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你怎么知道我不爱她?(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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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是担心再和以前一样粗暴,再把文心给吓走了,就没有人帮他处理手边的事情,还是因为,沈铮这个男人,真的愿意为了一个助手,去收敛自己的脾气。

可能两个人在一起工作的时间长了,沈铮对人家小姑娘,便也温柔一些了吧。

毕竟,沈铮真的是一个很慢热的人,心里面明明就是豆腐,嘴巴却还是锐利如刀,他身边的人都知道,和他熟了之后,这个男人其实是很成熟宽容的。

他总是愿意如同兄长一般,教你怎么在这路上行走。

这样的一个男人,在对郑洁的态度上,却是一点都不想要留情面的,在温凉第一次在他的跟前提起郑洁的时候他表现出来的冷漠,就已经让温凉觉得,怕是郑洁的心思都会白费。、

沈铮明显是,已经从当初两个人之间的往事里面,走了出来,也没有想要往回走的意思,也就是说,他不想要吃回头草了,就算郑洁想要回来,他估计也不要。

郑洁不知道为什么不明白这一点,或许她也是明白的,只是女人嘛,总是喜欢钻牛角尖的。

明白知道对方不可能再回头,但是,就是不甘心。

心里面生出来了偏执,就成为了一个执念了,好像不能让他回头的话,对她来说,就是极其痛苦的一件事情,她不能忍受这样的事情,她想要让沈铮,从来回到他的身边。

“你说要回来就回来吗?谁准许你回来了?”

沈铮的声音拔高,有着不可遏制的愤怒,还有着森森的冷漠和嘲讽:“当初你跟着别的男人跑的时候,说都不说一声,怎么的,去了国外几年回来,倒是变得有礼貌了,想要回来了,竟然还知道和我说一声,还真是不容易。”

男人说着说着,就低声笑了起来。

似乎是刚才郑洁说了想要回到他家里的话,沈铮一气之下,竟然没有控制得住,把手边的花瓶,一下子就推倒在了地上,看着那花瓶破碎的样子,他的心里面是解气的。

他要让郑洁明白一点,他和她的婚姻,早就已经破碎了。

和现在被他摔在地上的花瓶一样,碎得分崩离析的,根本就不可能有被粘合的可能性,而他,也不愿意再去把这样的破花瓶,带在他的身边。

面对沈铮的愤怒,郑洁表现得很是低迷。

她尽量把自己的锋芒收敛了起来,留下来的,只是作为女人的温柔和端庄,说话的时候,都是轻声细语的,和沈铮记忆之中那个任性娇俏的姑娘,有了那么一些区别。

是啊,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了,很多事情都已经不一样了,当年那个总是喜欢依偎在他的身上,笑呵呵地听他说起局里面的一些有趣的事情。

那个时候,她好像对他所有的事情,都很是感兴趣。

她喜欢听,他也就喜欢给她说。

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郑洁就开始变了。

她变得越来越忙,很少再回家,他本来就很忙,两个人一起忙的话,那这个家,便再也不像是一个家的样子了,很多时候他回到家里,都是冷清清的样子,这样的感觉,让他的心里隐隐难受。

两边父母都觉得他们这一对夫妻这样忙碌着,一定会出现问题的。

便考虑着,让郑洁干脆回家当全职主妇,然后安心下来,好好备孕。

他们两个的年纪都不小了,要一个孩子,似乎也无可厚非。

但是,这个事情,被郑洁想都没想地拒绝了,她的理由是,她的年纪还不算大,事业正在上升期,不能辞职,也不能因为要备孕而破坏了好不容易争取来的机会。

无疑,郑洁是努力向上的。

这么多年里头,沈铮回头去看郑洁这个女人,不得不佩服她的一点。

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可以把自己,变换出来不用的人物性格,在自己的丈夫跟前,她永远都是娇娇滴滴的小女人,对他无比依赖,沈铮只要不忙,在家的时候,对郑洁的照顾都是要做到无微不至的。

但是,沈铮这样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竟然也没有觉得侍候自己的老婆有什么羞耻的,他做得开心,因为郑洁总是能够让他心甘情愿地去做这些事情。

她很粘人,也很暖心。

沈铮是恨不得把这个小女人捧在手心里面的。

而郑洁这个女人的聪明不仅仅是用在他的身上,也用在了工作上,在工作上,她完完全全就是一个干练冷静的风格,褪去了那种娇滴滴的公主气的小女人的形象,一跃成为了公司的重要骨干,在公司里面,算得上是大姐人物。

郑洁无疑是有智慧的女人的。

但是,有智慧的女人,未免就是一个有着明确三观底线的人。

郑洁就是这样的女人,她把智慧运用在了对付人际关系上,把每一个人际关系处理得完美没有缺陷,这智慧,可以说得上是一种手段。

当她把这种手段用在了男人的身上的时候,除了在他沈铮的身上,放在别的男人身上,都是龌蹉不体面的。

可是,人家郑洁就是不怕,她使出来了浑身解数,和那个自诩流浪画家的长头发男人搞在了一起,再事情败露之后,郑洁曾经和他说,她喜欢那个男人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艺术家的气息。

这句话让沈铮至今觉得恶心,也不知道郑洁到底是被猪油蒙心了还是那段时间眼睛出现了什么问题,那个蓄着长长的头发,也不知道多长时间都没有洗过头发了的男人,浑身上下给他的感觉,就是两个字可以形容:猥琐。

或许他这话说出去,别人会觉得是因为那个男人是他的情敌,所以他对他有些偏见,不过他就是这么耿直,不是因为那个男人是他的情敌他才会这么觉得,而是那个男人,本来就很是猥琐。

不仅仅是猥琐,吹牛逼,还可以吹出来新的高度。

也只有郑洁,能够一脸的崇拜看着他,给了他无比的自信,这个男人,应该在生活之中缺少了太多的自信了,所以需要用牛逼来填平自己的虚荣心。

偏生的,郑洁就是喜欢得不得了。

那会明明已经二十七八的一个人了,犯起花痴来,简直比十八九岁的少女还要可怕。

郑洁这个在沈铮的跟前总是温柔平和的小女人,好像一夜之间,便被那个男人勾去了魂魄,她开始变得疯狂,变得不顾一切,甚至是在他被揭穿了之后,依旧那样理直气壮。

沈铮一直都记得那一天,他目睹郑洁出轨,而郑洁竟然没有一点愧疚后悔的样子,还很是理直气壮慷慨无比地和他说:“阿铮,人这一辈子,能够遇上真爱的机会太少了,我很爱他,所以,我控制不住自己。”

对,她觉得,她爱那个男人,就可以往他的头上戴绿帽子。

她没有强烈牢固的三观体系来约束自己的行为,然后不受控制的,做出来羞耻的事情,而她,并没有丝毫羞耻的意思。

沈铮当时的心情啊,简直是难以形容。

他好像一下子才认识的郑洁,这个女人,简直就是一个圣母啊,为了真爱,可以做任何的事情,连自己的廉耻都不需要了,就是想要和那个男人上床,欲生欲死。

简直讽刺。

郑洁被沈铮的一声声讽刺给噎到,但是她也没有表现出来很大的羞辱,对于现在沈铮的态度,这都是她自作自受得到的孽果,当初她怎么对他的,现在他怎么对她,似乎都是因果关系。

她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诚恳而温柔:“阿铮,当年是我不懂事伤害了你,现在我回来,你还是一个人,就让我留在你的身边照顾你吧,我们一家人,就可以团聚了!”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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