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送 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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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大半个月的时间,把《盗墓笔记》码完。

本着一不做二不休的原则,钟云又接着码《鬼吹灯》!

坚决要把盗墓流鼻祖的名头,也一起拿下!

《鬼吹灯》在后世的盗墓流中,和《盗墓笔记》一样,都属于盗墓悬疑冒险流中的精品小说!

作为盗墓流里扛鼎之作的其中之一,这本书也是一部很吸金的畅销书!

这对于钟云,已经有点枯竭的财政来说,会是一场及时雨!

没有多余的时间多愁善感,钟云又进入了快速码字的模式。

这时候,随着《盗墓笔记》的完结,钟云的粉丝群又一次炸锅了!

书友陈覡也在看完小说后,在钟云的铁杆书粉专区,发表了长长的读后感:

“我愿用我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闷油瓶的一句话,足以使我动容。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神鬼,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感谢云忧大大的《盗墓笔记》,写出了几个让我记忆深刻的人物!大神就是大神,从《诛仙》开始,云忧对人物的塑造就都很成功!无论是:碧瑶,薛杉杉,方一勺,韩立,还有现在的《盗墓笔记》!我是很服气的,作为你的铁粉,我很荣幸!”

“感谢云忧大神为我们所有喜欢他的人,塑造了一个盗墓世界!兄弟情义,家国情怀,意气风发,儿女情长,每一个人物都是鲜活的。每一个故事都是有魂的,致敬大神,致敬永恒的经典!”

书友命中注定不强求说。

“起伏的一生,人性的变化!这部小说虽是一条主线,可是人物的安排、出场神乎其神。千年的风雨路,一个惊天大迷浮出水面!不读完永远不会知道故事的前因后果。这是这本书的奇点,让人欲罢不能!云忧大神不愧是几个不同流派的鼻祖级大神,脑洞就是宽广,盗墓流都能写的这么声情并茂!牛掰!”

书友流光缥碧,也在评论区留言到。

话说回来,前世钟云看过两遍《盗墓笔记》,书里的人物,的确都让人感动的久久不能忘怀!

…………

电视剧拍完,张艳敏又在燕京和几个女演员一起到处游玩了大半个月,才想起要回家了。

“喂,钟老师,我过几天要回家了。到时候你要不要来送我!”

想了好久,张艳敏才决定打电话和钟云说一下。

从第一次见面,到之后的每一次接触。

她都能感觉到,钟云看她的眼神,和看别人的不一样!

那种目光,要怎么形容呢。

他明明就是在盯着你,却让人感觉不到里面,有任何一丝一毫的情欲和邪念。

很柔很纯,又有一些说不出道不明的东西。

钟云这种目光里面夹杂着的,爱慕和沧桑!

让张艳敏百思不得其解。

钟云对她有“爱慕”感,这个很好理解。

张艳敏对自己的容貌,还是很自信的!毕竟哪个男人不喜欢漂亮的女人!

但是钟云眼神里那股淡淡的沧桑感,究竟从何而来?

她好奇!她想弄明白!

“你要回家啦,什么时候?”

钟云接到电话,有点愣神,随后问道。

“喔,后天中午的飞机。”

张艳敏听到钟云问她,简单的做了回答。

“好,到时候我去送你!”

“说好了?”

“说好了!”

挂了电话,原本正在码字的钟云松开鼠标。

他就这样两眼无神的,看着窗外的夜色发呆。

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实话实说!钟云是喜欢张艳敏的!

这一点他不否认!

他也能很清晰的感觉到,张艳敏现在对他的好感也很浓厚!

张艳敏在和他对视的时候,俩人眼神交汇的那一抹柔情。

是不会骗人的!

是真实的!

哪怕张艳敏是个演员,也不会时时刻刻在生活中演戏。

所以这俩人,就只是差那一层窗户纸!

他俩任何一个人,把这层窗户纸捅破,关系就能更进一步。

话说回来。

前世的阿秀对钟云来说,也是生命中的,一个挥之不去的符号!

是一种情怀!

是对爱情的美好,最向往的年纪里,最直接的憧憬!

更是他青春年少时的女神!

在钟云年少时期,那个年代的女神,都是真正的女神!

不是后世随随便便在大街上,看到一个长得过得去的,就“女神,女神”的叫的那种“女神”。

有点绕口,但是道理就是这个道理,通俗易懂。

但是生活不是小说!

做不到面面俱到!有时候需要做出取舍。

张艳敏是钟云的情怀,也只能是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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