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先帝的亲笔信(2 / 2)
当然了,绢帛不是普通的黄布,是一种精致丝织品,具体就不多做介绍了。
黄鼠准备用手去拿,我赶紧拦下。
“嘿别用手碰万一有毒怎么办”
黄鼠吓的一缩手,我拿起立在一边的神剑,哆了哆嗦的将帛书挑起,没办法,这剑太沉了,两手平举都费劲。
随即张勇撕下身上紫金袍的衣角。将手裹住,颤颤巍巍接了过去,随即在地面上铺好字体清晰,苍劲有力,竟然是隶书
隶书是目前全国通用文字,最开始先帝觉得篆书太不好写,所以就启用了隶书为全国第一字体。
我一字一句的慢慢读着,生怕漏掉一个字。
“既然你们能来到这里,那应该是雪阳的亲人了吧呵呵呵,真不希望你们还看到这封书信,没错,朕在府邸的下面建了一座坟墓,是为了祭奠曾经挚爱的美杜莎。也从想过朕的孙女婿竟然是盗墓贼,不过,为了与时天打赌,朕还是这么做了。
棺椁里没有尸体,美杜莎的身体在皇陵,这点朕可以明确告诉你们,只是憋在心中多年的话,总想找个人说说,与儿子说不合适,与妻子说更是不佳,此事藏于心中,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于是,朕便写下此书,望你看后尽快销毁,美杜莎是西征的战俘,她的美丽深深打动了朕,但天下刚刚平定,为了迎娶美杜莎也确实遇见了一些困难。最后夭折与萌芽,无疾而终。
朕的错误也直接导致了美杜莎绝食而死。朕心伤痛,所以将杜莎葬于皇陵,呵呵呵,说起来可笑,她竟然是第
一个进皇陵的人,但却不是皇家人。
朕乃不死之身,暂居于马达加斯加岛,当然了,你们不用来寻找,就算找,也找不到。只是告诉你,朕一切都好,
朕曾经是个薄情寡义的人,伤害的姑娘女人无数,所以朕希望,你可以真心对待雪阳,她是朕最疼爱的孙女。
哦,对了,你一定也听说了,雪阳叫贾美,字杜莎。也是朕给他取得名字。说来也怪,就在美杜莎去世的第二天,我那不成器的儿媳妇便怀上了她。
时天告诉朕说,这是美杜莎的投胎转世,是来报复朕的,这种鬼话估计你都不信,所以,朕也不会信,并且朕派人秘密将时天宰了,以防消息外泄。
房子,就送给你了,朕心甚累,早已厌倦人间之事,与后日清晨宣布退位,传位给我最聪明,最上进的二儿子,无道,希望他可以替朕打理好这万里河山。
说了不少,心情也畅快许多,也不知道你年岁,但肯定没有朕大,身为长辈,朕要提醒你,盗墓一行极损阴德,像今天这般好运是不会常有的。
回去吧,老老实实做个驸马爷,享受一辈子荣华富贵也不错。
还有一点你需谨记,在京中做事,需小心为上,朕不希望看到最疼爱的孙女年纪轻轻就守寡,好了,就这些吧。
贾皓溪,恒古八年七月十五。”
读完,我有些懵了,不知是我,就连黄鼠张勇也全都蒙了。这先帝就为了一吐心声,所以不惜大兴土木修建美杜莎坟墓
这未免也太说不过去了吧
还有一点,这里离皇宫这么近,那天天捶打丁敲的,别人听不见吗除此之外,先帝是怎么知道,我是盗墓贼的这时天又是什么人他们打的赌究竟是什么呢
为什么要为几十年之后的事情打赌,并且下注呢这意义何在呢
不行,我脑袋顿时感觉嗡嗡作响,一个顶两个大,黄鼠听我读完,也是眉头一皱,随即诶了一声。
“诶这时天是什么人呐为何,先帝两次提到他呢”
张勇在京城呆了半辈子,知道的东西很多,直接对黄鼠说道,“时天,是现任大司马时卫的父亲,也是先帝年轻时最要好的朋友之一,据说时天是位算计天下的大能,最擅长推理占卜之术,也是当今天子的启蒙老师。只可惜,他竟然是这么死。”
时卫,时不东,时不朽是他弟弟,我说他弟弟干嘛劝我反月复汉这么起劲呢,合着自己亲爹被先帝宰了
原来如此,那这一切,到现在就能说的通了
时不朽因为杀父之仇,所以想要推翻月朝统治,这也就变成了在道义上是合情合理的。要我说,这时天也真的是,不知道伴君如伴虎吗
明目张胆的说人家孙女是妖孽,还说什么找先帝报仇这样的话,换作是我,我也会杀他
但情况不准我们多想,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先帝并没有在信中,给我们留下逃生的方法也就是说,想要出去,还得靠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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