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五章晟煊集团发布会(2 / 2)
听到已经提供证据,而且公安机关也受理了桉件,并且出示回执,媒体的各个记者纷纷示意同事拍照,然后会场就陷入议论中。
几分钟后,韩韬见众人渐渐安静下来,这才再次开口道:“下面是媒体提问时间,各位记者朋友有什么疑惑可以随时发问。”
闻言,一个记者站起来,问道:“请问韩律师,对于安迪小姐跟魏渭先生的朋友关系,你们有什么依据吗?”
“这位朋友你好,稍后我会给大家展示一张行程单和工作作息表,这次安迪回国后双方也只是见过几次面,而且二人是在一个科技论坛认识的,所以只是普通朋友。”
“包括几次见面也是有迹可循,一次是在成煊公司楼下的餐馆,我和成煊集团的ceo谭宗明先生都在场。
第二次是在一个私房菜馆,她们也只是共同吃了个午饭,下午安迪就回到公司开会了。
第三次是在科技馆之中,晚上她跟我还有几个朋友共同吃的晚餐。第四次是在小江南餐厅,也有安迪的邻居陪同。”
“你好韩律师,请问您跟安迪小姐为什么会在一起吃饭,你们之间有什么其他关系吗?”
“我们只是朋友和同事关系,至于一起吃饭的问题,是因为我与安迪都住在一个小区,是上下楼的邻居,而且共同在一个公司工作,经常会有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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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韩律师,既然你跟安迪小姐是邻居,有经常在一起,那你们之间……”
听到这个记者的提问,韩韬立马打断他道:“不好意思这位记者朋友,请各位提问跟此次事件有关的问题!”
“你好安迪,既然韩律师说你跟那个魏渭先生是被冤枉的,为什么只有你和成煊集团出面澄清,对方怎么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这位记者你好,魏渭最近去国外出差了,暂时联系不上,可能还没有得知这个事情。”
见有人又开始带节奏,谭宗明安排的人开始转移话题:“请问谭总,请问韩律师,对这次事件,贵公司除了报警,还有其他维权方式吗?”
“当然,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这条谣言已经超过五千次的浏览,转发次数同样超过五百次,评论更是远超两百,已经有好几千条。
所以这件事情,对成煊集团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我公司已经向造谣的当事人发出律师函。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同一谣言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评论二百次以上的可被定为侮辱罪、诽谤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并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情节严重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
因此,我在这里规劝造谣发帖的人,抓紧时间去公安机关自首,争取可以宽大处理,并且向我公司首席财务官安迪女士公开道歉。”
韩韬说完后,几个记者又提了一些问题,包括对谭宗明和安迪的提问。
不过之前有了预桉,三个人都游刃有余的回答着,直到半个小时后,在韩韬承诺会在公司网页发布详细资料的声明,这次发布会终于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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