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传教士(2 / 2)
走进一看,红发洋人红发洋人先开口:“以马内利(天主与我们同在),尊敬的绅士,您来自何处,来这个刚被福音庇佑的地方又有什么事情呢。”
“许岚你你告诉他,我们来自南洋以南,国名澳宋,是大明立国的八十九年前宋人的后裔,这次想回祖地祭祖,顺便与明国通商,这地方是大员,在宋王朝的时候就一直是属于我们的,我们在这边修筑据点,合情、合理、合法。反而在宋时,这儿只有土著,没有红发洋人,这句话该我们来问才对。”
听完李岚转述,红发洋人直接用明朝官话尝试与王朗交流:“阁下与当今明人可有不同,会明国语言吗?”
王朗金陵话学已学的差不多,惊奇于这个洋人汉话这么熟练。“我与当今明人同宗同源,都是汉人,除了服饰发式等方面外,并没有不同,阁下还没回答我刚才的所说的问题。”
这洋人先是自我介绍一番:“我的明国名字叫麦加第,是为了传播神的福音1636年从荷兰来到大员已经四年了,这四年据我所知,我们荷兰从1622年开始就进入了大员南部,我们是花钱向当地开垦的明国百姓和土著购买的土地,加上这儿未被上帝福音庇佑,我们进入大员,也是为了让更多人生活在神的光辉下,而明国也从未因我们来大员而抗议过,所以我们是完全合法的拥有这片土地的所有权和传教权利。”
王朗不打算和这个传教士多扯了,反正以后拿子弹说话:“其余之事暂且不谈,你今天和这个土著来这儿是为了什么事情,讲和?讲和可以,让他们把在我们这儿偷了的东西送回来,我们就不追究了,不然我们迟早会自己过去拿回来的。”
“是的绅士,我是为了和平而来,这是主的旨意。昨天这边空无一人,他们拿了你们的东西也是认为那是无主之物而已,而且你们的东西还是放在他们祖祖辈辈生活着的猎场上,所以我认为他们并无过错,反倒是您随意占用了别人的土地,还杀了他们无辜的社民。”
“哈哈,不告而取是为贼,麦加第,你学明国话的时候没人告诉过你吗?而且你是来传教的吧,圣经里难道没有说关于偷窃的惩罚吗,你没有和他们宣讲这些吗?”
“他们拿东西之前确实没告知过您就拿了,但那时候认为这是无主之物,在主观意识上,这并不算圣经中对于偷的定义,反倒是您,对于圣经这么了解,以马内利,您也是基督徒吗?”红发传教士一脸期待的表情。
“让你失望了,我不信基督,对你们天主或者新教都没什么兴趣,既然这样,只要你让他们把东西还回来,我可以将我这边的七个俘虏放掉。”
“我将如实转告您的话语,您真的不打算加入主的怀抱吗?”传教士的职业病开始发作了。
王朗并不搭理他,而是考虑麦加第透露的时间信息,1640年也就是说现在是崇祯十三年,朱由检还有四年就要在那颗著名的树下上吊了,接下来中原烽烟四起,王朝末年斗争四起根本不在乎黔首死活,这将更加有利于穿越者们的人口发展计划。
“绅士,这位来自日南社的头领说除了粮食外的物品都愿意还给你们,请你们将俘虏还给他们,粮食就当你们使用这块土地的代价。”
“不行,除非他们愿意让我们的人以后可以进入他们的部落贸易。”
“赞美主,头领同意了您的要求,并且您这边如果有多余的粮食也可以卖给他们,他们可以出砂金购买。”
“粮食暂时没有了,其他物品我可以和他们交易,例如糖,油之类的,麦加第牧师,我想聘请你教我们这些土著的语言,酬金是大量这个。”说着王朗从自己脖子上扯下来一个黑曜石做的小型十字架,夜市买的现代工艺品,戴着玩的。”
牧师一见到十字架直接来了一句赞美主,然后用一种你还说你不信基督教的表情看着王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