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合作(1 / 2)

加入书签

两个人在房间分别坐下。王启年给他倒了一杯水。“岛上艰苦,没有茶。请将就些吧。”他把杯子递给奥斯瓦。

“我在潜伏的时候喝过尿。这比那滋味好多了。”奥斯瓦回答。

“我相信如此。”王启年大笑起来。

“我看到你在佣兵公会的留言了。利剑岛是你的了?”喝了一口水之后,奥斯瓦直入正题地问。

“不错。”王启年在书架上拿起一本厚书,从里面翻出夹在书页中的文件,铺在了奥斯瓦的面前。“这是任命我为利剑岛哨站临时队长的任命书。盖有治安局的官方印鉴,绝对没有任何问题。我在岛上有完全合法的统治权。”

奥斯瓦仔细地翻看起一叠文件,许久之后才抬头。“没错。果然是真的官方文件。你能耐不小嘛,能弄到这个。我有兴趣合作。你有什么条件?”

“你可以来这里成立你的杀手组织。组织的具体运作全部由你来负责。但是,你也要接受几个条件。第一,我要加入你的杀手组织成为核心成员,组织的任何信息不能对我进行隐瞒。第二,岛上其他的事务,包括防务、经济由我决定。当我做了决定之后,你和你建立的组织,要尽力为实现它努力。当然可以获得适当的回报。”王启年开出了他的条件。

王启年希望成为这个岛的实际统治者,而希望奥斯瓦的刺客组织成为他麾下一支具备一定独立性的力量。这并非一个平等的合作条件,而是以王启年为主的约定。他并不确定奥斯瓦是否会接受这个条件。

双方都有着合作的愿望,合作也都对彼此有利。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谁来主导合作。奥斯瓦更有经验,阅历更丰富,也懂得怎样建立一个组织。但王启年拥有法律上对这个岛的合法权利。法师也是比刺客更为稀少、更加有用的职业。他们都有自己的筹码,必须谈判解决。

王启年已经下定决心,不会把主导权拱手让人。就看奥斯瓦如何决定了。

沉默了一会之后,奥斯瓦开口。“你在刺客组织中必须按我的规矩接受训练,我不想给组织一开始就建立一个例外。如果你能做到这点,我就同意整个组织为你,和你的岛服务。”

“当然。我愿意学点刺客的东西。我记得你说过,我有这方面的天赋。”王启年笑着站起身,伸出手。“成交?”

“成交。”奥斯瓦握住了王启年的手。亲手建立一个组织的雄心压过了争权夺利的**。他接受了条件。

达成协议之后王启年感到心中一块石头落地。只要现在能达成协议就行。他相信以自己的潜力,时间站在他的一边。给他时间,他有充分的信心驾驭奥斯瓦这个等级的手下。

条件谈妥了就该具体做事了。奥斯瓦并非一个人来的,他随船带来了二十多个少年,还有不少的生活必须物资。

这些少年大多数是城里的乞丐、流浪儿和小偷。奥斯瓦只靠能吃饱饭的承诺就把他们拉来了。这些小孩都和奥斯瓦早有联络。作为一个刺客,他需要大量的眼线。这些街头巷尾的流浪儿是最好的选择。奥斯瓦早就开始为建立自己的组织做考虑,这些小孩也都是他看好盗贼天赋的,他希望这会是组织的第一批刺客学员。

“你真有钱。”当奥斯瓦听说王启年花费了上千金币买下这批野蛮人奴隶的时候,翻了翻眼睛,用嘲讽的语气说。他拉来的流浪儿们可没花什么钱。

王启年不以为意。这批野蛮人的确不算便宜,但他们物有所值,尤其在现在这样急缺人手的情况下。

奥斯瓦的确没花什么钱就弄来了二十多人,但这些都是他花了几年慢慢熟悉、知根知底的小贼。短时间内也就这么多了。街上的流浪儿还多得是,但奥斯瓦可不敢随便把什么陌生的人都拉进来。难保里面不会有其他组织的眼线——或者说几乎肯定会有。他们这样一个新建立的组织,抢的是其他刺客组织的饭碗,。放任其他人随意渗透是愚蠢的行为。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