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奇袭(1 / 2)
随着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下来,战场两边的士兵们都醒来了。
和往常一样,他们快速地集合操练,口号声不绝于耳。
林羡礼从床上起来后喊了两声乔云山。
无人应答。
他走出帐外想找个人问问,但发现大帐附近一个亲卫兵都没有。
林羡礼的火气腾地一下上来了:“有没有能喘气的!滚过来!”
一个小兵连滚带爬地来到他身边,跪在地上瑟瑟发抖:“大……大人……”一看就是被他的长官一脚踢过来的。
“你有没有看到乔副统领啊?”林羡礼开口问道。
“报……报告大人,乔副统领已经一天一夜不见踪影了。”
士兵哆哆嗦嗦地回答声让林羡礼更加烦躁:自己手下怎么都是这么些软骨头。
“朕的侍卫长不见了,为什么没人向朕报告!你们都是干什么吃的?”林羡礼一边发火一边从腰间抽出长刀。
他一下砍掉了士兵的一条胳膊,嘴里还在大声呵斥:“给我去找!找不回来下次砍的就是你的脑袋!”
被砍掉胳膊的士兵疼得快要昏死过去了,他挣扎着拿起自己的断臂,强忍着疼痛回答道:“是,是,这就去找。”然后踉踉跄跄地离开了。
“都是废物!”
生气的林羡礼走到云台上观察对面的军营的情况。
中央军的军营里,士兵们照常在训练。
林羡礼看得头疼,罗玉死了就死了,可是眼前这个大麻烦该怎么解决呢?
此刻的中央军军营里,主帅方云杰连同三万中央军骑士,一起失去了踪影。
在西北军战士们还在呼呼大睡时,方云杰已经集结完了三万人的骑兵队伍,在乔云山的指引下,从后山鱼贯而出,直扑土巢山粮仓。
土巢山位于林羡礼大军后方四十里,因其山势平缓,便于运输,被林羡礼选择成为前线粮仓。土巢山下常驻一支两万人的部队,他们奉命保卫粮仓的安全。
这支部队的首领叫做严兴,他一直认为,林羡礼安排自己在这里,就是来养老的。
主战场离这里有四十里远,沿路又有层层关卡,战火怎么也烧不到自己这儿。
于是他每天都和战士们饮酒作乐,不思操练。虽然在士兵中口碑极好,但这支军队的战斗力也是可想而知的。
方云杰让所有骑士换上玄青色的西北军军服,绕过战场后一路北行,向土巢山方向移动。沿路的确遇到了不少关卡,在接受盘问时,乔云山就派到了大用场。
这位林羡礼身边的红人可不是谁都敢得罪的,沿路哨岗的守军看见乔大人亲自带队,都舔着脸过来请安,对于这支骑兵队伍所带的任务绝口不问——开玩笑,林羡礼身边贴身侍卫的军队,还能是奸细不成?
于是在一路的欢送中,方云杰他们离土巢山越来越近。
方云杰此刻的心情十分激动,如果说这次行动是一次赌博,他预感到自己已经押对了宝。
路上凡是遇到关卡,他都分外紧张,眼睛死死地盯着乔云山。一旦乔云山有什么小动作,他就打算立刻发难,领兵冲杀回去。
但事实证明,乔云山是可靠的。他领着骑兵队伍顺利地通过了所有的关卡。
土巢山就在眼前!
在距离土巢山还剩下二里地的时候,方云杰抽出马刀,刀锋直指山下土巢山守军营帐:“为了荣耀,冲锋!”
三万人的骑兵队伍像呼啸的海浪一样拍打向敌人军营,而此时宿醉的严兴还躺在床上呢。
根本没有受到任何抵抗,三万骑兵轻轻松松就踏平了驻军,严兴在睡梦中被一刀砍掉了脑袋。
歼灭驻军后,方云杰不给队伍任何休息的时间,命令所有人下马,徒步上山摧毁粮草。
山上还有一小支守军,他们听到山下的厮杀声之后知道大事不妙。为首的小队长也算是个铁骨铮铮的汉子,他马上下令所有人布置防线,准备歼灭来犯之敌。
但勇气和实力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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