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八章竟然是水货(1 / 2)

加入书签

“我去,这运气不会有这么倒霉吧?”

白牧直勾勾地看着身边那飞来的陨石。

这陨石还不带转弯的。

他就这样直勾勾的冲上了凌风。

宁枫叹息了一声。

此刻的七夜重重的吐了一口血。

他露出了笑容。

意思好像是在说,现在大家都要没命了吧。

宁枫又叹息了一声。

此时天空的中的陨石都快要贴到他们的脸上了。

白牧想走,是看到零分如此的无动于衷后。

他就是想走也走不了了。

今夜的表情,他自然也是看到了的,甚至他非常明白七夜心里都想着些什么。

他笑了几声。

似乎是在与宁枫的话交相呼应。

可是七夜却不这么想了,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两人一点都不害怕。

这么大的陨石就算了他们是神明,他们的神国都接不住这一招吧?

这一招其实七夜早就试验过了。

他的办法无非就是偷走一个人所有的信誉。

在神秘类里幸运是一个变数他可以为正数,当然也可以为负数。

而这一次七夜便是偷走了宁枫所有的幸运,甚至将幸运值偷成了负数。

宁枫看到自己熟悉那个-99999时,他自己也是惊呆了,不过这东西对于幸运的查理来说又是一件很正常不过的事情。

毕竟幸运的查理,最厉害的地方便是控制幸运值。

虽然他可以成就无敌的幸运,也能够成就无敌的落魄。

当一个人倒霉到就连天上的陨石都要落下来砸向他时,这便是宁枫所遇到的状况。

是在七夜的眼里,宁枫等人似乎有点不对劲。

他为什么不害怕呢?

尽管企业的眼中满是疑惑,而宁枫和白牧两人却无动于衷,他们丝毫没有逃跑的意思,于是乎其也笑了。

“要死,就一起死吧!”

毕业觉得他的一生已经无所畏惧了临死前。两个垫被也算是够本的。

一不好的就是他那四个智障兄弟了。

但是在他的眼中,他的四个兄弟更多的是单纯与执着。

某种程度上,企业也觉得他们蠢蠢的。

是从今天以后他们就再也见不到自己了。

“一起死吧,毁灭吧!”

企业闭上了眼睛,准备迎接死亡,烫伤了他的脸颊。

陨石朝着他们直直落下眼看就要砸在他们身上,让他们砸得粉身碎骨。

而就在陨石接近宁枫的那一刹那,宁枫伸出了一只手。

不,是一只手指。

就在宁枫伸出手指轻轻的点到陨石上石陨石,突然四分五裂,随后被林风丢入了。某个神秘的神国当中。

神国里第五神躯卡拉赞,露出了一丝微笑。

“这,我是死了吗,不对,我并未死,我还活着,只是我为什么还能看到他们!”

七夜看着眼前的宁枫与白牧,整个人都崩溃了。

“怎么了?”他的脑海里冒出了一个这样的疑问。

只是宁枫背后那陨石带起的硝烟依然还在。

“这是,知道陨石都砸不死他们?”

“不是他们粉碎了陨石!”

七夜感觉整个人都惊呆了。

以往的过程中,他从未遇到过这样的景象,一个如此倒霉的人,再加上一颗巨大的陨石。

这哪怕是主神来了也会吃亏呀,可是眼前的宁枫和白牧却仿佛若无其事。

好像刚刚的那一颗巨大的陨石只是一句插曲。

亦或者只是从天而落的一颗苍蝇被,他们轻轻一挥便拍到了远处。

七夜感觉整个魔都不好了!

作为魔族眼前的这一切已经超越了他的知识面。

这是如此的恐怖。

七夜感觉到一个深深的无力。

“我真的跑得掉吗?”

七夜的心里冒出了这样的一句话。

是的,这谁能跑得掉?

七夜再一次闭上了眼睛。

“拿走吧,现在他是你们的了!”

你对青叶的话,凌风露出了一丝微笑。

他看了看自身的属性,难此时那个负面bug早已经消失不见。

现在他可以得到这件神秘类物品啊。

宁枫一把居然将其拿在了手上。

旁边的白牧则笑盈盈的看着。

有些话一句当一句,这一次白牧的确贡献了极大的功劳。

不然宁枫分可没那么容易就轻而易举的找到了七夜。

只是现在该怎么办?

拿到东西的宁枫,对杀死七夜并没有太大的想法。

只是有一件事情再次让他犹豫了。

“你若不杀我,我定会将这件事情告诉奚长了,到时候他来了,你们谁都跑不掉!”

觉得宁枫站在犹豫要不要杀掉七夜的时,七夜给了宁枫一个最佳的理由

“杀了吧!”

随后七夜便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还是宁枫第一次因怒杀人。

其实在更多的情况下,宁枫会寻求一种和平共处,只是有些时候自己想的啊,别人不一定能做到。

这一次七夜也算是陨落在嘴贱之上。

“走吧!”

得到了幸运查理的宁枫便对白牧说了一句。

而就在他们刚刚离开的一炷香后,几个身穿奚字服的人出现在了七夜的诗还身边。

“看来我们来晚了一步,他已经被干掉了!”

现在该怎么办?

就像是一个石子丢湖中建起了层层的联系

“奚长老分不过他的身上,苍蝇的秘密肝血甚大,千万不能被别的人所得到!”

奚字服的头上都带着厚厚的并且结实的防毒面具,反观其他人大部分都在用车,装我好久了。

“唉,找找他身上那点东西在哪,奚长老说东西都在他的身上!就肯定在他的身上!”

“快快找找,按照奚长老的意思,这东西可不能丢?”

于是奚字服始四下的寻找了起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