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2 / 2)

加入书签

飞车回到教堂,刚好赶得及举行仪式,一切都已就绪,就差她手中的婚戒。

她把戒指交给公孙河岸,视线却无法离开他。

或许是她看他的神情太奇怪,他也盯着她不放。

她是怎么了?怎么像哭过似的?是哪个嫌命太长的家伙欺负她了?

纵然有满腹疑问,但此时此刻,他总不能丢下即将举行的仪式去问她,只好带着一脸的关切目送她回到座位上。

「请新郎为新娘戴上戒指……」司仪口述着程序。

看着他为新娘套上戒指,她想到的是,原来他这么自卑。

原来他认为他配不上她,所以在她口出「你是永远配不上我的」的那种话之后,他就整个人退缩了,退到一个默默守护她的角落里去、

她好恨自己为什么要说那种伤人的话,她痴痴望着台前的他,心一阵一阵的痉挛,无法控制自己泪流满面的观礼。

不要结婚、不要结婚,请你不要结婚……她好想站起来这么对他大喊。

「秦小姐--」坐在她旁边的公孙映文大表惊讶,她不知道这对师生的感情这么好,公孙河岸结婚,秦遇霞居然高兴成这样?

「我……没事。」然而她失神的模样和红红的鼻子一点也不像没事,当她看到他掀起了新娘头纱,吻了新娘的额头一下,她的心又碎了。

宾客拉着礼炮,新郎新娘相偕走出教堂,他们已是夫妻了,是夫妻了。

失神的看着众人簇拥他们离去,她知道自己将永远后悔没有在仪式完成之前开口对他说,她也爱着他。

公孙河岸在婚后远赴美国的曼哈顿主持大和集团的科技分公司,而秦遇霞也搬回了自己家,一切很平静,两个人像从没有认识过一样,因为他的远行不曾去向她辞行,而她明知道他的去处也压抑着自己不去追问。

冬天了,天气冷得吓人,她动不动就手脚冰冷,做什么事都无精打采,甚至已经推掉好几份工作了。

她好像得了一种叫懒人的病,她不想动,只想躺在午后的藤椅里回想在巴黎的一切。

她知道自己无药可救,相思病本来就无药可救,她没有试图救自己,因为她知道她的心将死掉好一阵子,或者不会再复活了……

在他离开台湾的一个月后,她在西洋情人节收到他的电子贺卡。

那个下午,她的心情激动得久久无法平复,但她终究什么也没有回复他。

还能回什么呢?他已经是别人的丈夫了,她不能说她已知道他爱着她的这个秘密,也不能告诉他,关于自己同样爱着他的这个秘密,所以还是什么都别说吧,连联络也不要,这样最好,对彼此都好。

但,天不从人愿,他好像打定主意不让她好好的忘了他,某天他寄来一封电邮,内容极其贫乏的描写他扑杀蟑螂的过程,最后他写--

在巴黎课室里,笔电爆炸的那一天,我告诉艾力太大我们在捕捉蟑螂,当时描述得不尽写实,有了这次经验之后,往后我定能描述得更生动。

她轻抚着自己的唇,叹息着他为什么要狠心的勾起她的回忆,就是在那一天,他吻了她,虽然结果滑稽,但那是她的初吻。

然后又有一天,他传了居家照片给她看,背景是他住所的客厅,非常的曼哈顿风情,他手执白色咖啡杯站在壁炉之前,铁灰色的毛衣搭配随兴的泛蓝牛仔裤,露出两排白牙粲笑着,模样相当潇洒。

痴痴凝视着照片,她的心魂为之震荡不已。

小妞,冬眠没让妳的身材走样吧?如果没变胖的话,也寄张妳的照片给我看吧。

他以轻松的几句话做为终结,她不懂他忽然寄照片给她,又要她寄照片过去的原因是什么,她想了一整晚,还是没寄,但那张照片从此变成她的珍藏,还列印了小小一张放在皮夹里。

她真的是疯了。

他的形貌无法从她脑中去除,她不想和任何人约会,她清瘦了许多,只要他写电邮来,她就激动得无法平复。

她去找了好友韦凌珊,希望两性专家能告诉她,这种相思欲狂的想念该怎么消去才好?

「去找他吧。」听完好友苦恼的陈述,一脸知性的韦凌珊啜了口咖啡,微笑建议。

「妳说什么?」秦遇霞作梦般的眨了眨眼。

怎么会给她这种建议,难道凌珊不知道公孙河岸已经使君有妇了吗?

韦凌珊微微一笑,中肯地说:「既然他爱着妳,妳想着他,那还等什么呢?」

秦遇霞颓丧的垂下了长睫,她知道好友说的都对,但她绝对不可能那么做,因为教养关系,她的家庭教养不容许她做出那样惊世骇俗的事。

于是她离开了韦凌珊的公寓,冷风吹着她的面颊,她知道她将为公孙河岸继续相思下去,而这一切都是她罪有应得。

公孙河岸给她的电邮绝口不提私事,事实上,是不提他与妻子的私密事,他谈美籍佣人、谈拉丁裔的司机,也谈家里那只叫小克的小狗,就是不提林伊曼。

但是秦遇霞仍然知道他的妻子怀孕了,小报消息灵通,而那灵通的消息几乎让她整颗心都碎了。

原来彻底心碎是这种滋味,原来又爱又恨一个人是这种感觉,他怎么能一边意图不明的和她通电邮,一边又令他的娇妻有孕呢?

她伤心欲绝的做了一件她生平没做过的事--到酒吧去买醉。

不过她还是没胆量去所谓的夜店,她选了饭店的钢琴酒吧,往来的都是政商名流,至少安全毋需顾虑。

「妳不是秦遇霞吗?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妳。」公孙映文拍她肩膀时,眼里流露的意思很明显,就是人不可貌相啊。

没想到端庄不已的秦家小姐也会来这种地方,她以为秦遇霞是那种除了果汁,连鸡尾酒也不沾的人。

「公孙小姐……」她已经喝了几杯,不胜酒力的她,眼儿开始迷醉了。「真高兴在这里见到妳。」

「我可以坐下吗?」不等回答,公孙映文便俐落的把公事包往吧台一搁,穿着套装窄裙的双腿熟练的蹬上了高脚椅。

「坐啊,我请妳喝一杯。」秦遇霞笑了笑,脑袋晕眩。

「威士忌。」公孙映文压根儿就不相信秦遇霞会点酒,她迅速帮自己点了平常惯喝的酒。「今天怎么会到这里来,一个人吗?」她点起一根烟。

秦遇霞看起来很失意,曾经同住一个屋檐下快一年,她都看不出她内心这么狂野,居然会来酒吧买醉。

「嗯……我一个人。」她摇了摇酒杯,双眼迷蒙的看着公孙映文。「妳知道吗?刚开始我简直无法了解一个地痞混混的世界,可是最后我却爱惨了这个混混,这实在很奇怪,不是吗?」

「啊?」烟怞了几口,公孙映文看着她,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妳也不懂对不对?」她像是找到盟友了,尽情诉苦。「我怎么会爱上他呢?他老是在捉弄我,从来不用心听我讲课,还小妞小妞的叫我,一点也不尊重我是他的老师,他粗鄙、吊儿郎当、不学无术又玩世不恭,个性还很陰暗,疯狂起来的时候,谁也拿他没办法,他曾载着我飚车,飙到我昏倒也不理我,吻我的时候,居然让一台笔记电脑给爆炸了,过程好滑稽,我怎么会傻得爱上他呢?唉……」

根本不像在说给别人听,她径自说她想说的,积压在心底好久好久的,一古脑全说了出来。

「秦遇霞,妳--」公孙映文的嘴无法抑制的张成了O型。

天哪!原来……

原来以教养著称,名满社交圈的第一名媛秦遇霞,居然爱上了她已婚的堂哥公孙河岸?

她不是八卦的人,可是这件新闻实在太大了,真的让她的嘴阖不拢啊。

看着咚一声醉倒在吧台上的秦遇霞,她的嘴还是张得大大的。

最新全本:、、、、、、、、、、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