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春耕(上)(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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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正逢福建全省大旱,面临粮食短缺的局面,陈振龙让其子陈经纶上书时任福建巡抚金学曾,言明吕宋朱薯可以救荒,且易栽种,不怕水旱,有六益八利,功同五谷。

金学曾阅后,即批示:“夷国之薯气味平甘,可补粮食不足,该生涉险带种而归,事属义举。速觅地种植,俟收成后,将朱薯呈验。”

据记载,陈家率先在自家的农田里开始种植红薯,四个月以后,把土挖开即见红薯,子母相连,小者如臂,大者如拳,味同蜜枣。金学曾闻讯大喜,随即传令推广,“教民种之,以当谷食”。

此后福建之地,多赖此物解决粮食不足,为感激金学曾推广之德,将朱薯改名金薯,因该薯系由外国引种,民间亦称番薯。

直至清乾隆时期,国内人口大爆炸,按照历史宿命轮回,乾隆年间本该是一个福份已尽的时代。此时的人口增长已经接近全国土地承载力的极限,应该有越来越多的人被饿死,另外一些差点饿死的人当中,又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为了果腹铤而走险...恰逢此时,被忽视了近两百年的红薯开始进入执政者的眼帘。

乾隆年间的福建,一位叫陈世元的商人也在为了生意四处奔波,此人正是陈振龙的后代。在他的包袱里,除了闽商惯有的南洋货物之外,还有一件不起眼的物件。陈世元对它最是看重,每到一处都会向当地乡绅推销此物,并传授相应的栽种方法。

对于那时的百姓来说,番薯是一种神奇的农作物。它不需要肥沃的土壤,也用不着辛劳的照料。人们为它投入的人力物力远不及稻谷或者小麦,而得到的产量却远远超越前者。

清乾隆十四年(1749),陈振龙五世孙陈世元将金薯推广到山东胶州。乾隆二十一年又推广到河南、河北。乾隆四十一年,他编成《金薯传习录》2卷,在福州刊印出版。

1785年,乾隆五十年。八十高龄的陈世元在受政清廷委派前往河南传授种植番薯之法的途中逝世,乾隆帝闻讯,开恩追赠陈世元一个国子监学正职衔,这是一个区区正八品的官位,还是死后追赠。

“十全老人”根本不清楚陈世元推广红薯的这份功劳,对他和他的帝国究竟有多大的价值。迷之自信的弘历,似乎把这一切都算成了自己一个人的成就。此时的乾隆帝已经成功完成人口闯关,为清朝延寿百年。然而,该来的还是会来,而且来得更加惨烈...

从16世纪末到18世纪末,近两百年的时光,经福建陈氏五代人的推广,红薯才真正的在全国有影响力。

明清之时,水稻亩产在350斤上下,而红薯对地的质量要求很低,无需怎么打理照看,在明清之时便能轻松达到千斤以上的产量。

现代土豆亩产1000-2000kg,红薯产量2000-3000kg,放到穿越众手中,在没有肥料的帮助下,以粪肥作为基肥,产量可期,哪怕是现代产量的一半,也足以作为发家致富的利器。

在现代,哪怕是真有一天全国性的闹灾荒,粮食绝收,只要立刻种红薯,全国种红薯,两个月之后,待到红薯长到拇指大小,饥荒就可以得到缓解,茎叶做为蔬菜,小红薯收作主粮,能救命的主粮。

虽说过量食用红薯会出现烧心、吐酸水、肚胀排气等不良现象,其中主要是因为红薯中有一种气化酶导致,但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多喝菜汤解决,且菜汤可以是红薯叶子做成的,不过吃多了放臭屁的问题嘛...

除了作为主食,红薯还能用来酿酒,《亮剑》中柱子要是没死的话,李云龙赏给他的那半斤地瓜烧可不是指吃的地瓜干或者烤地瓜什么的,而是半斤地瓜酒。

用地瓜酿的酒也就是地瓜烧,这种就酒就是呛和辣,其中这个“烧”字就是从这里体现的,那就是从嘴烧到胃,即便是不好喝,但是在当时的那个年代,也算是非常难得的酒了,所以最后柱子才会那么高兴。

除了三种主食外,其余作物将完全作为补充,其中从现代带过来的玉米想要发挥大作用估计得应用到长江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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