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新政(2 / 2)
回到宣城后,便直奔渡口。
唐浦泽去了润州,高景同、徐建章和侯弘业等人已经等着了。
在渡口设立县衙的派出机构,称为渡口街道办事处。渡口街道办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征地。
宣城渡口只是一个小渡口,原先有个小村落。不过,江边土地俱为水田,因此周边土地并非无主。此前李丛益在渡口建宣州钢铁,便只能从田主那里买地。尽管有江国公这个金字招牌,田主不敢不卖,但仍然是市场价。李丛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白花花的银子给了地主,然后被埋进银窖里。而李丛益还得自己平整土地,建基础设施。
如今李丛益有了江南银行的助力,想要扩大钢铁规模,这个土地一事,便不能不着手解决。解决的方法也简单,就是官府征地。
在宣城县下设立土储局,由江南银行给予十万两银的授信;由土储局负责征地和土地平整,再加价卖给宣州钢铁和宣州建设。至于具体的征地工作,则由渡口街道办来操作。正好新军淘汰了一批旧宁国军的兵油子,来渡口街道办当这征地恶人,正正好。
同时,还得打个补丁,宣州府将发布规定,允许田地自由买卖,但为了保护耕地,任何田地要改为城镇建设用途或工商厂房用途,均必须由州府审批,否则即视为非法交易,州县有权予以没收。
对此,高景同和侯弘业简直是双眼冒光。
不过,征地的前提是卖得出去地。不过在渡口周边,李丛益早安排郑德水作了规划。一是原有渡口太小,亟须扩建,并要设置相应的仓库场地。二是由于钢铁厂对水车动力的需求,刘载和宣州钢铁的经营层,将在江岸边分出两个厂区,一个负责军品,一个负责民品。三是大强木业也希望在渡口设立厂区。最后是李丛益计划由宣州建设来开发住宅小区,解决工厂配套人员的安居问题——以及,为江南银行开辟房贷业务。
按这个时代的官衙办事效率,渡口街道办事处和宣城土储局仅用三天就挂牌成立,这几乎就是光速速度。征地动作更快,州府以市场价的八成强制征地,而且也不是一地一议。渡口村落有些房产亦在征地范围内,新成立的渡口街道办如狼似虎,几天时间就把人“劝走”了。
渡口街道办的野蛮做法,让许美兰撞见了一次,找到李丛益就哭了一场:“那些衙役,先把人家男人不管老少只打一顿,然后再把家里东西扔到路上,便把人家房子给拆了。简直比强盗还强盗!”
李丛益也是无法。
不搞强制征地,这效率便上不去,这建城的大基建便很难实现大干快上的效果。特别是官府很难从这种私人交易中拿到多少收益,毕竟契税才几个子?而没有一种好的方式来迅速扩大州县的财源,李丛益也总不能继续扩大专款账户,掩耳盗铃式的自己出钱来养这支宁国军吧。
通过增值税的方式,特别是区分普通纳税人和小额纳税人的方式,宣城县新成立的工商税务局成效斐然。一方面,通过发放工商执照,加强对工商业的管理,另一方面通过鼓励公司化改制的方式,极大地扩充了普通纳税人的数量。宣城县在增值税上的月收入收了两个月,绝对量上可能还不够看,但次月增幅就着实喜人,而且预计第三月还将翻番式增长。
对广大商家来说,宣城县工商税务局把原来衙役胥吏的随意盘剥进行了隔离。也算是个善政。高景同便想把这方式推广开来。不过李丛益提醒,宣城县工商税务局的做法,县里得益、商家也得益,但伤害的是那些衙役胥吏的利益。在宣城有州县压着,暂时没问题,但在其他县内,会否出现衙役胥吏继续盘剥的情形?
南唐承唐制,但在州县管理上和宋朝并无太大区别。表面上县一级在编的官吏很少,但实际上是因为很多的衙役小吏并不计算在其中。以宣城县为例,实际上县衙财政供养的人超过两千人,这些人包括官衙的各类文书办事人员,也包括捕快、刀弓手等武装力量,还有打更、卫生等城市管理人员,
在官府的编制上没有,但财政又要开支,便只能给非常低的月俸。但这些衙役胥吏也要养活家人,那便只能找机会就上下其手。
李丛益的建议,是在宣城县进行试点,将衙役胥吏分为合同工和临时工两种,合同工纳入官衙的职员编制,临时工则视为徭役的一种。同时,合同工以适当的月俸水平,而临时工则以低于市场水平按天日结。为此,在县衙广设新局,明确各局的职能和编制。
李丛益实际上提出了新政的设想。但只在县衙施行,且仅在宣城试点,便可以不用向中央汇报,这个胆量高景同和侯弘业还是有的。而新政需要的财政资源,目前来看,宣城县的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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