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微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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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算不上一个内向的人,他和谁都能聊几句,就半小时在三轮车上和大叔交流的功夫,他已经逐渐适应了大叔的一些乡音,不过这也许和他是魔能者,适应力有一定加强有关吧。

下乡的路上不算颠簸,因为柏油路基本都普及了,在面包港和很多城市,路基本都是水泥路,它有着平整美观的优点,在大叔将三轮车从水泥路开入岔路口的柏油路时,林夕闻见了一股特殊的沥青味道,这种路不容易起扬尘,而且就质感上来讲,柏油路应该是更胜一筹,但就是对滑板和轮滑不是很友好。

总体感受便是路越走越窄,人越来越少,之前城里的马路,宽的地方可以供四五辆货车并行,可现在的乡间柏油路几乎就是一个单行道,碰上对面来车就需要有一方退到特定的错车点去错开,总之还是很麻烦,不过在平时没有逢年过节的时候,也不经常发生这种情况。

在交谈中林夕知道了这位中年大叔叫蓝圣才,他有个快三十岁的儿子,他人在彩梦讨生活,尽管那里开销大,但确实比其他地方挣钱,只要紧衣缩食,倒是能存下点钱,聊起他儿子,蓝圣才的话多了些,他很羡慕林夕能够考上大学,为自己儿子当时不好好学习结果落榜一事感慨万千,最后他说他其实挺希望儿子能留在家乡这边做事的,可是孩子说自己拉不下脸待在老家,最后强行为了释怀说了一句‘管他的,反正还年轻,就让他去外面折腾呗。’

一位扛着锄头穿着拖鞋的六十岁模样的老人看见三轮车,站在路边的地里扯着嗓子喊了一句:“圣才!拉啥子去了?”

“猪饲料!”蓝圣才吼着回答,免得三轮车的轰鸣盖住了自己的声音。

看来蓝圣才在村里的人缘不错,每次他路过别人时,他有功夫都会给别人打招呼,而别人也会回应他,不过他们很多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林夕身上,村里突然出现一个年轻的陌生人是一件不错的饭后谈资。

也有人问蓝圣才问后面这个小伙子是谁,大叔只是笑着说你猜一下喃。

最终三轮车精准地停进了一个砖块砌墙彩钢做顶的棚子里,这一路下来,林夕的感受第一点就是农村的人确实少,第二点是村子里的年龄构成失衡严重,青年人和中年人这种主要劳动力仿佛是蒸发了一般,到处都是小孩和老人分别或者混合扎堆。

林夕还没下车就听见狗叫个不停,那是蓝圣才家里的大黑狗,品种太杂了他们都认不出来。因为家里突然来了个陌生人,它非常警觉。

蓝圣才停好车,对着黑狗挥手跺脚:“小黑莫叫!”

黑狗通人性一般压低了耳朵发出呜呜声,仍然是警惕地盯着林夕。

林夕很少和这种陆上动物打交道,他倒是对什么水母海星甚至一些鲸鱼有过接触,他拿出自己没吃完的肉饼,掰开让它露出香气,他把半个肉饼拿在手上晃了晃:“小黑?”

黑狗留着哈喇子困惑地看着林夕,呜呜的低声警告也消失了。

林夕拿着肉饼把手伸过去:“来点?”

小黑把嘴巴轻轻靠过来,叼着肉饼火速与林夕拉开距离,看着狗子卖力地撕扯肉饼咀嚼着,林夕莫名感到一阵放松和解压。

蓝圣才笑了笑,指着黑狗调侃道:“给它吃这种好东西,可惜了。”

林夕笑笑没有接话,他有些沉迷于黑狗进食,他觉得这有一种特殊的美感。

一位年纪大概也是五十左右的妇女从平房里走了出来,她听到狗叫得挺厉害,出来看是不是出什么事了,然后就看了蹲在黑狗两米外聚精会神看着黑狗进食的林夕。

黑狗一分钟就吃掉了半块肉饼,它对着林夕摇了摇尾巴,眼神里已经没有敌意,林夕马上把剩下的半块也递给了它。

“蓝圣才,这个年轻人是干啥的?是之前卖保健品的吗?他们不是说后天在孙大娘那里开会吗?”妇女走到蓝圣才身边轻声问道,她是蓝圣才的妻子。

“什么保健品?”蓝圣才露出不屑的眼神,加重自己的语气对自己的妻子解释道:“这是林医生,我好不容易在城里捡回来的。”

“我去你的吧。”妇女瞥了一眼蓝圣才,“城里还能捡医生回来?”

这时候林夕恋恋不舍地收回了黑狗那里的目光,刚才的对话他都听到了,他热情地像这位妇女伸出了手:“大娘你好,怎么称呼?”

大娘打量着林夕的样子,寻思着这也是一位体面人,她把手在自己的围裙上反复揩了几下这才把手握了上去。

“俺姓马,叫马广丽。”

林夕重重地握了几下才松手,上章礼节是握手越重表示越重视对方,但他肯定不会把对方给握骨折脱臼,“我是林夕,来自基成的旋枫花大学,医学专业,现在来麦乡的崎宏做义诊,这不恰好碰上蓝圣才大叔给我捎过来了嘛,不过我还不能算医生,我的水平肯定比真正的医生差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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