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陋室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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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峰此时确实拿不出那么多钱,可同样的,不代表他以后拿不出,一百两银子对他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这么说他其实是有根据的,而且还算了一分的利息,不是太高,却也绝对不低。凌云峰估算了一下《三字经》与《聊斋志异》捆绑销售的利润,再加上有蔡雅的名头在,想不大卖都不可能。

蔡雅不知道的是,凌云峰还偷偷的画了一幅她的画像,作为书籍的赠品,即便是被复印的,可毕竟是出自凌云峰之手的素描,同样的惟妙惟肖,宛若真人。如此多的条件在一起,凌云峰有理由相信,在三日后的上架之日,火爆的场面会是什么样子,那区区百两银子,他还会看在眼中?

凌云峰算了一下,以江宁城为例,一本《三字经》是三十文钱,一本《聊斋志异》是五十文钱,捆绑销售就是八十文钱。江宁城有数十万学子,即便只有一小半人买了他的书,那也是惊人的数字,而且随着口碑的相传,只会让他收益更多。这还只是江宁城,若是整个江南,乃至于整个国家销售开来,那就是惊人的财富,从此以后可以吃喝不愁,天天数钱玩了。

这个时代,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远远是地球上不能比的,这也是为何读书人如此之多,基本上读书是一个非常有钱途的职业,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不是说说。只要你书读的好,能写诗,能作词,能写文章,那就是文采风流,自然被大家闺秀所喜,名气和美女双丰收,何乐而不为呢?

“李公子怀疑也是正常,我就将这篇文章给你作为抵押,等我将银子准备好,就赎回来,你看可好?”凌云峰微微一笑,似乎想到了什么,回到了案牍之上,让小安准备好文房四宝,征询道。

“先写出来再说,我倒要看看,你能写出什么狗屁文章。别到时候一文不值,污了我的双眼,到时再找你算账。”李少龙一看凌云峰的举动,不屑地撇了撇嘴,穷书生就是穷书生,讽刺道。

凌云峰点了点头,也不着恼,提笔蘸墨,想了一下之后,下笔如有神,在洁白的宣纸之上,写下了三个大字《陋室铭》。凌云峰脑中不知为何就浮现出有“诗豪”之称的刘禹锡,尤其是励志的《陋室铭》尤其的喜欢,看着李少龙的表现,让他不由想写出来以明志。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凌云峰写下名字之后,继续写着,而跟在李少龙旁边的书生,则是有意想让凌云峰出丑,大声的读了出来,带着嘲笑的道。

李少龙则是皱了皱眉头,开头浅显易懂,却带着一定的哲理,只是他却猜不透凌云峰到底想要表达什么,更不知道为何凌云峰如此有自信,将这篇铭文能够抵押一百两白银。虽然说古有一字千金的传闻,但是一个穷书生又想干些什么?真的以为自己是文豪,一篇短文就想有如此高的价值。

“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孔子云:何陋之有?”凌云峰越写越快,而那书生则是越读越大声,开始他是极度鄙视凌云峰,可后来等读完之后,心中却是有了一丝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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