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十一章 新辩题(1 / 2)
,我要莽穿娱乐圈
韩为如今不再自称流量艺人了。
飘了嘛。
随着直播,他和李思明的事依然占据热搜榜,但居然不是第一位。
第一位是《遇见你之前》的票房爆炸。如今这部电影成为热搜,票房已经12亿了,这才上映不到10天。眼看着就是奔着15亿甚至20亿去的。
如果真能到20亿以上,天秀传媒保守估计也能赚到6、7亿。
太复杂的计算就不提了,说个结论就好。
假设一部电影票房1亿,那么最终出品方也就是投资方能拿到的票房分账刨除一切净收入是3300万左右。按照这个比例去推就好。至于什么演员的片酬,还有导演以及剧组的人工费用,场景道具的租借等等这些都是算在出品方投资方的拍摄成本里的,已经先期付出了。这样的票房最后能赚多少那看你投资比例,用纯收入票房去减去投资就好。
当时这部戏,高投入自然是片酬了。韩为因为是自己的电影所以要的没那么高,因为本身他不可能每部戏都按照当时天堂电影院的5000万那么要。差不多和目前这部戏以及流浪地球差不多,都是2000万。白凌薇因为是女演员,就算流量和名气和韩为一样。但是还没在电影领域证明过自己,所以只收了1000万。
至于导演赵晨的费用还有剧组的建立和人工还有场地的租赁等等这些都是制作费用。其实总共的投资也就不到一亿。因为本身这部戏也不是什么大场面或者有特效的动作片,当然去国外拍戏还是有些花销的。但总之肯定有得赚,但前提还是要票房高。
不然赔本很容易,因为的确是高风险行业。虽然会有高回报。
现在韩为以及天秀传媒多少也算是知名电影行业品牌,韩为也算是票房保障。他的电影不一定都是偶像或者爱情题材,实际上如今算起来加上拍摄但还没上映或者还没拍完的,各种题材都有。
爱情的,悲剧的,科幻的,现实的,甚至文艺的都有。
那么第二热搜和韩为有关的,《稻香》。
韩为直播时候也提到自己的歌是不是短视频神曲,有点low的程度。但随后用了《稻香》做为直播奉献给粉丝歌迷以及路人听的话,这首歌谁敢说还是比较low的短视频神曲?
编曲到歌词到意境那都是不低的。
一经直播传出就成了短视频的背景音以及传唱度还有知名度超高的新歌,网上还有随着整个网络信息产业发达而流传到国内各地。甚至或许亚洲范围内也是如此。
毕竟音乐不像影视剧国界性那么强。
而随后是其他热搜,之后第六才是韩为和李思明的撕。
但在随后,两人微勃暂时停战,只是大批网友在两边最后一条微勃下进行议论转发点赞。韩为的点赞1000万,评论超100万,远远高于李思明那边。都不是一个层次。
更多是很多网友好奇想去李思明那里留言希望被翻,问题都是对韩为私生活的好奇。是不是真有飞机游艇之类的,是不是真的赚钱逃税不干净,准岳父到底是谁?难道是指正东影业的老板?
还有其他亲密关系女艺人是谁?
他们未必有什么坏心思,只是谁红自然就会被网友和路人关注私生活的问题。也就在这时,总桔官方旗下有个类似圈内风气纠察队的部门,平时没什么存在感,一般也不公开露面和发言。
这一次,却给予了一个很普通的声明,不关注都未必有人在意。
大致意思就是已经和有关部门沟通过,韩为个人和公司的睡务没有任何问题,也就是说他赚钱多少都是合法的,私下也没有任何触犯国家法律和违法乱纪行为。
唯一一次殴打护工,他也自己去报警了。这些也是公开的,公众都知道。至于什么个人财产比如固定的或者不固定的,目前不知道。因为你私下无故调查本身也是违法的,个人财产信息比如房产证比如户口比如某些固定财产的所有权证明,不管是发证机构还是服务机构都有义务和法规去给个人去保密。不能私自泄露。
一旦有信息流出或者通过某种未授权途径调查,都将是违法。对方有起诉的权利。在隐私权这一块,艺人也是公民,公民享有的权利艺人也有。艺人没特权的同时,反过来他们也不能因为是艺人就可以随便暴露他们的任何信息。
网友看完戏称这是给公众普法呢,但是也有细心网友推断这或许是警告,说好听点就是提醒某些随便怼人的谁,说话都要负责任,何况没有实锤的说话就更要注意自己所谓拿到实锤的过程和来源。
估计就是针对李思明在微勃里讲述的,费点劲都能弄出韩为拥有这些东西的证明文件。那就是明摆着告诉你这是违法的。除非你不惜冒着这样的风险也要达到目的,但是人家前面也说了,韩为没有偷税漏税也没有任何违法乱纪的事,至少目前都没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