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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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凤呀鸣凤,当你与她产生交集时,改变就已经开始,你改变了她的人生,相反的,她也改变你的,只是改变多与少的差异罢了,这是无论你多铁齿都不可能粉饰的。

吾家有男初长成,小男孩,这情愁滋味,你得开始浅尝才知酸甜。

莫晚艳被关在天牢足足十日,她到了第二天就放弃大吼大叫,安静得像牢里不曾关过她这号人物——因为李鸣凤命人拿布将她的嘴堵上!

恨呀!恨得牙痒痒的!只能咬住嘴里的那块布泄恨!

在这期间,李鸣凤一回也没有来看过她。

是她瞎了狗眼,被那张天真烂漫可爱绝轮又美死人的脸蛋给骗入地狱,活该现在被五花大梆当成莫圣双共犯打入天牢啦!

人性人性,这就是人性啊!

她在十五芳龄这一年,知道了不是所有美丽的东西都是好东西。

十日后,她被放出来,由伏钢押着带到御花园,在那里,等着她的不是李鸣凤,而是两头巨大的狮!

狮子凌厉的圆眸将她从头到尾打量一遍,其中一只嘴角还不断滴淌着唾,另一只发出低低沉狺,那声音仿佛在说:食物?送过来我尝一口味道先!

她的愤怒战胜对庞然大物的恐惧——这就是李鸣凤说像她的生物?!

莫晚艳肝火大动,竟挣断了铁链,花似的小脸满满全是责备,她指着狮子吼,吼得比狮更大声。

“太过分了!我的头发哪有它这么蓬?!”

之前没见过狮,李鸣凤说她像,她倒没什么感觉,今日一见,原来狮长这副德行,威武是威武,凶猛是凶猛,但是鬃毛蓬得太过头,被说像它,她一点也不高兴啦!

伏钢惊讶于此时手里的断链,区区一个小丫头竟能轻易挣断?她该不会和穆文笙——穆无疾那位七岁的稚儿——一个模样,全是天生神力的家伙吧?

不过他很快就恢复冷静——再不恢复也不行了,尤其是她看来就像准备要抡起衣袖,怒火中烧地上前和两头狮对吠。

“你手指再伸过去一点没关系,那两头狮也还没吃,正饿着呢。”

伏钢的恫喝吓得莫晚艳快速收回手,只是不甘不愿仍写在脸上,嘴里咕哝着:一点也不像,我的头发柔顺多了……

“瞧够没?瞧够就走了。”伏钢拎回她。

“咦?”她愣愣仰望着伏钢,“走?走哪去?”要砍了她吗?

“送你回去。”

“回哪里去?”又要回那暗不见天日的地牢?!

废话。伏钢冷睨她,“回你家去。还是你想再回天牢去?”

“回……我叔父家去?”她很讶然听到这个答案。

“不然你还有其他地方去?”

她怔了怔,摇头。

伏钢走没两步,见她仍伫着不动,停步,等她,她在原地握紧双拳,“我要见李鸣凤一眼。”问他这个负心汉——负她一片好姊姊心肠的负心汉——到底在玩什么把戏,先是逮住她,又要放了她。

但他还欠她一句道谢及一句道歉,她不甘愿就这样被打包送回去,要跟她决裂也不可以用这种让人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方式!

“我朝皇帝不是你想见就见得到。”伏钢打断她的奢望。

“我是他的救命恩人,没有我的话,他现在还绑在我叔父的床上!”她气呼呼的。

“你越说只会越让我们想宰了你叔父,并不会改变什么事实,我朝圣上赦你共犯之罪,关你十天了事,你该好好庆幸保住脑袋,至于其他,最好别得寸进尺。”嗯,用了句好词儿,晚上回府去向爱妻炫耀一下。

她得寸进尺?

她没要李鸣凤送十万两黄金来叩谢她守住他珍贵贞躁就很够义气了,他们倒反过来咬她一口,说她得寸进尺?!

天理何在——

莫晚艳生气了。哼,不报恩就甭报,想老死不相往来她奉陪,反正她有什么损失吗?没有!她还是可以快活过她的日子,遇上狼心狗肺之徒是她瞎了眼,学个教训就好,她牢牢记在心里,以后别再这般蠢,她才不稀罕!

咬咬唇,她跟上伏钢的脚步,坐上伏钢替她准备好的马车,心里说不怨是骗人的,李鸣凤骗了她的感情!

“这样做,真的好吗?”

城楼上,有道视线随着马车而去,深邃得读不出情绪,但那是不舍的胶着眷恋,若无不舍,就不会在车尘远远消失之后仍不肯挪开眼,他身旁的穆无疾低声问他,他没回答。

这样做,真的好吗?

他问过自己,老实说,他不知道,但他希望她走一趟她自己编织过的梦想,亲自走一趟,亲身去实现,也许哪一天,她达成梦想之后满足了,还愿意开心笑着跟他说她以前经历过的那些事迹,那不是很有趣吗?

“晚艳姊姊,你瞧见狮子了吧?我可没骗你,真的有狮子这种生物,是吧,别忘了你允诺过我的事呀。”他轻笑,在风中缓声自语,让风儿携着这句没来得及当面调侃她的话语远去。

莫晚艳原先赌气低头坐在马车里绞手指,突地一阵风顽皮翻弄幔帘,拂进一缕花香,她抬头,探出幔帘,马车正经过那棵前几日时含苞待放的花树,那时她与李鸣凤骑马而过,李鸣凤说这种花香极了,是她没见过的花种,听他这般说时,她心里好奇,原来是这样的香味。

香极了吗?她一点也不觉得……

或许是孤单,让一切变得无趣,那时与他作伴,连野林里摘的青果子都甜多了。

晚艳姊姊,等花开时,我摘花替你簪发。

替我簪发?那景象不怎么美吧?说不定我替你簪发还有看头些,哈哈。

树下,似乎还能瞧见那对悠悠哉哉骑在马背上摇头晃脑的年轻身影,笑语轻扬。

十五岁的她,十二岁的他,在这年交会,同时在这年,分离。

好漫长的路途。

明明来的时候觉得时光飞逝,像是一眨眼就到了皇城,怎么归途远得像到不了家一样?但实际上,她回来的时间足足比之前更快上好几天。

马车行经之路,全是她曾走过的,她在那处泥洼里踩了个空,跌个四平,也溅了他一身脏,现在泥洼被暖阳晒干,只剩下一片龟裂的干地。

还有那棵树,李鸣凤吵着要在树下睡午觉,死赖活拖着不肯走。

那家小野店是他们用午膳的店,里头的面好大一碗,老板娘又亲切美丽,只是他嫌面的味道太咸,结果被老板听见,拿菜刀出来挥舞,轰他们出去。

那条小溪,水冰冰凉凉,本来两人只是想取些水在路上喝,结果竟在溪边玩水玩了一整天,他泼她水,她将他扛起来往深一点的溪里丢,他沉了下去,她吓得几乎魂飞魄散,匆匆跳下水去将他捞起来,还在担心他的生死,他却张开眼,用一根指头顶着她的额,让她重心不稳又摔回溪里去。

那颗大石块,上头有他拿另一颗石子充当笔墨,洋洋洒洒写下的谜头,要让她猜。

那处她与他费了一个多时辰才努力生起火的柴堆残烬仍在。

那条小径,他教她哼了一条曲儿。

那条岔路,他与她争个面红耳赤,他说往左,她说往右。

那家小摊,他和她看见凉茶,像两条争肉的犬,汪汪两声冲上前去……

她笑了,脑海里仍清晰可见的那段回忆,是快乐的,无论之后的李鸣凤做了什么,又如何绝情待她,都无法抹杀掉他给她的短暂欢笑,或许只是那么短短几日,但她真的很开心,每个笑容都是出自肺腑,不像在莫府时虚与委蛇,笑得敷衍。

释怀了,不怨了,她告诉自己,记住她想记住的记忆就好,这样一来,那处泥洼不挡路了,那棵树不会碍着她的眼,那家小野店也可爱了起来,那条小溪的沁冷透心凉变得让她再三回味,那颗大石块、那条小径、那条岔路、那家小摊……

记得这些就好。

至少她很确定,她不会想丢弃掉那几天的快乐记忆。

莫晚艳的眉宇松放开来,她终于能轻快哼出那支曲儿,那支李鸣凤用着带些高亢的轻嗓,反覆教会了对音律异常迟顿的她的悠扬曲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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