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抢 亲(中)】(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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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肉不错,鲜嫩可口,肉中带血丝,最多只有五分熟,上好的羊扒啊。”

“是不错,就是膻味大了点……呃,城守,什么叫‘羊扒’?”

“哦,那是极西之人的一种美食。”

“极西?是大秦么?我来之前,听那马家小娘吹嘘,说她马家就有极西之国的大秦人的后裔军兵。”

“嗯,她说的是罗马……嗯,似乎后世流传一种说法,马家军里有罗马人后裔,莫非这是真的……”

“城守说什么,这里太吵了,我没听清。”

“啊,没事,是吵了点……”

在王帐上演一出刀斧手戏码的同时,马悍与周仓的话题已经从美食,到地理,到历史,无论深度还是广度。都是可圈可点地海侃了一回。一直到王帐又安静下来后,马悍才对苏仆延歉然道:“方才与麾下讨论甚悦,有失礼之处,请峭王勿怪。”

苏仆延噎然无语,良久。才发出一阵爆笑,声音在近百平米的王帐里嗡嗡作响:“哈哈哈哈!是本王失礼了。马惊龙何许人也,千军万马临头都视若等闲,岂会将区区刀斧手放在眼里。这位周军侯也很不错,果然都是真英雄。”

苏仆延眼见既不能诱使白狼骑兵进入其围帐,又无法以刀斧震慑马悍。对这种软硬不吃的家伙,打开天窗说亮话是最好的选择。

“兔子逃不过老鹰的眼睛,羊群躲不过猎狗的鼻子,牧马人眼睛揉不得沙子,马君此行。可是为那甄氏送嫁财物而来?”

马悍直言不讳:“为人,也为妆奁而来。”

答头发出得意地大笑:“你来晚了,抢亲就是谁下手快就是谁的。”

“抢亲?”马悍怔了一下,不是说劫掠么,怎么变成了抢亲?

“没错,就是抢亲。”答头眼中得意之色愈浓,“马君曾在白檀山下、濡水之滨建帐立寨,也算是半个草原人。想必不会不知这个草原旧俗吧?”

周仓听得一头雾水,连咀嚼都忘了,但马悍却听明白了。这抢亲他还真知道,在还没有成为半个草原人的现代,他就知道了。这还得归功于那位大名鼎鼎的成吉思汗。

只要稍为了解这位草原天骄的早年经历,就很容易知道,铁木真他妈诃额仑就是其父从蔑儿乞惕部送嫁途中抢来的。同样,铁木真的元配孛儿帖后来也被蔑里乞抢了去。等夺回来时,肚子都大了。因此有种说法。铁木真长子术赤并非其亲生。

抢婚制曾经在蒙古族大行其道,这当然不是蒙古族特有的。而是有着久远的历史,这种制度的产生,与漠北草原地域天然相关。主要由于蒙古游牧地区辽阔,而蒙古族又实行族外婚制,男子求婚往往要到几百里甚至上千里外的氏族去寻找,非常不易,故而若在游牧过程中发现适龄女性,往往本着“宁杀错勿放过”的原则,直接动手抢,他们将这种行为冠以一个温情脉脉的名称——“抢亲”。

既然这种行为是由地域性而非民族性所产生的,那就足以说明,但凡生存在这片草原上的民族,都不可避免有这种行为,只是这些民族都先后消失了,所以其婚俗多不为后世所知。

乌丸人也好,鲜卑人也罢,都不同程度存在抢亲的风俗。乌丸人还好一点,自内附大汉后,迁徙入幽州各郡,各部族间相距近了许多,通婚也容易得多,抢亲这风俗也慢慢淡了——这就是典型的需求决定需要。只有鲜卑人还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里厮混,他们的抢亲要严重得多。

马悍在建立汉戈寨时,听到汉奴提过这风俗,他族中就有不少女奴也曾是这种行为的受害者,想不到今天让他见识到了一回。

当然,马悍不会真认为答头需要什么抢亲,人家抢亲那是实实在在满足传宗接代的需要,身为峭王之子的答头要什么女人没有,还用得着去抢?不用说,这必然是用来掩饰招惹祸事的烟幕弹。还别说,这个理由还真让公孙度有气没处撒,除非他真想为此事与苏仆延交恶,但想想可能性不大,估计最后会借坡下驴,接受苏仆延的道歉。

可这样一来,甄氏怎么办?这个中山大族的脸往哪搁?尤其是当事人,事件的受害者甄沁,背负这样一个屈辱名声,她到辽东还能有个好?

马悍心念电转,已有计较,缓缓站起,道:“抢亲是吧?很好,不介意我也参加一份吧?据说是见者有份的。”

答头冷笑道:“你要代替那位公孙公子夺亲么?可以,先到襄平取得公孙家同意再来吧。”

“谁说我要代替公孙恭?”马悍冷冷道,“我只代表自己,不就是争夺交配权么?谁的爪牙更利,谁就更有资格。玩文明老子奉陪,玩野蛮,老子也奉陪。这个亲,我马悍抢定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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