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伏击(1 / 2)
三天下来,李承志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潜伏,以及潜伏的价值。
在这三天里,唐宏光与刁德勋根本没有动弹,准确的说,他们的肢体活动幅度不超过十公分,即便是在进食的时候,也看不出肢体活动。与之相比,李承志与罗秀生就根本算不上是在潜伏了。两人每隔一个小时就要轻微活动一下肢体,不然长期保持一个姿势,会让全身麻痹。
李承志不得不怀疑,那两名狙击手是不是感觉不到肢体的反应。
更重要的是,所有潜伏,都是为了最后的机会,哪怕那只有几秒钟,也足够让之前为之付出的几天时间变得有价值。
李承志他们等到的,就是几秒钟的开火时间。
在开火前大约半个小时,刁德勋携带的电台收到了由后方发来的信号,即行动正式开始的信号。
为了避免暴露,那部电台在行动开始前只接收信号,不发出信号。
收到信号后,唐宏光让李承志与罗秀生进入了埋伏阵地。
与李承志的预测不一样,唐宏光没有拆散他们,而是让他们组成搭档,在离公路大约一百米的地方埋伏了下来,而给他们的命令是在战斗开始后,射杀所有敌人,重点压制敌人的自动火力。唐宏光仍然与刁德勋搭档,埋伏在离公路大约三百米的地方,负责首先攻击从公路上通过的车队。
这让李承志与罗秀生都觉得很不公平,可是他们没有办法抗议。
事实上,罗秀生还认为,这是唐宏光故意安排的,目的就是让他们去送死,让他们无法成为狙击手。
当然,李承志并不这么认为。
只是,他也觉得,唐宏光应该是担心他们会碍事,所以不愿意跟他们在一起。
说白了,如果行动失败,那么唐宏光与刁德勋离战场更远,也就更容易逃脱,而李承志与罗秀生肯定会成为敌人的重点打击对象。到时候,他俩将吸引大部分敌人的注意力,而唐宏光与刁德勋将借此机会逃走。
车队出现的时候,李承志更加坚定了这个想法。
要知道,这是一支有五辆车的车队,而且有四辆是军车,另外一辆也是产自德意志第二帝国的防弹轿车。
更要命的是,里面有两辆是枪支无法对付的轮式装甲车。
战斗打响后,李承志立即就把这些顾虑抛到了脑后。不管怎么样,胡思乱想不会带来任何好处。
首先开火的是唐宏光。
他使用的是一把发射十四点五毫米枪弹的大口径狙击步枪,而这种枪,在大战期间被称为反坦克步枪,能够打穿轻型坦克的正面装甲。即便现在的坦克更加厚实,十四点五毫米枪弹也能轻易打穿大部分装甲车的装甲。
只是,唐宏光首先打掉的是车队前面的那两吉普车。
子弹打在了吉普车的发动机盖子上,几乎打飞了整个发动机盖子,然后引爆了里面的油料。
显然,唐宏光使用的是威力巨大的穿甲燃烧弹。
只需要一颗这样的子弹,就能让一辆军用吉普车报废,而且能在让吉普车失控之后干掉车上的所有敌人。
打头的吉普车失控,车队立即减速。
这时候,唐宏光打出了第二枪,准确命中了那辆防弹轿车的头部。
虽然防弹轿车很厚实,但是主要保护区域是驾驶舱与后面的坐舱,前方的发动机舱并没有得到装甲保护。
与军用吉普车一样,防弹轿车也立即报废了。
只是,防弹轿车重得多,而且在被击中之前,司机就已经踩下了刹车,所以在被击中之后没有失控,而是停了下来。
这时候,后面的两辆装甲车与最后的卡车也停了下来。
打第三枪的是李承志,他射中的不是车辆,而是前面那辆装甲车上,一名爬出来准备操作高射机枪的士兵。
问题是,李承志使用的是j-61型狙击步枪,显然无法打穿装甲车的装甲。
更重要的是,装甲车上的士兵是从车体后面的门里下车的,而装甲车的车体正好挡住了李承志的射界。
显然,只要敌人离开了装甲车,就会开火还击。
到时候,李承志显然无法指望用一把狙击步枪对付好几名敌人。
再说了,这些敌人的反应非常快,表明他们是精锐部队。
只是,李承志的担忧是暂时的,还非常短暂。
在他开第二枪之前,一枚火箭弹拖着明亮的尾焰,准确无误的击中了装甲车,而且在装甲车的肚皮里炸开了花。
这下,李承志不需要担心这两装甲车里的敌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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