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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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书彬和林子予约在市区的商城里见面。

站在林子予右侧的任书彬,利用他的身高优势,手臂直接环绕到林子予身体后侧到达她左侧肩膀背着的包里,放进了刚买来的几包纸巾。他们不经意间靠在一起,这让林子予感觉十分亲密,任书彬突破了她的安全距离。

任书彬问林子予:“冷不冷?”

林子予讷讷地将手伸出,他握住她的手,感受温度而后放开。

到咖啡厅里,任书彬没有和林子予坐在一起,他们相对而坐,他表现得并不在意林子予。

直到直到林子予游戏里输了,感到无聊纳闷,“不能给我看看吗?”

他走到林子予旁边的座位,用手把林子予的头埋在自己的胸膛前,双手环抱她继续玩着游戏。分别时,任书彬拥吻了她。

林子予打趣,“其实我都能感受到,你每一次抬头,每一次看我,每一次忍不住笑的时候,是不是都在悄悄地告诉着我些什么?”

任书彬只是讪讪地笑着,挠了挠头后转头就走,然后马上又回头,“再见!报平安!”

那些温柔的人,一举一动都好像微风,无言体贴、悄无声息,生怕吵醒我们的睡梦,也安抚我们的躁动。原来,温柔才是最强悍。

任书彬把与林子予交往的事情向父母公开,林子予的家人也很快得知了任书彬的存在。

林子予在和任书彬通话时,母亲进房看见屏幕上的名字:“你男朋友吗?”

其实林子予并不想那么快让父母知道自己和任书彬交往的事情,林子期的经历都是前车之鉴,母亲一直说:“不是肯定能成的人别给我介绍!别往家里带!”但母亲却对她说:“有机会带回家我看看。”或许在母亲心里,林子予和林子期还得区别对待。

任书彬给林子予一种单纯而又新鲜的感觉,她觉得任书彬可爱而总让人出其不意。他告诉了林子予所有他关于情人节的计划,还补充一句:“想要惊喜?就是没有惊喜的呵,垃圾女朋友!”他甚至还邀请林子予到花店里一起挑选自己想要的花束,“我没准备,但如果你确实喜欢,我们可以一起去买,你自己挑就好。”

每一次林子予松手他都会重新攥紧,每一次林子予走开他都会拉住用力抱着,每一次林子予扭过头他就唤她……

得知林楚汉也开始了自己的新恋情后,林子予便很少再想起他了,尽管不去联系,她都害怕自己的思念会打扰到人。

有时候她会梦见林楚汉,她已经不会在醒来的时候习惯性地去列表找他的名字,告诉他自己又梦见了什么。她经常还有挺多话想跟林楚汉说,想好了又不说了,打开手机屏幕了又锁掉,反复如此。

其实她挺满足现状的,她猜大家应该都还幸福的。只是有时候林子予会想,假如陪伴自己做这件事的人是林楚汉呢,假如是自己陪着林楚汉做这件事呢?她愚昧一时的原因大概是这种时候总往可憧憬的幸福一面去想。不过实际上,人生过得太快又太窄。假如她也和林楚汉度过着现在和任书彬一起度过的时光、经历现在和任书彬一起的经历,那多好啊。但是呢,还没过几个十年,她就发现生活有好多“但是”。多少人才有幸,陪着成长的人和陪着共度余生的人,是同一个人。她是多想将林楚汉带到人前,向大家郑重地介绍他。

她也确实喜欢着任书彬,她一见他,内心也会四海潮生。会面对自己有什么不好?喜欢就喜欢,没有必要回避自己的感情,有些人和事可以争取一次,毕竟“喜欢”这样的心情以后太难得了。永远不要认为自己不值得。

据说女性体温平均高于男性0.3℃,但任书彬的体温好像要比林子予的高得太多了。

林子予高中毕业后整个人就像瘪了的气球,她一下子瘦了太多,到北方上大学以后身体的免疫力也骤降,南北两个地方跑让她水土不服。

她的肠胃总是能给她明显的信号——早饭中途,她看着碗里的食物就吐了出来。

但林子予太习惯自己的虚弱,她吃了些胃药,坚持要见任书彬。

她在星巴克点了一杯热可可,坐在窗边的角落,任由慵懒的阳光透过玻璃洒在她的身上。她喝下一口热饮,安抚她的胃。

任书彬在手机的另一头一直嘟哝着:“在哪里……我看不见你……”

林子予抬头望向门口,看见茫然的任书彬,她暗自使坏,并没有透露自己的位置,而是看着他到处寻觅,甚至坐到背向他的位置。直到等任书彬经过她身旁,她一把抓住了他,任书彬还是讶异:“我是真的看不到你……”

任书彬坐到林子予身旁,她很自然地向任书彬张开双臂。

任书彬触碰到她冰冷的肌肤:“冷吗?”此时他已经脱下了黑色的运动绵外套,“我觉得好热,你穿上吧,下次出来你就不要穿裙子,明知道自己是怕冷的。”他给林子予套上外套,自己穿着白色的T恤衫,露出结实、微显青筋的双臂。

就要离开时,林子予站起来整理她的连衣裙和任书彬套在她身上的及膝外套,任书彬转身朝向她,打量了她一番,林子予急忙移开了视线,她诧异自己有些害羞:“怎么了吗……”任书彬没回答,低头给林子予把外套的拉链拉上,密不透风。拉链碰到了林子予的下巴,她本能地抬起了头。

“不错,以后不用买裙子了。”任书彬笑着伸手摸摸她的头。她才发现任书彬坐着时的高度与自己站着时相差不多,后来任书彬也总是以此来调侃。

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拉着任书彬的手腕:“走吧,去逛逛。”这时任书彬顺手把站着的她往自己身上一揽,本要拿包的林子予直接倒坐在他的大腿上,靠在他胸膛,脸对着他的脸。

任书彬往上凑了凑,吻了她一下。

林子予站在落地玻璃窗前,看着窗外的景色。不管好看与否,她只是习惯看看外面是什么。她在酒店的二十八层俯瞰这个市区——整齐耸立着的高楼大厦、纵横交错的灰色柏油马路给这个城市打上了灰色的基调,从高空看着就是灰蒙蒙的一片;地面上形色不一的车辆或匆忙赶路,或焦急等待在红绿灯路口前,林子予听不到也看不清,但她能想象浮躁的现代人一定已经在骂骂咧咧地鸣笛了;地铁口的人鱼贯而出,行人红绿灯一旦通行,斑马路上人潮涌动,攒动的人头让林子予想起了爷爷农场里的蜜蜂箱。

当她看得入神时,耳边传来温热的气息:“看什么?”任书彬从背后拥抱了她。

林子予轻轻地离开了他的怀抱,走到旁边的沙发,她双膝跪在沙发座上,手肘撑在沙发靠背,双手托着下巴,看向窗外,“好久没回来,变得不一样了。”

任书彬还是走向她,从背后拥抱她。

林子予感受他的温度和重量,转过头来,他顺势亲吻了林子予,把她抱起来扔在床上,压在了林子予的身上。

任书彬的身体总是滚烫的,他会出很多汗,从他的额头、到眼睑、到下颚、到脖颈、到肩膀、到他的胸膛,一点一点,经过他身上,落到林子予的身上。林子予慢慢地抚摸他的下颚线,捧着他的脸亲吻他,双手指尖深入他的发间。她喜欢做爱时看他的汗滴砸到自己雪白的胸脯上,一边也给他擦去额头和鬓角的汗。

傍晚,林子予带着不争气的肠胃和任书彬一起在附近的商场吃饭,在等待上菜的时候,林子予就已经在他怀里睡着了,几分钟的时间里她安稳得觉得好像过了几个小时。慢慢地,她的肠胃也舒适得多,适当地吃了些东西。

一路上,任书彬背着她,走过昏黄的街。

“你知道路灯为什么大多是暖色调吗?”任书彬见林子予一路上不说话,终于开口。但他无法回过头,只是稍稍朝着背后林子予的方向向后看。

“因为眼睛会舒服些吗?”林子予看着前方已经没什么人的街道,路灯暖黄色的灯光洒在路面,好像小舞台的聚光灯,但又少了些明烈,也少了主角,一路上寂静无声,地面上偶尔躺着几片落叶,映照着看似没有尽头的“聚光”,让林子予觉得有些失落和孤独。

“其实是因为这种光在雾天的可见度比其他光高,还有一种原因是现在使用的路灯主要是高压纳灯,它工作时发出的光是黄色的。所以其实人孤独不孤独,路灯是不感兴趣的。”任书彬认真地说着。

林子予觉得十分有趣,她欣赏也喜欢这种新角度的看法。

“这是物理呢还是你现在学的电子器械?”她好奇。

“两者密不可分。”任书彬满足地笑着。

林子予赤裸着身体站在窗前,湿漉漉的发丝有些粘在她的额前和脸庞,她俯瞰着这座城市清晨的忙碌。任书彬递给她一杯水,搂住她的腰肢,“我给你吹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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