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大破王善(中)(1 / 2)
王善很愤怒。他身上散发出的浓重的杀气,以及仍在滴血的金刀,都让剩余的亲兵都自觉地离他好远。因为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落得和倒在地上的三具无头尸体一个下场。
这三个倒霉蛋正是侥幸逃回的六郎七郎的亲兵。
当王善听说六弟七弟惨死,一千先锋溃败,只逃回来这几十个兵卒时,当即抄起手中七十斤重的金刀,一刀下去砍掉了跪在地上的三个亲兵的脑袋,口中骂道,“废物。都是废物。”
祝友一看王善还要再砍逃回来的几十个士兵,连忙劝道,“王大哥,先留这些小子们一条狗命。等会让他们戴罪立功。”
王善重重地吐出一口气,厉声说道,“等到开战,让这几十个废物做排军。”
逃回来的士兵顿时面如土色,知道自己在劫难逃了。
两军对阵,冲在最前面的多是排军和选锋。但排军和选锋却不一样。选锋军都是一军精锐,装备精良,负责陷阵。排军则多是罪囚,装备也不太行,开战时冲在最前面,基本上是负责消耗敌方弓箭的肉盾。一仗过后,排军的伤亡率多是百分之七十以上。
经过数次冲锋还能活下来的排军,也不是没有,比如仁宗年间的大将狄青,因罪入军,从排军做起,却成为了西夏人眼中不可战胜的神将。
但这些逃回来的士兵如果有狄青狄武襄的神勇,早把吉倩和花如玉那对冤家灭了,还会如此狼狈的逃回来吗?
一句话决定了这几十个幸存士兵的命运,王善不再理会这些士兵,转脸对祝友张渊说道,“我三弟死于岳飞之手。六弟七七弟又被岳飞的部下杀害。我一定要杀光护民军,来祭我兄弟的在天之灵。这一次咱们杀入应天,听任士卒作为,不干涉,不封刀。”
祝友张渊摆出一脸悲痛之色,大声劝喻王善,“大哥,节哀顺变,三位弟弟在天之灵,定能保佑大哥心愿得偿!”
王善一挥手中金刀,咬着牙齿说道,“我的心愿就是把杀我三弟的岳飞乱刀分尸,把杀我六弟七弟的花如玉砍成肉泥,再拿十万应天百姓祭奠他们。吩咐全军,加快速度,早点攻破应天府。财帛女子,大家都有份。”
当王善三万大军抵达虞城边界时,岳飞亲率的一万护民军也到了此地。
两军各自摆开阵势,弓箭手射住阵脚。王善一看护民军阵势严整,盔明甲亮,杀气腾腾,顿时打消了轻敌之念。
毕竟是十几年的马贼头子,就算再有勇无谋,辩别敌强敌弱的眼力还是有的。
既然遇见了强敌,王善就不敢再让自己的草包兄弟统领骑军了。
王善吩咐祝友张渊各率两千骑军迂回到护民军侧后两翼,听金鼓声响,就全力突击,争取一举破敌。自己则是提着金刀,骑上自己的乌云盖雪,来到阵前,大声喝道,“岳飞何在?”
岳飞听王善叫阵,当即勒马走上几步,立于全军之前,大声回道,“岳某在此!阁下就是金刀王善?”
王善上下打量了岳飞几眼,见岳飞身不高,体不壮,手中兵器是极为普通的铁枪,胯下战马也只是一般战马,长相极为平常,不由冷笑道,“我以为被乡间愚民称为武曲星再世的岳飞何等雄壮,谁知不过是个侏儒罢了。”
岳飞身材虽不高,也有五尺左右,在大宋男儿中绝对不是矮子,今天还是第一次被人称为侏儒。不过王善的确有资格这样喊。王善有资格把天下所有人喊成侏儒。
因为王善长得极为雄壮,身高足有二米出头,比郭进李横两个夯货还要长大,肩宽背阔,腰大十围,手提金光闪闪的大刀,身披金光闪闪的西夏猴子甲,看上去威风凛凛。
就他这副长相,配上红脸就是关羽,配上黑脸就是张飞,偏生他皮肤极白,生了一张卖笑女郎渴望拥有的白脸,看上去倒和痴肥的董卓有点类似。
岳飞和王善眼睛一对上,立即就明白这王金刀虚有其名。也许他以前确实是大名府第一把刀,但现在看他那痴肥的身体,凶狠却又茫然的眼神,就知道此人的功夫早就荒废了。
比起王善,岳飞更注意的是王善胯下的那匹战马。就王善那二百多斤的体重,再加上一身重铠一把金刀,一般的马匹根本驮不起来。但王善这匹战马竟然没一点吃力的样子。
此马足有六尺高,浑身漆黑,没有一根杂毛,四条腿却又洁白如雪,双耳如削,眼睛明亮,的确是一匹千里马。
这边岳飞尚未答话,那边早惹恼了猛汉吉倩,提马出阵,指着王善破口大骂,“王大傻子,敢骂我岳大哥是侏儒,你怎么不说自己是竹篙啊。废话少说,有种的和你吉爷爷一战,老子一锏把你打成褪毛肥猪。”
王善被吉倩几句话气得差点要晕过去了。自从他上山落草,十几年来,不管在江湖上,还是在军中,哪个人不称他一声王金刀王大头领,没想到在吉倩嘴里,他却变成大傻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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