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抬不起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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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流-\/氓是被严格缉查的对象。

法律条文在制定之初就应用了“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就是为了避免产生疏漏造成惩戒不力的局面。

为了管控社会治安,其刑罚最高刑为死刑,与故意杀人罪相同。

但是针对不同情形不同罪状量刑,一般情况下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法制社会,再大的关系也大不过法律去。

张富贵琢磨来琢磨去,与其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

不是说抓了现行,犯了重罪吗?

如果让它做不实,或者是把性质变的轻一点,不就从根子上解决了吗?

然后再去疏通关系,这事儿就容易多了。

与其让关系难办,不如他这个当爹的先把核心问题的压力卸掉。

在北朱乐村,他就是放个屁,都能把地震三响。

对付个徐小珍。

哼——绰绰有余!

张富贵直接找到了她男人孙福,故意将事情黑白颠倒地说了一遍。

两人背着孙福有了苟且,自家儿子倒是可以收了这丢人的女人,至于孙福要不要继续戴有颜色帽子?

让他自己选。

孙福一家子都是老实巴交的庄稼汉,最听不得人说难听话,更怕今后全村的唾沫星子。

绿帽子,让他以后怎么抬头做人?

孙福怒火攻心,一下子绷不住了。

不问青红皂白,一巴掌将徐小珍掀翻在地。

紧接着,拳头、巴掌、鞋底……狠狠地招呼到了徐小珍脸上、身上。

一遍又一遍地辱骂她。

一个接一个响亮的耳光落下。

周围的村民们则纷纷爬到梯子上墙头上瞧热闹,就这么冷漠地瞧着。

这些眼神,就像一盆盆脏水,压得徐小珍几乎喘不过气。

“贱-\/女人,勾搭村长的儿子,不就是图人家家里有钱嘛!”

“这种女人就得打,三天不打啊,她就会上房揭瓦!”

“丢我们女人的脸!就该打!打死活该!”

徐小珍无论如何痛哭辩解,也没有办法明了自己的清白。

趁着她还剩一口气,孙福直接将她从地上拖拽起来,拉去民政局办了离婚。

徐小珍被眼前这个看似老实、实则暴虐的丈夫打怕了,哆哆嗦嗦、失魂落魄地领了离婚证。

无处可去,还不敢回娘家。

见徐小珍自此没了倚仗,张富贵两口子露出了真面目。

张富贵的婆娘赖春花指着她的鼻子,脏兮兮臭烘烘地骂了好大一顿。

等到赖春花骂完,张富贵冷笑一声。

“呸,真是丢人!

在玉米地里勾引我儿子,你才是那个女流-\/氓!

你以为把兵子送进局子里,你就可以安心了吗?”

骂完解了口气,继续威胁道:

“告诉你,你娘家一大家子人可还在村里住着呢。

你那个没结亲的妹子,她的名声可全被你败坏了!

为今之计,你只能去公安局自首了,就说是你自愿的。

这样的话,我还可以考虑考虑,在村里帮你把这事儿圆回来。”

具体怎么圆,他也没说。

哼,先把自家儿子的罪名减轻了再说。

至于这个丧门星女人,爱哪儿凉快哪儿凉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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