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秘密的声音(1 / 2)
江离就这样带着耳朵搬出来了。理由是不想住校,自己搬到旧房子那里也方便。
妈妈和于叔叔劝了好久,没办法,只能同意了江离的想法,请了小时工负责一日三餐和打扫。担心江离的安全,还让江离练了防身的招数,不求能够打架,只求遇见危险的时候有能力跑远一点。
可是江离还是很快练出了打架,也许是小时候爬树掏鸟逮兔子打下的基本功,江离打架学的很快,虽然女生天生力气略有不足,但胜在灵活,外加路子野,专挑下三路。阴是阴了点,但是有用。
江离知道自己这样做有点无理取闹,甚至有点“作”。于叔叔待她还是挺好的,就算是有了弟弟也和之前并没有什么不同,甚至总是给她带一些小礼物。妈妈更不用说,有了小弟弟后更是担心她受了委屈,总是抽出时间来陪她。作为母亲和后爸,他们无可挑剔。
但是江离没有后悔,也许因为自己是个什么都能听见的小怪物,怪物都是奇怪的。想搬出来就搬出来了,想再多也没用。
班里的谣言还在继续,江离也放弃了逃避和放任不管的念头,毕竟有些人,不是宽容和大度就可以感化的。一些问题,也不是逃避能解决的。
于是江离打架了。
当她听见刘昕和祁诗琪又一次偷偷地在造谣搬弄是非时,她一句话没说,直接揍。刘昕和祁诗琪两个从来都是背后造谣,哪打过架?两人被江离揍得鼻青脸肿。好在江离还有分寸,看着严重,其实都是皮外伤。
打架是不对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甚至是最笨的解决办法。但是江离懒得想其他解决办法了。
但是江离不后悔。当她站在老易办公室的时候也没后悔,只是在想打的太明显,应该找看不见的地方打的。没办法,打架经验太少,下次注意。
老易了解事情经过后,并没有太过责罚江离,让双方都写了2000字的检讨。刘昕和祁诗琪哭哭啼啼的表示为什么自己明明是被揍的,还要写检讨?
老易收了平时笑的像弥勒佛的脸,严肃的推了推眼镜,板着一张脸说:“《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你们在背后造谣诽谤他人,难道不应该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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