那便不是先生了。”

胡聘之此时也想了许多,他在山西的新政其实推行的还不错,兴教育,办工厂,开矿山,哪一项都使得整个山西蒸蒸日上。朝廷也不是看不到,只不过因为政治之争,便无视新政带来的种种好处。胡聘之也曾想过朝廷会不会再次启用自己,但即便启用自己,以自己现在五十八岁年龄,几年之后六十几岁了,尤其是新政被取消之后维新变法者士气被打击,哪还会有人继续拥护新政。远的不说,就说自己从山西带来的青年们,他们的脸上充满着对未来的担忧和对一腔热血无处可用的失落。

几年之后再出山,别说自己有没有信心推行新政,便是自己有信心推行,有没有人帮助自己还说不定啊。

想到此,胡聘之下定了决心,说道:“哈哈哈,曹大帅,你若是不嫌弃我连累与你,那又何妨名分?”

曹跃立即起身长揖道:“多谢胡大人深明大义。”

胡聘之道:“我需要带一些人前往河西走廊观察,如何开发河西走廊,如何在河西走廊治理一番。”

曹跃立即说道:“胡大人放心,一切交给我来。大人乃民调参事,调查民众生活习性,算是帮办,谁能有多少心思。”

“但是陶大人那里如何交代?”邓洲忽然提出来一个非常重要的难题,胡聘之和陶模两人相互攻伐,在督抚不和在朝廷之中都有名,陶模岂能留胡聘之在甘肃?

曹跃笑道:“恰恰因胡大人与陶大人有过隙,胡大人留在甘肃才不会被人说事。陶大人一直以来反对的并非新政,而是帝党而已。”

“帝党和新政有区别?”邓洲苦笑道。

曹跃道:“当然有区别,区别大了。后党并非不支持新政,例如关于科举改革,后党对于科举改革的呼声比帝党官员还要急切。”事实证明,中国的八股科举考试就是一群后党人终结的,而帝党的人因为顾虑太多反而下不了手,所以说后党虽然是保守党,但保守党也在寻求进化和改变,他们顾虑的不过就是帝党的一些能够影响到他们利益的举措,再加上光绪急于表现,妄图摆脱老臣的控制,而年轻官员也想取而代之,于是才形成了两派水火不容之势。

说到底,不管是帝党还是后党,关于变法的斗争只是一个借口,没有变法也会找出其他借口来,这本身就是一个朝代臣子的新陈代谢过程罢了。

最后曹跃说道:“胡大人,不管是支持变法的官员还是反对变法的官员,不过是理念之争罢了。为的都是我大清国和天下百姓的富足,重返中华荣耀,让我大清帝国成为世界霸主之一。所以这次变法失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倒也并非是一种失败,势均力敌的双方最终只留下一方,朝廷不再将精力放在内斗之中,后党则将会全力以赴建设国家。所以帝党失败也并非是一种坏事,失败之后,大家才能有心思转移原来的斗争目标。我觉得,对抗是暂时的,合作才是长久的,对抗下去只能带来两败俱伤,最终损坏的还是国家利益。您说呢?”

胡聘之点了点头,曹跃的这番话很有道理,合作才是长久道理,对抗只能带来两败俱伤,帝党和后党之争不过尔尔。帝党失败了,后党成功了,那么后党可以把精力放在治国上吧。只是胡聘之不相信后党的人能够治理好国家,让后党的奕劻治国?他不把天下贪污下来才怪。胡聘之在京城的时候可是看到了奕劻的奢侈,出手阔绰也就罢了,据说他喝的鸡汤那只鸡从出生到杀都是吃人参长大。

曹跃道:“胡大人,河西走廊能否重现塞上江南之美韵,全赖你尔,还请考虑再三。”

胡聘之用了一个晚上考虑前后,他顾虑非常多,首先他作为一省大员却成了年纪轻轻的曹跃的下属,在面子上过不去。其次曹跃到底是什么打算,他也摸不着头脑,是真心实意办新政,还是沽名钓誉,更或者是为了害自己?这都是他要顾虑的,可一想到许多维新新政半途而废,自己的主张还没有完全呈现就要回去种田读书,着实让他心有不甘。

五十八岁,回到家中颐养天年岂不是浪费自己的人生?而且在河西走廊推行新政远离京城,原理重要地带,掣肘更少,若是将河西走廊经略成功,成为中国最繁华地带,岂非宣告新政的另一种成功吗?最重要的是,这次维新变法失败,许多维新官员被罢官,被驱逐,自己可以将这些有志于改善中国的官员带到河西走廊之中,重新实现他们的理想。

但想来想去,还是决定拼一把,胡聘之决定留下来,亲自前往河西走廊一趟。

次日当胡聘之将自己的决定告诉曹跃之后,曹跃表现得极为兴奋,这更让胡聘之心生感动。

但实际上曹跃心中有把握将胡聘之留下来,让一个五十八岁的官员回家抱孙子过养老生活,无异于将他闷在被子里捂死。胡聘之若是那种甘于平凡的庸碌无为的人,他就不会支持维新变法了。

胡光起知道父亲的决定之后,矛盾至极,被情敌收留,给情敌做下属,他怎么也不能接受。曹跃知道他有心结,便主动向他赔礼道歉,胡光起见曹跃舍下脸面了,便不再追究。曹跃承诺说:“我必定会给你寻一个天仙一般的仙女,补偿胡兄。”胡光起哭笑不得说我又不是色中饿鬼,此前种种冲突既往不咎,我们一起努力经营河西走廊,看看维新这条路到底是对是错。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