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6.第836章 :惠而不费(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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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店主人品低劣了些,脑子却也不傻,居然能猜到陈动还有后招,提前装了监控来防范。

现在看来,泼漆留言的那天不该画蛇添足地砸坏那块玻璃的,本意是方便接下来的动作,没想到却给店主提了醒。

事已至此,说什么都晚了,还是想想该怎么善后吧。

两种可能,一种是监控探头根本没连接对应的硬盘录像机,只是用来吓唬人的幌子,第二种则截然相反。

从陈动的表述来看,第二种可能性占到90%以上。

在这个可能性的基础上,又引申出另外两种可能。

一种是陈动被拍到了正脸,并足以被采用为公安机关办案时的证据;另一种是虽然被拍到了,但由于光线、角度及设备自身的解析度等原因,效果不是那么清楚,不具备法律效应。

以杨昆对这个时代的监控技术的了解,他倾向于相信第二种可能。

囤积钢材期间,为了防盗,他曾委托邺河市一家专业做监控的技术公司给钢贸大院装了套监控系统。

听该公司的技术人员介绍说,当前常见的监控技术还是以闭路电视即第一代模拟电视监控系统为主,基于PC机插卡式的视频监控系统也就是所谓的半数字技术才刚刚问世不久,技术上还不够成熟。

以杨昆亲眼所见的效果来看,其拍摄出来的图像清晰度很低,夜间拍摄效果更差,吓唬人的纸老虎而已。

凡事照着最坏的可能来考虑,即便陈动被拍到了清晰的正脸,从侧面分析那家无良店主的品性和心态,杨昆认为,其可能的反应不外乎两种方式,一是公了,二是私了。

报警的话,就不免要问到作案动机,店主调戏陈动女友在先,陈动恶作剧报复在后,即便硬往恶意损坏他人财物上面靠,充其量也就是包赔全部损失、罚款加治安拘留,连刑拘都够不上。

假如陈动——不是假如,而是肯定会反咬他一口,告他调戏、侮辱妇女,万一从严定他个流~氓罪,可真就够他老小子喝一壶的了。

97年之前,流~氓罪还没有被删除出《刑法》的范畴,按照1983年严打时出台并延用至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流~氓罪更是位居6种提高量刑幅度的罪行之首,属于刑法重点打击的范围。

孰重孰轻,一目了然。

能想到在店里装监控,那无良店主的脑子应该不至于傻缺到这个份上,所以杨昆认为,其选择私了的可能性最大。

至于怎么个私了法……人分三六九等,到哪都少不了青皮混混,京城自然也不例外。

外地人在中关村开店做生意,免不了要跟当地的地头蛇打交道,花俩小钱,找俩人到学校警告、教训一下陈动这个“无财无势”的大学生,顺便再讹点赔偿出来,惠而不费,何乐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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