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自我切割(1 / 2)
林枫的住处位于枫城市一处有名的贵族小区,在病倒之前,林枫凭着他奇特的能力,数年内挣下了一份惊人的家业,这只是其中之一,遗憾的是他来不及享用就突然被癌症缠身。
这套被林枫三百多万元盘下的房子,里面的装修装饰完全对不起他的售价。打开大门,就是一个几十平米的大客厅,却被整整十排的大书架塞得只剩下走道。边上的客房,除去一间主卧室,一间工作室外,余下的几间也被书架填满。除了一些必须的桌,椅,沙,床之类的个人生活用品外,这套房子几乎没有别的家具。
“价值三百多万元的房子,你就用来塞书了?”
“房子装修,麻烦!上图书馆查资料,麻烦!现在这样,正好!”
当年第一次到老友家做客的方宇,当场被这房子的布局狠狠地雷翻了。唯一摆在客厅大门左侧充当装饰品的那个“思考者”的雕像,也是林枫在养病期间因个人爱好而亲手雕刻出来的,算是这套“高级图书贮藏室”里唯一象样的装饰品。
架上的书是清一色的医学方面的书,内科外科神经科,旁门别类无所不包,光是看目录就够让方宇这个正牌医科大学毕业的晕倒。这些书一部分是在林枫和李老头认识前买的,而更多的却是他们俩认识后李老头推荐给林枫的。在林枫病倒的这三年,李老头几乎是长住在这里。李老头出去替林枫做“安排后事”的准备工作,所以不在屋内。
开门而入时,瞧着这些巨大的书架,方宇感叹道:
“真想不到,这些书你居然都能看完.....”
“修车是车有病,医人是人有病。车是机器,人也是机器!在我眼里,人和机器唯一的区别就是,人是比机器更复杂的机器!理论联系实际,要看懂就很容易。”
方宇是医学院毕业,而林枫是正牌的哈工大的毕业生,主修的专业的是机械,毕业后他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也都在和各种精密机械、仪表打交道,直到他认识了李老头为止。
林枫把右手搭在了方宇推轮椅的左手上,眼睛随即闭上。
“鸡蛋,牛奶,面包,还有一根火腿肠!小丽的厨艺还是这样没长进!咦,原来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你和小丽在床上大战了一场,哦,不,是两场!难怪蛋蛋空得这么厉害!”
“滚,把你的爪子移开,我不想被人误会有特别的性趣爱好!”
不必等林枫收手了,受不了的方宇自己就赶紧把手抽出。差点忘记了,这家伙最妖孽地方的就是他的手了,被他的手碰到就和**在他面前没有两样。
林枫的脸上露出捉弄人成功的微笑,他很得意地看着自己的右手。
和父亲一样,林枫从小就对机械有一种特殊的喜爱和灵性,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灵性越来越强。直到那一天后,它进化成了一种特殊的能力——无论是多么复杂的机械,甚至是从未接触过的,他只要用手指稍稍地接触一下,指尖在机器表面轻敲几下,整个机械的结构,运行规律甚至缺陷,不足之处都能在几秒内了然于心。
因为所有损坏的机器他不经拆卸观看,仅凭手指敲两下做闭眼听声音状就能准确地指出毛病所在,所以同行们给他取了一个响当当的外号:黄金之手。而且这双手还有另一个用处:别人看美女是用眼睛看,而林枫看美女时却常常用他的手。只要被他的手接触到身体任何部分,倾刻之间就会从里到外被他**裸地“看”个精光!
林枫这种“窥人身体于指间”的能力,实在是非常无耻的一项本事,所以每当方宇带着夫人黄丽看望病重的老友时,从来都是胆颤心惊、小心翼翼地防备他们间有“身体接触”的意外生。
当年凭着这份能力,林枫很快挣下了一份惊人的家当。而后随着这份能力的增长,林枫有了更大的目标或者说是野心,再后来他就通过方宇认识了他的指导老师,名为李明的李老头。
“两个疯子一样的家伙,一夜长谈之后,他们就象蜜蜂蜜糖一样地粘在一起了。”
方宇永远不会忘记那天他将老友介绍给导师后生的事情。那天之后,有名的黄金之手不再玩机器了,而是完全沉迷在医学里,确切地说,是对人体奥秘的解析之中。
“人,不过是一台更复杂的机器罢了!”
这是林枫在那天之后常挂在嘴边的话。为了将人这种更复杂的机器解析,林枫在李老头的建议下,开始疯狂阅读起各种医学著作。方宇嘴上虽然不服,心里却很清楚,这位老友如今在医学领域的造诣,绝对不会亚于这个领域的那些所谓专家教授们,更是远在他本人之上。
看着精神越来越好的林枫,方宇忍不住再次关心地问道:
“怎么样了,你现的精神,气色,好象有点......”
“过度亢奋吗?放心,这不是快要死了的回归返照,而是正变得越来越好的过程!我感觉得到,体内的癌细胞正在消失!脑子里的那个瘤子也在快缩小!现在我的体温偏高,只是因为细胞分裂,新阵代谢的度在变快引起的!现在的我,感觉很好,非常地好!得病这三年来,从来没有象现在这么好过!我急着回来,只是想查查,这倒底是怎么回事!天空中那个奇怪的光圈,是他引起了我身体的变化!”
林枫双手用力地搓着双腿,两条大腿的骨头有些微痒,原本已侵蚀到大腿骨髓几乎每个角落里的癌细胞,此刻正神奇般地自动转化,还原,改邪归正般地变回正常的细胞。照这个度下去,过了不多久他大概就可以再站起来了。
回到家后,林枫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埋身于书海之中,他要找出这一切变化的根源。他正在恢复健康,连带着连从前的那些本性也正在回归。
方宇是世上唯一知道林枫那些见不得光的过去的人,别看林枫现在开朗、幽默,极好相处,可是这只是因为脑部的那个肿瘤而引的异常——脑子长了恶性肿瘤后,这颗肿瘤歪打正着地让他恢复了正常的人类人格。
林枫身上癌细胞正在恢复为正常细胞,方宇很胆心他的性格会不会也跟着变回去。刚才在路上的时候,已经有一丝苗头出现。
房间里很快陷入安静,只余下刷刷的翻书声。林枫在查资料,方宇也随手拿起书架上的书翻了翻。几乎每本书上都可以看到林枫从翻阅后加注的一些红线,或者笔记心得之类的,其中也夹杂着少数李老头的涂鸦。
方宇把目标投向客厅一角的墙上,那里挂着林枫父母的遗像。方家和林家从前是相识数十年老邻居,两家的关系一直很好。他对他早逝的父亲也有些印象,那是个能力极强的人,遗憾的是很早就死于癌症,听林枫说这似乎是他们家族的遗传病。
不过,方宇对林父的印象更多的始于父辈们的回忆。
“林天那个人啊!做事,了不起,是个可以拿一百分再加十分的人!认真,刻板,细心!没有人比得上他!但说到做人,他不及格!所以,明明是同一所大学毕业,明明成绩他啥都比我好,可是我当过班长,工段长,车间主任,厂长,他却永远是我手下的兵,千年不变雷打不动的一个技术员!”
“别看那家伙和我吵翻天不给我面子,让我气得吐血!再气他事后我还是会用他,他是属牛的,牛的性格牛的命!拉车很有力,就是不看路!那家伙也是运气好遇上我这个懂他的老板加老同学,否则他早就被人整死了。后来我调走了,他落到别人手里,嗨.......”
“林叔叔有什么缺点呢?”
“他最大的缺点就是做事不知迂回,反应度太快,无法容忍傻瓜笨蛋!知道吗?工作上的事,有些事情,你明知道别人会犯错,但也绝对不要马上出面去阻止!最好的情况就是等别人掉水里快淹死只余一口气了,你再出手去拉一把!林天那家伙呢?他就是错在反应太快,别人离河岸还有十几米呢,他就看出他们要掉水里了,然后早早地在那儿嚷嚷了,你说他这样的人会不会让人讨厌?”
“啊,这个,防范于未然那不是很好吗?”
“不好!救人于水火之中人家会感激不尽!拉人于河堤之上别人烦你一辈子!所以,有人要掉河里,没淹到快死你绝对别伸手拉他!老林就是不明白这点,以在工厂裁员大下岗的时候,你那个最能干的林叔叔却是头一批就回家滚蛋的!”
这些话都是在大学毕业工作前昔,方宇之父有意向儿子传授的人生心得体会。
“你知道你老子我这一辈子最得意的事情是什么吗?”
“是什么?”
“我这一生最得意的事情有两件,第一是就是我会用人,第二是我会做人!我能容忍林天这头犟牛时不时地落我的脸。我知道他能干,虽然他常惹得我很生气,所以我一直忍着,捏着鼻子用象他这样的人。所以,其实什么实事都不会做的我,靠着会用人和会做人,最后当上了厂长到现在混成局长,而什么事都会做的老林,老来连饭碗都保不住,最后还死得那么凄惨!嗨,老林这头犟牛啊,做事那么行,乍做人就半窍都不通呢?”
这段教导令方宇受用无穷。虽然是学医的,但是方宇在自己的专业方面的能力一般。不过信奉其父的处世哲学的他,学会了做人,同时也努力地去抓住那些会做事又不会做人的人为伙伴,面对身边的傻瓜和笨蛋同事他也努力地学会容忍:他们虽然做事无能,但祸害人却都是高手,和这种人打好关系没有坏处,所以做人本事远大于做事本事的方宇也一直混得很不错。
“当年接老爸你的位置的人是姓吴的那个谁吧?”
“吴天来那个笨蛋!当年我调走前都反复对他说过了,老林这家伙虽然脾气不好却是能干的干将,你再讨厌他也得捏着鼻子给我用了。这家伙倒好,一上去就把一帮子象他这样的刺头赶走了!这帮刺头虽然讨厌却都是实打实的骨干,有真本事的!结果呢?刺头一走,厂子三天两头出事故,很快就倒了。老吴自己,最后也被人给剐了,死得比老林还惨!杀他的人,我一直怀疑都是被他赶走的那帮人干的!他那样折腾人,又黑又贪,做事还不给别人留后路,最后自己也没有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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