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调虎离山(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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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屏幕上,“喋血戎妆”的个人资料赫然呈现在雷同的眼前。

愣了一会儿,雷同终于醒了过来,这人他可能认识,虽然不敢百分百的肯定,但也**不离十。

想到这里,他的眼前慢慢模糊了起来,思想也飘到了远方,飘到了很多,很多年前。

那时,雷同还很小,大概是骨子里有股傲气吧,他从小就和其他人不合群。在孤儿院里,雷同基本上没有能玩到一块去的朋友,他就像一只孤狼,形单影只,孤独占据着他的内心。

这样久而久之,雷同就开始被其他人排挤,孤儿院里的生活并不好过,它也有阴暗的一面,因为性格的缘故雷同时常被人欺负,三天两头身上就得添不少伤疤,如果反抗的话他可能还会被打得更惨。

淤青的脸蛋,红肿的疤痕,那时候的雷同感觉自己似乎被这个世界抛弃了。每次被打的鼻青脸肿,雷同都不会告诉任何人,只是默默的忍受,因为他知道没人会给他出头,他被所有人认为是怪胎,有病。

那段日子是雷同生命中最黑暗的时候,可是就在这艰难的日子里,雷同却遇到了他人生中第一个朋友,荣华。

那时候,雷同七岁,荣华六岁,两人用奶声奶气的声音掌心向天,结为兄弟。或许有人认为这是小孩子之间的胡闹。可是从那一天起,他们一直就在一起,他们没有吵过架,有难一起扛,有苦一起吃。

荣华不是孤儿院的孩子,他的家在孤儿院附近,家庭条件并不好,经济拮据。但是只有有什么好吃的,荣华总会想到雷同,过年了荣华会给他送饺子,中秋节,荣华会给他送月饼,尽管很少,很少,但是雷同都视为珍宝。

就这样,冬秋轮转,春夏交替,时间如白驹过隙一般飞速流逝。

十年,整整十年!

雷同和荣华不离不弃,有过辛酸,有过泪水,有过欢笑。

慢慢地,荣华的父母也渐渐不再反对他们做朋友,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能找到一个知心的朋友堪比中百万大奖。

雷同很庆幸,孤儿院这十年他学会了很多东西,还交到一个像荣华这样的朋友。

十年匆匆而过,十七岁的雷同从陆军学院毕业后去了部队,那是他从小的梦想。

同样,大学还没毕业的荣华也跟着雷同去了部队。当然了,荣华去部队的原因有很多,一来,他退学去了部队能减轻家里的负担,把上学的机会留给妹妹。二来,荣华还想继续跟着雷同,三来,当兵也一直是他的梦想。

就这样,他们胸前带着红花踏上了开往部队的列车,而迎接他们的就是非人的训练,残酷的选拔。

两人一步一步战胜对手,凭借良好的军事素养和强大的格斗能力他们双双进了中国陆军最高的荣誉殿堂,特种部队。

几年的特种兵生涯,磨去了他们稚嫩的脸蛋,让他们变得特别坚韧。

然而,两年前的那次意外,终结了雷同的一切,让他变得一无所有,仅仅留下一身的伤痛,退役回到了起点。

今天突然见到“喋血戎妆”这个网名,雷同一下子就想到了荣华的妹妹,荣雨。没错,雷同记得很清楚荣雨的网名就是叫“喋血戎妆”。

至于为什么要起“喋血戎妆”这个名字,荣雨是这样说的:“哥哥回来的时候,衣服都被血水浸湿了,除了这个她没有太多的记忆,面对哥哥冰冷僵硬的尸体他只记得这些。”

雷同有些恍惚:“真的是荣雨吗?”

158中队驻地操场!

“喂,张海明,你到底在搞什么?不是要出去玩吗?”在暗中盯了一个多小时的皇甫卓鸿终于耐不住性子了,他走出来大声的叫住张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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