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新‘时光’身份(1 / 2)

加入书签

“帆船在灵界的海洋上航行,每个月末的夜晚,你都会和女子在船上相遇,她渐渐习惯了你的存在,和你说了很多关于灵界的知识。”

“然而你只是一道懵懂的灵性影子,你并没有如对方所想般有所改变。”

“现在命运来了,你知道只要通过一场风雪祈祷,在今天你就能正式成为‘风雪航路’的选中者。”

“任务:今天前往禹湖市风雪金龙大酒店,参与禹湖外国语学校高三九班的战科百日誓师宴,在宴会上进行风雪祈祷,然后在睡梦中,进入风雪航路并解决船只的威胁。”

林简回忆着脑海中的画面。

原来这个世界之外,还存在着一个神秘的灵性世界。

灵性世界介于现实和灵性之间。

灵性、意识、灵魂甚至真人都可以进入,并且到了那个世界,灵魂和真人之间可以互相触碰。

而所谓风雪航路,实际是那个神秘灵界的一处海洋航道。

一般只有风雪航路的选中者,才能在每个月的月末,在睡梦中被拉入灵界的那艘三桅帆船,乘船在航道上航行。

“所以世界上最早的风行者,就是在几千年前某个月的月末,在睡梦中被拉入了灵界的那艘船,然后在那边掌握了风行者的技术?”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在灵界的一艘船上就能学到并掌握技术?”

“还有我的任务提示中说,我要解决船只的威胁。船只的威胁是什么,意思是那个灵界还不安全?灵界的威胁,不就是诡异么?”

林简心里疑惑,然后想到了一些可能,又感觉有些可怕。

“这次【时光任务】有些特殊,算是特殊的身份任务,这个身份是‘风雪航路’的一道灵性影子,然后作为灵性影子的主人可以通过风雪祈祷成为‘风雪航路’的选中者。“

“可以说任务的好处,一个是完成任务后,应该可以得到任务说明中那个‘女子’的信任,另一个则是任务一开始就能获得的,可以成为风雪航路的选中者。”

伴随任务目标的任务奖励,在任务开始的时候发放,林简前世在手游测试的时候也见到过。

不过这种情况,一般都是玩家领到一个任务物品,任务物品本身就能让玩家获得一些特殊属性,但是只有完成任务才能把任务物品转化为普通物品。

如果任务失败了,任务物品就会消失。

这次的任务奖励性质类似,‘风雪航路’选中者的身份,就是一种任务奖励同时也是任务物品,如果自己完不成任务,不仅奖励消失,自己这个人也就没了。

“既然任务出来了,那也没得选了,千方百计去完成吧。”

“要是继承这个身份,那个女子也许可以在现实中帮我解决付薄衫的问题。”

“亦或者,就像最早的风行者从风雪航路里掌握风行者的能力,全世界这么广而告之风雪航路的历史,也许风雪航路和超凡世界的联系比我想象得要深。”

“也许解决了船只威胁,就能得到成为超凡者的东西也说不定。”

“现在,我连怎么成为超凡者都不知道。”

“这也算是一个不错的机会了。风雪航路全世界历史书都写了,虽然普通人以为的风雪航路可能就是个神秘的学校,但至少说明,一定有很多人成功从风雪航路得到过好处。”

“别人能得到好处。我现在作为比普通人强多了的专业六段选手,应该概率更大!”

林简给自己打了打气。

正好,书店的老板声音从外屋传来。

“小伙子,你资料还没查好么,我生意马上要来了啊。”

“知道了老板,我又不是不给钱,您放心,明早就把今天的上网费给您送过来。”

林简起身,向外屋走去。

他得赶紧赶去禹湖市的酒店了。

然而当林简准备拿起手机叫车时,却想起来,这是2011年,别说智能触屏手机在这个平行世界里没有,即使有,也要到几年后,手机打车软件才会出现。

所以,我要打车。

但,我好像没钱?

对,刚才我还在和书店老板赊账来着。

“禹北中学到廷城市市区的打车费,可要至少100元啊。”

林简突然想到了这个严肃的问题。

禹湖市是禹省的省会,而廷城市是禹湖市的县级市,从廷城市到禹湖市市区可至少有几十公里的距离。

这几十公里,坐公交车都得要十块钱,更别提没有出租车师傅,他都不知道风雪金龙大酒店怎么走了。

而且坐公交车慢,等到了酒店,估计人家战科百日誓师宴都结束了。

他需要钱。

他要打车。

但他的银行卡什么的都还在学校的书包里。

现在付薄衫可能还在学校!

怎么办?

怎么办!

林简告别了书店老板,走到书店外面,看着渐渐暗下来的天空,一时之间竟有些无语。

明明前天还是重回高三时代的画面,然而转眼之间,却有一种亡命天涯,学校和家两边都不得回的既视感。

还是得回学校拿银行卡。

付薄衫没那么厉害!

林简安慰自己。

他想到了自己今天先劈断了付薄衫的木桩,然后又破了付薄衫的幻境,接着又杀了付薄衫的虫子,最后又在他身上划了一道口子。

他跑到学校外面,也没见付薄衫有什么特别的手段,追踪过来。

他以前杀杨一山的时候,也不是找杨一山睡觉的时候直接把杨一山‘梦中死’,而是选择水库做成意外溺死。

这一切都说明了,付薄衫的实力也不过如此。

他现在回学校,正面撞到付薄衫就一定会输会死么?

他还是用金手指破付薄衫的幻境,然后拿刀去和付薄衫对砍,对方就一定赢?

他已经走投无路了。

要是那样,光脚不怕的穿鞋的,总不能等死吧,先砍死他丫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