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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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一月的情感我对不耐烦的样子十分敏感,可以说,不耐烦的样子是我最讨厌的样子,第一次看到这种样子也是从一个姑娘脸上,当时,她离我而去,而我却不识时务,跑到她那里去找她,于是我看到了这种被我称之为不耐烦的表情,这种表情告诉我,姑娘对她们已经不感兴趣的男人是多么地残酷无情,无法容忍——从此,只要我见到这种样子就会凭空里火冒三丈,怒不可遏,无法自制。//wWW、QВ5.CoМ\\
对方可能没想到,这种强烈的反应有一大半是对我自己的,因为这种表情总是提醒我,我是多么地不会察颜观色、多么地不通情达理,提出的建议或要求多么地令人尴尬,而我的判断失误又是多么地令人难堪,特别是,我突然会察觉到自己居然竟敢再一次偷偷摸摸地对别人对生活生出幻想!我简直无法原谅自己这样做。
在我小的时候,我认为生出幻想非常可怜,因为幻想无法实现,长大后,我对幻想的态度更加恶劣,没有任何可以通融之处,简直是厌恶得无以复加,这是因为,对于自尊心来说,根本无法接受来自幻想的侮辱,这是因为,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除了自尊心,他其实一无所有,如果接受侮辱,就要放弃自尊,如果连自尊也要放弃的话,那么这个人顿时降格为奴隶,身为奴隶,便没有人格,没有人格,则变成别人的工具,也就是失去了存在的任何价值。最不幸的是,人受侮辱,主要是来源于幻想,幻想要求人对自己有新要求,于是产生希望,为了希望,为了那个最不值钱最不要脸的希望,人们竟然就会去为其奔波,接受侮辱,这样做的结果通常是,极不可靠的希望终于破灭,人在为其奔波的过程中,由于习惯于侮辱,终于丧失人格,沦为物质,沦为工具。这是我的一个小小的经验之谈。
也正是因此,我把不耐烦的表情同这许多东西联系起来,于是顿觉心中一空,眼前一黑,立刻感到如坐针毡,我不再看陈小露,说了句好吧,下了她的车,她拔下车钥匙,跟过来,为我打开后备箱,我取出行李,放在地上,把墨镜摘下来,还给她,对她招招手:那么,再见了。
再见。她说,戴上墨镜。
我头也不回地走进楼中,来到电梯间,按了一下电钮,等着电梯下来,心中既愤怒又万分沮丧,为了让自己平静下来,我点燃一支香烟,吸了几口,不知为什么,我突然在电梯就要到的一瞬间,扔掉香烟,提起手提箱,离开电梯口,走到楼梯间,一阶阶地爬上去。我飞快地爬着楼梯,一层又一层,中间几次喘不过气来,几乎虚脱,但我就像正在被鞭鞑的牲畜一样不停地向上爬着,我感到晕眩,双腿无力,胸口发闷,但我仍不停止,一口气爬上十二楼,我打开楼梯间的门,来到家门前,我放倒箱子,坐在上面,从口袋里掏出钥匙,突然,我听到房间里面传来电话铃声,出于直觉,我感到是陈小露,也许她忽然感到我有些不对劲,或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总之,我觉得这个电话一定是出自陈小露,因此,我手一摸到钥匙,就本能地想去开门,就在钥匙接触锁孔的一刹那,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行动是多么地迫不及待,这让我的自尊心无法接受,于是动作戛然而止,手垂下来,一切半途而废。电话铃仍在响着,一阵紧接一阵,为了不让自己去开门接听电话,我走到楼道中间的一扇窗子前,打开窗子,看了一眼下面空荡荡的花园,随手把一串钥匙扔到楼下,我探头向下,只见钥匙在空中只一闪便不见了,落地的声音也听不见,我把头收回来,关上窗子,回到家门口,再次坐到手提箱上,长长吐了一口气,电话铃徒劳地响着,五六分钟光景,如我所愿,终于消失。
我来到电梯边,按响电钮,电梯隆隆而上,电梯门打开,我走进去,电梯门关上,我下到一楼,走出楼门,陈小露的车不见了,我来到花园,在一片杂草丛中寻找我的钥匙。钥匙很快找到,我在花园里漫步到心如止水,方才上楼,回到家里,把手提箱放到厅里,然后走进屋,坐到写字台前,一层细细的汗珠突然间从身体各个部位冒了出来,我再次长出一口气,即而叹息再三,直到汗珠消失。我环顾四周,还是那天我走时的样子,写字台上,陈小露一直说倒未倒的烟灰缸还摆在上边,里面的一支留有她口红的香烟看起来竟仿佛还未完全熄灭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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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人会感到伤感,这是一种极不健康的情绪,因为伤感往往出现在人们无力改变现实的时候,出现在人们回忆的时候,出现在人们软弱的时候,那一天,我坐在写字台边,用手拂去电脑显示器上的灰尘,把烟灰缸整个扔进垃圾袋,又转动坐椅,目光扫视房中一切。这时,伤感便自天而降,犹如一记突然袭来的重拳,还没等我伸手抵挡,便把我彻底击倒在地,它就是这样明目张胆、大大方方而来,它站在我面前,厚颜无耻而又趾高气昂,此种作风,当然十分讨厌,而我却无法对此局面做出任何反应,而是闭上眼睛,听凭这种感觉的发落,也不知过了多久,我清醒过来,从垃圾袋中把烟灰缸捡出,来到厨房洗净,又走回厅里,打开手提箱,把里面的脏衣服分门别类地放成两堆,掀开洗衣机盖,放进半箱水,倒进洗衣粉,然后把一堆衣服扔进去,把定时针拧到半小时,开始洗衣服,我坐在洗衣机边,手里拿着一本书,看也不看,只是出神地听着洗衣机忽转忽停地隆隆声,半小时后,一堆洗完,我又一件件抖开,用衣架晾在阳台上,然后重复上述过程,洗第二堆衣服,洗完后,我把手提箱里的其它用品物归原处,给还在饭店辛苦奋战的赵东平打了一个电话,鼓励他继续顽强地写下去。
顺便提一句赵东平,在我和陈小露如胶似漆时,他则心猿意马,不平衡之极,首先,陈小露每天来看我,于是我在她不在时拼命写作,根本没功夫跟赵东平闲聊,陈小露一来,我关起房门,当然对他绝不理睬,因此,他的孤独可想而知,别的我忘记了,我只记得他带去的八千块钱被他这个一钱如命的人花个精光,这种情形颇为少见,也不知他如何向媳妇交待,再者,我走时,他的十集只进展到三集,也不知我走后他如何能把后七集糊弄过去。
我之所以写的如此迅速,是因为我以为能尽快回家,与陈小露一起生活,这种生活我们几次提及,而她每次提及时都兴致高昂地与我共同描绘,这样,在我头脑中便形成一个错觉,以为她当真愿意如此,并且也能办到,于是辛苦张罗,把共同描绘的无影世界视为真实,于是尽快赶奔而去,没想到,你四脚如飞,你风驰电掣,你如期到达,你以为一步登天,可惜回头一望,她却原地未动,而你则独自进入必须有两人才能成为乐园的家中,顷刻间,乐园变成监牢,你成为自己苦心营造的世界的囚徒——可气的是,由于不善汲取教训,这种自取其辱的情况在我烂泥糊不上墙的人生中曾不止一次地发生!真是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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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讨厌姑娘拒绝我,不管什么样的事,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也不管为什么。
对喜欢的姑娘,我从不提出任何要求,就是不给她们拒绝我的机会。
对我来讲,喜欢一个人,就意味着永不拒绝。
无论什么样的事,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也没有为什么。
永不拒绝,这是偏执而可怕的情感,我知道。
我错了,我更应知道的是,我也应学会拒绝——拒绝一切,拒绝一切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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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我是个浪漫至极的幻想者,也许,我只是一个**爱好者而已。
我弄不清自己,我在回到家洗完所有脏衣服又抽完所有烟的时候我还弄不清自己,弄不清陈小露,弄不清一切。
但我知道,欢欢喜喜回家准备与陈小露共同度日这一想法是一个地道的蠢想法,当一个蠢想法发自内心的时候,当然就成为蠢之又蠢的想法。
当一个人为蠢想法着迷的时候,这个人就注定成了蠢货,当他发自内心地为蠢想法着迷的时候,这个人当然就成为蠢货中的蠢货——不言而喻,在这方面,我是指争当蠢货之王方面,我不幸地一而再再而三地遥遥领先——那个词儿叫什么来着——冠军,操他妈冠军。不要笑,在写出这些话的时候,我的泪珠儿还在眼眶里打着转儿呢。然后,我表情恢复严肃。肺腑之言:这真是一件应当严肃对待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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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三天以后,我做出决定,放弃剧本,开始对我来讲真正意义上的写作,我是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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