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大荒唱情歌(2 / 2)
整个人被他们大战的于波震碎的山体给埋在了地下,飞了好几天才挖出来。
这里真正的洞天多如牛毛,到处都是,搬血境的猛兽根本就不敢出动,只能窝在家里吃草。
“这就是三千州的大荒吗?恐怖如斯。”宋华这一刻,都有点后悔勇闯大荒了,可是没办法啊,想要变强,就要付出代价。
“强者总是孤独的,如今我已经孤独了将近一年,还不是强者。”他自言自语的走着。
没有人说话,他就跑进一些弱小的猛兽打一架,最后称兄道弟,这样才能解解闷。
就像现在,一个山洞中,宋华搂着一只长满了白毛的狗熊肩膀,一只手拿着一壶酒,一边和白熊吹牛。
手中的酒,是他在一片猴子的居所偷到的,正宗的猴儿酒。
“洁白的婚纱,手捧着鲜花,美丽的像童话......”
“丘比特轻轻飞过月光下......”
宋华喝的满脸通红,搂着白熊的肩膀在那里嚎叫的,白熊已经被他的仁义道德给收服了。
醉人的芬芳不断散发着,小白躺在一块岩石上,怀中抱着一个三米高的树,树的中间破开一个洞,洞口有晶莹的液体缓缓流出。
浓郁的芳香不断逸散着,让小白露出陶醉的神情,它懒惰的靠在岩石上,而旁边是宋华搂着它那若山岳般的肩膀。
在它的旁边,还有一把一米八长的大砍刀靠在石壁上,散发出的威势让小白的毛发都开始竖起。
“小白,好好活着,哥走了。”宋华喝完手中的猴儿酒,摸了摸小白那硕大的脑袋,捡起地上的大刀,有些踉跄的走了。
“大...大哥,再给我一颗树。”小白在后面喊道,声音很像小孩,听起来憨憨的。
别看它憨,它可是化灵境的强者,要不是碍于宋华手中的大刀,它说什么都要将宋华给吞了。
同时,它也知道,宋华一路血战至此,超越了搬血极境,拥有十三万斤的巨力,当然,这还是宋华无聊的时候说的。
所以,认他做大哥,不亏。
“咻!”
一颗三米高的树从宋华的方向骤然飞来,小白连忙小心翼翼的接住,生怕弄坏了,它已经爱上了这个味道。
“距离外面的城池,还有十二万里,继续出发。”宋华朝着太阳的方向出发,整个人都开始激动了。
他可是在大荒中待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其中的艰辛也只有他知道,宋华生活在信息大爆炸的时代,根本受不了这种环境。
要不是他经常接单,经常跑山林,他铁定是受不了的,甚至会叫师父将他送出来。
可惜,他习惯了,只是如今比以前难熬,以前去寻龙定穴,也花不了他多少时间,还有手机玩,有烟抽,有酒喝。
可是现在,啥都没有。
宋华独行大荒的这几个月,无聊到了发霉,麻木了,整天被追杀,看着大荒的无数尸体和腐烂的血肉,整个人都麻了。
而且原始深林并没有什么好的,到处都是尸体和各种腐烂的猛兽,臭味,腥味,腐烂的味道充斥着整个大荒。
“噗!”
宋华的指尖上跳出一枚枚符文,最后化为一缕火,他的口中还叼着一根黑色的棍子,只见他手指靠近,点燃了那黑色的小棍子。
宋华猛地吸了一口,最后再缓缓的吐出一口浓烟,整个人都带着陶醉的神色,脸色都红润了。
“不愧是大荒中的狼烟草,也幸亏我是大聪明,竟然能想到用药草制作香烟,绝。”宋华赞叹了自己一声,他自己可是有烟瘾的,再加上一人独行大荒,麻木了,就想放松一下。
这个烟对身体没有危害,因为是用药草制作的,甚至浓郁的烟雾都有着淡淡的清香,这可是能帮忙洗涤肺的烟。
“我肯定,在几百年前就说过爱你,只是你忘了,我也没忘记......”
宋华叼着一根黑色的小棍子,慢悠悠的走在大荒中,视线中已然出现了宽敞的空地,还有朦胧的建筑物,只是那建筑物太大了,太高了,直接没入了苍穹中。
他在大荒中唱着情歌,这也是他解闷的方式。
时不时哼唱个几句地球火爆的歌曲。
目的地越来越近了,宋华的心也开始跟着剧烈的跳动起来,但是当他看到一身血淋淋和破碎的衣服,整个人如同泄了气的皮球。
他停下了身子,开始环顾四周,寻找水源。
这个地方已经远离了大荒,根本没有恐怖的凶兽,这里也是属于人类的地盘了。
但也有很多洞天境,化灵境的凶兽,铭文境的凶兽都在大荒深处。
而这里就是那些境界低的凶兽活跃地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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