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1 / 2)

加入书签

“好姑娘?哪家的好姑娘会私藏男人?对了,说到这点,我倒想问问这位的父亲平常是怎么教女儿的?就教出这样的女儿?”郑三叔的话音刚落,就听到传来一个十分生硬的声音:“教女儿这件事,我觉得我的女儿教的还不错。”

郑三叔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屋里多了一个身材高大,头发胡子都花白的外洋男子,瞧着他和爱丽丝相貌有些像,想来就是这商行的东家,那位威尔斯了。

郑三叔对着儿子能打骂,但在外人面前自然不能这样,对威尔斯拱一拱手:“威老爷吧?这件事不管怎么说,是他们小辈自作主张,做大人的自然不能任由他们胡作非为,今儿我把儿子带走,以后你女儿生下孩子,让人给我家传一个信,抚养孩子要的人和银子,我家都会出钱的。”

“郑先生,你的意思,是要我的女儿女婿离婚?”威尔斯的中国话说的没他女儿那么好,差不多是硬撇出声调的。

不过郑三叔还是听懂了。心里不由嘀咕一句,都没结婚,哪里能谈离婚?郑三叔摇头:“他们根本就没结婚,顶多算的一个野合。野合分开本是常事。”

“不,不,我的女儿,和他在天主面前行过婚礼。天主作证的婚姻,是不能分开的。”

“这里是中国地方,讲的自然是中国规矩,我们中国规矩,婚姻大事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无媒无证父母都不点头的婚姻,哪里能叫结婚?”

哈哈哈,威尔斯突然笑了,笑完才说:“按照你们中国人的说法,我也是父母,我点头了,这桩婚姻当然也就成立。当然,我也明白,我的女婿不能长久地跟我们居住,你们的皇帝下过旨意,我们也不能去到你们内陆。我的女婿回去探望父母是可以的,但夫妻之间不能长久分开。”

这样偏心眼的爹,难怪会教养出这样的女儿,郑三叔现在对他们父女没有半分好感,眉头皱紧:“父母在不远游。况且娶妇是当主中馈奉养父母的,哪有这样把人带走不让他奉养父母?”

这段话威尔斯有点听不大懂,回头用番语和女儿说了几句,郑二哥又在旁边用番语解释,威尔斯才点头,接着对郑三叔道:“这是你们皇帝下的命令,我们最远只能到广州,如果您非要我的女儿去服侍她的婆婆,当然,我女儿也表示愿意的情况下,那只能建议你们全家搬到广州来。我的女儿一定能做一个很好的中国儿媳。”

简直就是鸡同鸭讲,两边的意思完全错开,张客人在这听着威尔斯和郑三叔讲的话,心里不由这样说了一句,这才轻咳一声:“这样口舌是非,讲到什么时候都不能讲完。在我瞧来,两位既然都肯让郑二哥先回扬州探望家人,那就让郑二哥先回去,至于回去之后……”

“我还会回来的,一定会回来的!”郑二哥的手一直没松开握住爱丽丝的手,十分坚定地说。爱丽丝不由对他一笑,手已经抚上小腹,感觉到肚子里的孩子踢了自己一脚。

郑三叔也不由扯一下自己的胡子,真是糊涂了,先把儿子带回扬州,以后日子还长,就不信儿子还想着这边。至于这头,爱丽丝不见回来,外洋人又不能前往扬州的,到时她也不能来寻夫。日子久了,自然也就淡了,就会另嫁。这些口舌,真是白费了。这样一想,郑三叔就笑了:“说的是,既然我是要带儿子离开,我儿子也答应回来,那还说些什么?”

郑二哥怎不明白自己爹心里想什么?只是唇边勾起淡淡一抹笑容,自己一定会回来的。

威尔斯是其中想的最简单的一个,听到郑三叔这样说,也就松了一口气,况且郑家也是商人,外洋人虽不能往内陆去,但那些权贵们可十分喜欢那些精巧的货物。爱丽丝喜欢郑二哥,威尔斯一力促成的另一个原因是这样可以让郑二哥直接去把货物带到京城这些地方去卖,而不是要通过中间商,利润会更大。

既然现在郑家答应回来,那就合了威尔斯的念头,因此威尔斯也笑起来:“本来就不是什么特别要紧的事。郑先生,你来了有多久了,这一路上还很辛苦吧?让保罗收拾收拾,住两天再走。”

郑三叔巴不得立即就走,不过也要在这里和他们虚应故事,因此对威尔斯点头:“我今日方到,这澳门想来也没什么好瞧的,除了海就是石头。明日我们就走吧。”

两人说着客套话,似乎方才的唇枪舌剑剑拔弩张都是假的。郑二哥已经把爱丽丝的手握住:“爱丽丝,我会回来的,我会看着我们的孩子出生。如果是女儿,就叫……”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