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不怕死,可我怕来不及(1 / 2)
明月最后一次见田璇玑,是在去年的深冬,那天漫天飘雪。
屋内红泥小火炉,淡淡的檀香萦绕在鼻尖,裹着狐裘的田璇玑将定亲信物和诗集一起交给明月,似有千言万语。
“阿月,我不怕死,我怕的是来不及。”
“相遇才入夏,临别是寒冬。”
“阿月,你能......叫我一声嫂子吗?”
明月和田璇玑相识六载,见过灯会上惊艳绝绝的紫薇,见过舞象宴上意气风发的女状元,也见过狸奴馆中温情的阿姿,唯独没见过眼中已经没有灵光的田璇玑。
“嫂子。”
……
……
……
“嗯。”
“大嫂。”
“嗯!”
明月如同逃亡一般逃出了田璇玑的闺房,在月亮门那看见了早已雪满肩头的长兄。
是啊,来不及相遇,来不及离别。
田璇玑给的诗集明月早已翻了无数遍,所载的都是尚未问世的诗词,开篇第一首就是: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这本诗集明月不敢给长兄看,如今方初夏和周茯苓成了它的新读者。
等念罢开篇,方初夏感慨道:“虽不是旧体诗格律,却远比那些旧诗至情至性。”
周茯苓识字不多,却能明白诗中意思,这就是这首诗在她眼中的魅力了。
方初夏将册子又往后翻了几页,惊道:“竟都没见过记载!月儿,你从哪得来的?”
明月剥了个橘子,随后被酸倒了牙:“长者赐,不敢拒。你如何能肯定都没有过记载?”
方初夏笑了笑:“这有什么,我记东西比远比别人强些,若是见过,不会一点印象都没有。”
周茯苓在一旁多看了方初夏两眼,后者便把册子放下,道:“可我宁愿没有这天赋,纵使成了大家,没有双亲好友在侧,又有什么意思,何况,我还还了一双眼睛。”
周茯苓听了,急忙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见周茯苓不再把每件事都压在心中,方初夏朝明月眨了眨眼睛,这是在邀功了,明月便将手里的酸橘递过去,方初夏面不改色的吃了下去。
随后三人又聊了些近况,方初夏道行宫虽好,却没什么人气,这中都的皇宫虽说像个金丝雀的鸟笼,却反而叫她安心,随后又叫明月尽早打算起来,周茯苓也称是。
明月叹了口气,她何尝不想替自己博前程,可肖充媛已经将她不受宠的原因告知了,除非她能把性子扭转过来,否则是无论如何都追不上方初夏了。
回去的路上白露有心说上些什么,却终究不知如何规劝主子。
长春宫依然是那般热闹,明月在宫门口遇见了尔雅,那丫头正靠在墙根上愣愣地望着天,等明月走到眼前了才回过神来,急匆匆理好衣物,低声道:“陛下在里面。”随即往太康宫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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