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爱情的痕迹(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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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你听我解释,你听我解释。”

小小已经停不下任何小艾为了圆自己的一个谎言,而不得不编造另外一个谎言的话,她匆匆的离开了。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没有看到任何的结尾,但是这已经是一个很完美的结尾了。在这个故事中,我们失去的,得到的,都是成正比例的。也许,当我们老了,头发白,我们才会懂得什么是信任,什么是宽容。

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牵手而行

你的手,为我撑起了一片天空

我的心,为你筑起了一道心墙

当你的世界有了我的面孔的时候

我学会了信任

当我的生命中多你的背影的时候

你学会了宽容

也许我们的未来没有定义

但是我们都坚守着我们曾经许下的承诺

生活是一本没有序言的书

它需要我们一起用心书写最精彩的部分

不管明天是风雨,还是阳光

我们所相信的是信任和宽容

爱情是每一部小说的线索

因为这个世界只有男人和女人

所以我们希望男人好好信任女人

同样我们希望女人好好宽容男人

世界是一个复杂的整体

也是一个单纯的个体

希望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的男人和女人

都能够信任彼此,宽容彼此。

二十六七岁英俊的桦,浑身都透着音乐人追求卓越的华彩。可看上去更像一个浪迹天涯的诗人。

韵是一个美丽的诗人,她三十多岁成熟女人的美艳看上去咄咄逼人,她生活的灵魂永远处在捕捉瞬间灵动、闪光的黑夜里。她的外表总是写意出她秀外慧中的琴瑟之美。她窈窕丰满的身材和时尚华丽的装扮,看上去她倒更像一个艺术圣殿的使者。

自从认识爱上了桦,韵的灵思不断的绽放着奇光异彩,她篇篇如歌的诗,震撼着读者的灵魂,激发着人们对未来美好希望的追逐。她称桦是她的灵感之光,她诗歌的生命之源。

最动情的事,是每夜她都会枕着桦的那句话,在梦中不断的追寻灵魂瞬间的光明。

那就是白天回想起也会泪流满面的《情歌》:“让我带着你去流浪,每天日出星稀时,都能看到你的诗篇飞扬。”就为这句话,韵不顾一切的跨越近十年的时空,拥在桦的怀抱里。

在那个树叶落满草丛的晚秋,在夕阳进入暮色的黄昏时,桦突然拥着韵对她说:“跟我走吧。让我带着你浪迹天涯,让你的每一篇诗,夹在风中,刻在雨里,种在小溪,写在树叶上,好吗?”

韵惊讶的看着桦:“天啊!你在写诗吗?”

桦说:“不是,是我写给你的歌。”

感性的韵欣喜的一边流着泪,一边露着唯美的笑容……

桦拥紧了韵,一边帮她抹着泪,一边温婉的说:“韵,我说的是真的,我厌倦了现在的生活,我要离开这个地方,去四处流浪。可我放不下你,跟我走吧。”

韵听出是桦的真心话,可她不可能跟着桦走,她不是不爱他,不是留恋城市的繁华,她只是一个没有什么积蓄的穷诗人,她的心可以飞翔到地球的任何一端,可以用思绪把诗写在时空中她想写的每个角落。可她却迈不出千米的脚步,她只能把自己藏在父母留给她的这套旧房子里。

还有,看着这张年轻英俊的脸,让她对跨越了近十年时空的这份爱恋,产生了极度的不自信……

桦不同,他有着丰厚的家境,在这个城市里他有大小十余间的琴行。他的歌可以走到哪唱到哪写到哪;他的学生,可以走到哪教到哪,他的金钱可以和他的才华对等的收获。

韵惊恐的望着桦,她方才流着泪的幸福瞬间变成乞望的伤感。桦不明白的问:“难道你不愿意吗?”

韵说:“不是不愿意,是……”

桦用手捂着她的嘴:“既然是这样,就什么都别说了,三天后我在这里等你。”

桦的身影在沉在夜色中消失……

那一夜,韵的泪流成长长地小溪,她把桦送给她的那句诗,让眼泪浸泡成一个牌匾一样,沉重的砸在她的身上,让她无法呼吸……

三天的时间比三年还要漫长,比三更还要寂静的阴森,韵找不到黑夜里的那盏灯,看不到划过夜空的绚丽。她体味到了活死亡真谛,体味到了什么叫失去灵魂的家园……

桦看到站在晚秋黄昏里的韵,看到她楚楚的憔悴,看到她水肿的双眼。他什么都没法说出口,他慢慢的走近韵把她深深地拥怀中疯狂的吻着,韵的泪水不断的流出。他连她的泪水一并吮进心中。轻声的说了句:“你要多保重,要多爱自己一点。”

韵的泪如雨一般漂泊,她什么也说不出的看着背着吉他、背行囊更像流浪诗人的桦又一次消失在夜色里……

桦走了,韵再也没有写过诗,她的生活由锃亮的黑色变成了落满尘埃的灰霾。她没法在这个城市生活下去,她疯了一样到处打听桦的下落,她听到很多关于桦的传说……

两年后的又一个落满秋叶的黄昏,韵走出已不属于自己的房子,随着桦的足迹消失在这个城市里。

后来很多人都看到树叶上的诗篇,风雨中刻满了墨迹,句句伤感动人,唯独看不到树叶上的诗歌……有过去很长时间,人们看到一个颓废的像诗人一样的男子,来到韵曾经家的门前,伴着吉他唱响了一曲人们陌生而熟悉的歌和在雨中的那首:《浪迹》。

凌晨莫言

凌晨,他习惯在双日的这个时候,光着脚在房子里走,点燃一支烟,对着窗发呆,或者,坐在冰冷的地板上练习吉他,直到筋疲力尽。

只是,他不喜欢摇滚乐。

单日时,他会花好几个小时上网,看《火影》,那里的主人翁,有他一样的忧郁与悲伤,一样的决绝。

他喜欢写字,一个一个地写,写得很认真,尽管现在科技很发达,可他依然坚持着传递感情最朴实的那种——写信。只有这时,他才觉得自己的感情是真实的,最真挚的。

他一直都有个愿望:到草原上放狼,身边有一群羊。带着他的女友。

他有个女友,在离他很远很远的地方,遥不可及,可是,有时,感觉她就站在身边。

他常在凌晨的时候打电话给她,不管她睡着与否,其实,他知道她一直在等。只是,他有时会忘了。

他一直不肯换下夏天的那件短袖,冬天早就来了,他说,他不想告别夏天。

他真的是个傻男孩。

在某个凌晨,他想起了往事,他以为他忘了,可,却依旧那样的清晰,他哭了,空荡荡的房子只有他的声音,冷空气在四处流窜。“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

他以为他可以告别过去,重新开始,以为告诉自己,一定要好好的,一切就会好好的,只是,没有好。那个惨烈的画面依旧不停的出现在梦中。

白纸上,一笔一画是她的名字,浸满了泪水。只是这个她不是现在的女友。

凌晨,她坐在电脑前,QQ不在闪烁。

她在等他的电话,听他蹩脚的广州话,有时是一句,有时两三句,心里有着快乐,因为他是为她学的。记得他要她做女友时,他就是用广州话说的:“我好中意你啊,做我女朋友好唔好啊?”因为这句话,她便答应了,只是她忘了他们的距离何止二万五千里。

她喜欢他的手机彩铃《硬币》,喜欢听他的玩世不恭却深沉的声音,喜欢看他笑,那两酒窝很可爱。

她告诉他写了一部关于他的小说,却还没有打上去。

她会为他的一句话而感动得热泪盈眶:看着你的照片,我感到你在呼吸。

她习惯在清晨打电话叫他起来,然后继续睡。

她喜欢吉他,她知道他在练,她他说老学不好,很是凄凉。她知道他想组个乐队,她说她当鼓手,只是没有告诉他,她更喜欢当主唱,只是她知道自己五音不全。

她听他说不想告别夏天,听他说过的一个女孩,听他说那个女孩去了天堂,听他说很难过很悲伤,听他说自从女孩走后,他一直都会背那首词:“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

然后她泪流满面,那是他的情,今生,她注定得不到了。

她苦笑,没有人看到滴落在键盘上的泪,砸得粉碎。

她想问:还会不会带她去草原放狼?

凌晨,我每天看着他的房子灯点到天明,我可以看到他在徘徊,一个人,好孤单,看到他坐在地板上的忧伤。

我知道,他要学好吉他,弹第一首歌给女友听,只是,女友没有等到那一天。

我知道,他呆在家里难过了很久很久,然后,只身来到陌生的城市,开始陌生的生活。

我常看到他从梦中惊醒,然后他开始抽噎。

冬天来了很久,但他还穿着去年夏天女友送的短袖,不肯告别夏天。

我听见他在背一首词,他在高考前怎么也背不下来的,现在会了:“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

我看见他依旧在白纸上写字,一笔一画,很认真,很深刻,我低头,捂着嘴,眼泪大把大把的往下掉。白纸上,满满的都是我的名字。

我多想去抱住他,只是,一切不可能。生死就是这么大的距离。

我知道,他现在有了个女友,在很远的地方,并没有真的见过面,那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她的笑声很甜,有点像我。而我就是他的那个在天堂的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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