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爱的春天约会(2 / 2)
丹艳一听我的命令,拔腿就朝熊仔饼跑去。
“老大”
“老大”
雪莹和秋秋一前一后地朝我跑来,雪莹跑过来,一下子拉住了我的左手。秋秋慢了一步,但仍然努力地和雪莹“抢夺”我的左手。
“肥莹,松手啦!老大的左手我早就预订好啦!”
“哼,预订?你当这是什么?怎么说也要有个先来后到吧!”
没有理会她们俩的争吵,这已经是天天都有的戏码了。她们不争个你死我活是不会罢休的。止她们,班里的女生都把我当老大一样贡着。她们一下课就争先恐后地来拉我的手,每次都是一群一群的拥来。
“白痴,不是还有个右手吗?”看来熊仔饼已经甩掉了丹艳,这么快就跑到我这来骂我朋友。我的书已经不在他手里了,他手里只拿着我那个银色的书签。
雪莹和秋秋,都松来了手。秋秋用她很高调的嗓子对这熊仔饼说:“你懂个P!我们老大不喜欢别人拉她的右手。”
“我的右手是留着打你用的。”
熊仔饼突然走进我,嘻皮笑脸地说:“哈哈!原来是留给我哒!思思妹妹,那我来拉你的右手咯!”说完,还挤眉弄眼地对我伸出手。我也对着他微笑。
“啪!”一巴掌印在了他手上,并顺势把手伸向书签。但是,他一躲身拔腿就跑。
“抓住熊仔饼!”我一声令下,女生们都立刻一起冲向熊仔饼。我自己当然也冲出来打头阵,离熊仔就差几步之远时。陈明跑过来挡住了我,我往左他挡左,我往右他就挡右。
“闪开!”祺祺和娟子不知道哪来的拖把,对着陈明那嫩白的脸就直冲。陈明和我一样,先天性洁癖。而且他比我严重呢!看到这种稀稀拉拉的黑拖把对这自己的脸,那还不也要立刻抛弃兄弟落荒而逃。
熊仔帮的人来挡我,我的姐妹们就来挡他们。就这样,我顺利的和熊仔饼进入单条状态……
每天,我都要经历以上的战斗。表面上我皱着眉头,很讨厌他。但是,我相信他知道的。他一定知道,我喜欢他。虽然我从未说出口。我们的关系,在大家眼里就是欢喜冤家。在老师眼里,就是患难兄弟(凡是坏事就都有我们的份)。其实我们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我一直都不知道。
“我喜欢你哟!”一张纸条上写着这样一句话,这是他给我的纸条。
春夏秋冬,交替着——就这样,两年了。仍然是这样,他是我的敌人,我是他的敌人。偶然,眼角的余光看到了他对我的爱意。我终于有了信心,我要表白。
“你喜欢谁?”我给了他一张纸条。他看了看纸条,又看了看我。过了好久才回我纸条“你……前面的那个!”当时的我,只有淡淡一笑。并把纸条递给了前面的丹艳。那一整天,我都挂着淡淡的笑。看着丹艳又害羞又高兴的笑容,我有着莫名的感觉。
从那天起,我没有再皱着眉口了。我和洪杰成了私底下的好朋友,他会和我讨论送什么礼物给丹艳,如何制造他们独处……他问我:
“你喜欢什么颜色的围巾?粉红色还是天蓝色?”
“天蓝色”
第二天,我没有戴围巾。我希望马上就可以戴上一条天蓝色的围巾。的确有天蓝色的围巾,洪杰亲手围在了丹艳的脖子上。
那天,格外的冷。刺骨的风为什么一直在吹我那没戴围巾的脖子。
第二天晚上,他说:“明天一定要牵到她的手,你要帮我哟!”
第三天的我,把丹艳的手放在了他的手里。然后微笑的离开。今天的我,发自内心地笑了。因为我,碰到了他的手。
每天,我都看着我最喜欢的人,和别的女生在一起。并微笑的祝福着他们。我从未觉得自己很可怜,这些都是我应得的,难道不是吗?当幸福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却因为害怕被拒绝而一直没把心里的感觉说出来。我那些可怜的“自尊”,又卑微、又肮脏。
我坐在房间的墙角,独自一人。听着窗外的声音。有时是几个少女的谈笑声、有时是单身汉自我陶醉地唱着跑调的情歌、有时只有伶仃的脚步声……
我紧紧地咬住嘴唇,抬起头。只为不让眼泪流出……如果你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大声的对你说:
“其实,我爱你!”
带着眼泪说再见
我们不是太善变,只是没有用心去爱。
越看着我,一脸的疑惑不解。“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吗?”我摇头,结束的最后,说不出口的理由。“你是说,要我放你走?”我点头,刺眼的阳光照得我睁不开眼睛。“不是说好要永远在一起吗?为什么要善变?”责问的语气让我快要支撑不住。“不要再问了,好不好?要说的已经说了,那么,再见了。”我起身,逃离了他追逐的视线。
这就算是和他说分手了吧,以后不会再在一起,不会有吵架,不会有哭泣,不会有感动,所有的一切,都与我无关了。这算是一种解脱的方式吗?我看着越坐在刚才的台阶上,呆呆地看着某个方向,很迷茫,似乎,是还有些悲伤。
越,我还记得我们之间的约定呵,说好要永远在一起,可是呢?现在的你,是不是还是爱我,也许你自己都不能肯定地回答吧,是因为我太敏感,看到了我们之间无形的裂缝,看到你已经开始有杂质在里面的爱,看到了你敷衍的眼神。我知道我们快完了,我之所以这样做,只是我想忍着痛让结尾提前来到而已。
这样,我就不会显得很失败,我会勇敢地面对我们的残局,一点一点学着去治好自己的伤口。
所以,亲爱的,不是我们太善变,只是我们没有用心去爱,对吗?
可是,为什么,往事一幕幕的时候,心很疼呢?如果没有过去,会不会不痛?可是如果没有了你,我要怎么办?
我想下一场大雨。冲去所有的悲伤。
时间淡化了一切,但是却留下了细小的痕迹,
在我快乐的时候冲冒出来,让我的心湿漉漉
32℃的热度,我突兀地想起了你,快要窒息。
是盛夏,温度还在持续升温,我不怕冷,但是我怕热。去吃冷饮的时候,点了草莓味道的刨冰。和坐在对面的迪说了很多笑话,不停地笑着,却很想哭泣,草莓味道,翻滚在我的喉咙,无情地提醒我,昨天真实地存在过,不会轻易抹去。
以前,我生气的时候,总会有草莓味道的冷饮来哄我开心,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已经开始是一种奢侈了呢?
我扭头看向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豆豆,这个是送给你的,漂亮吧?”熟悉的声音,站在越身边的女生羞涩地笑了,似曾相识的画面。越的手上举着的是一条闪闪发亮的手链,美丽得我头很痛。原来,这么快就已经学会重新开始了呢,我勉强地牵动嘴角笑了起来,想要用虚伪掩盖我的难过。“喂!在看什么呢?”迪喊我的时候,我回转头看向他,却已经不能控制地泪流满面。
迪顺着我的视线看到了那边,他拽起我的手向那边快步走去,“算了,我们走吧。”我拽拽他的胳膊,他的眼睛快要冒出火来。“垃圾!”那么重的一拳,我看着红色的血慢慢从他的嘴角滑落出来,撕碎了我的心。眼前的两个人扭打在一起,“不要打了,不要打了。”那个女生喊着,我喉咙发涩,说不出一句话来。蹲在墙角,泣不成声。
“走吧。”迪横抱起我,我伸出手,揽着他的脖子,睁着眼睛流出的眼泪滴了他满怀,模糊的视线中,越搂了那个女生向远处走去,这大概就是分道扬镳。“没事了,别哭了,乖。”他轻声安慰着我,声音柔得我难受,我只是想要安静一下。
越,会不会很痛?一定有她照顾你吧,我应该不担心你的。她比我温柔,比我好,虽然我们过去了,但你要好好地幸福。在32℃的热度里,让我突兀地想起了你,快要窒息掉。你会不会也偶尔想起我?
我还是害怕会痛,如果你在,我或许不会胆怯。
我紧闭了眼睛,摸索着前进,只是讨厌洞穿一切。
我假装自己已经失忆,我欺骗自己已经不痛了。
却在甜蜜的梦中泪水惊醒了梦魇。
听说在耳朵上打一个洞,就可以忘记过去悲伤的一切,所以我很大胆地要迪带我去打耳洞。我很害怕地捂着耳朵,其实一点也不痛,真的,只是心里怕痛而已。我摸了摸和迪一模一样的耳钉笑了起来,在你离开以后,我在学着长大。长大了,就不会怕痛了,也就,不会害怕别人先离开了。
迪宠溺地摸着我的头发,我很孩子气对着他笑,这个耳洞似乎真的很灵气,你看,越,虽然你离开了我,我的笑容比以前更灿烂呢。
那晚,我做了一个梦,越在梦里面等我,他说:“你回来吧。”我使劲地点头,想要伸手抓住他,却扑了空,越凭空消失了,仿佛蒸发了一般。我哭着醒来了,泪水打湿了枕头,我环抱双膝坐着,看着窗外,等待着下一个天亮。
我告诉自己已经失忆,我告诉自己已经不痛了。
我想要他牵起我的手逃离这个让我流光眼泪的地方
但我却逃离不了我营造的禁锢。
是因为想起你的时候,无法不流泪。
迪无奈地看着我,他心疼地说:“告诉我,要怎么办?你才不会这么悲伤?”他看着我的时候,眸子很透彻,没有杂质,是我的影子,在那一刻坚定,他一定不会骗我。“带我走,逃离这个让我悲伤的世界。”我朝他伸出了手,他抓着我的手,拽着我狂奔在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那些我和越牵着手走过的街道还有商店,我听到风在耳边疾呼,掠过我还有些微痛的耳洞。我觉得两旁的景物越来越模糊,直至看不见,我闭上了眼睛,享受这瞬间的忘我,享受这瞬间的忘你。
是日落,但是颜色还是很鲜艳,是鲜艳的红色,耀眼得很壮观。我用手遮住双眼,眺望远方,远方是迷惘的明天,我不知道的未来。迪采了小菊花插在我的耳边,很温暖地对着我笑,他看着我的是炽热的光。我不好意思地看向别处,在山的顶峰,到处是美丽。
下山的时候,趴在迪的背上,紧紧闭上眼睛,这片刻的安宁。“我们回去吧,明天,我一定会好好幸福。”他重重地点头。
我会解除我自己营造的这道禁锢,亲爱的,下次想起的你的时候,我不会再流泪,我不会再悲伤。
我就是小孩子气,我就是幼稚,
我就是孤单,我就是好强,
我不是玩具,所以,不会轻易认输。
“好久不见。”越就站在我的面前,第17天,真的是好久不见呢。“好久不见呢。”我冲他笑笑,转身离开。“知道为什么不喜欢你吗?”他在背后很残忍地大喊,早该明白,我只是单纯地喜欢而已,他根本没有喜欢,只是玩玩而已。“不知道。”我回首,真诚地看着他,坚强得自己都很意外。“因为你小孩子气,因为你幼稚,因为你有时候会很孤单,因为你大部分是好强的,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你,安慰你,喜欢你。”他说出了一大串的理由,我感到好笑地笑了起来。
“越,既然不喜欢我,为什么要记住关于我的这么多呢?”面对我的反问,他突然就回答不上来,他眼里的慌乱暴露了自己,还是有喜欢的吧。有时候,最不喜欢,是因为最在乎。“越,我不是玩具,所以,不会轻易认输。”我潇洒地快步走开,对,我应该要潇洒一些。
越,我真的不是玩具,不是逗你开心的玩具,我只是我自己。
就让盛夏,为我弹奏华丽的摇篮曲
永不凋谢的,你的我的,
一起去登山,坐在迪的单车上,伸出双手迎接微风的抚摸,空气里是清新的叶子的味道。“我们都没错,只是不适合……”我拽着迪衬衣,唱起了歌,越骑着车子载着那个女生从我们旁边经过,我突然大喊:“越,再见了。”然后我们擦肩而过,然后我的最后一滴关于越的眼泪流了下来,接着我笑。
越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再也不会出现。
我们失散在人多的十字路口。
我们应该继续走下去,狠狠地幸福。
亲爱的,就让盛夏为我弹奏最华丽音符,让我微笑着入睡,让我沉淀在和你美好的爱的梦里,融化一切过去的快乐的悲伤的。醒后,会有很更美丽的彩虹装扮我的梦。
亲爱的,结束也是开始,对吗?
爱的最高境界
有一天,女人问男人:“你说,爱的最高境界是什么?”
男人想了想,说:“是生与死吧!你想啊,一个人可以为另一个人去死,舍去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切,这不是爱的最高境界吗?”
女人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开始时她也是这么认为的,因为许多的爱情最壮烈的时候总是会和生与死联系在一起的。那些流传千古的爱情无一不是生生死死,总之悲情者居多。可是,更多的俗人之间的爱情却只有平常的爱与恨,只有平常的悲伤与快乐。
“那你说是什么?”男人问。
女人笑了:“是习惯,当你习惯了一个人生活中的习惯,你就真的爱上他了。爱情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习惯的认同,爱到最高境界就是认同了他的习惯。一个女人习惯了一个男人的鼾声,从不适应到习惯再到没有他的鼾声就睡不着觉,这就是爱;一个男人习惯了一个女人的任性、撒娇,甚至无理取闹、无事生非,这就是爱;一个人会为了另一个人去改变、去迁就,这就是爱。爱情的哲学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就在生活的点滴里。你如果始终不能适应一个人,适应他的所有习惯,那只能说明你没有爱他,或者说你还未到爱的境界,因为爱就在这些细节里。当你已经习惯你的爱人的所有习惯,比如他衣服的烟草味,比如他半夜起来看足球……如果这些你都已习惯,那么不要再问爱是什么这样愚蠢的话题了。”
爱,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朴素,它像一杯在我们身边的白开水,伸手可及,喝了,让我们觉得凉爽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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