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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顾之的车停在小区门口时,就看见李宣然已经裹得严严实实地等在那里了,面上带着一种“老子即将挖出惊天大八卦”的表情,双眼几乎在看见黑色沃尔沃的同时就发出了可与探照灯媲美的光芒。

停好车后,两人很有默契地朝后街的那条酒吧一条街走去。

这么多年来,一旦遇到什么需要长篇大论的事,都是在那条街上喝点酒,聊一整夜,在酒精的作用下,一切都变得很简单,因为很多时候人若是要做出什么选择,就需要一点魄力,一点冲动。

一声清脆的碰杯声,两人各自喝下一杯酒。

李宣然靠在酒吧的沙发上,看着迷离的彩灯照在顾之的面上,揶揄道:“二十六年没有动过心,面对各种各样的美女都不为所动,我还以为你这辈子都会这么单身下去,怎么忽然就想开了?”

顾之淡淡一笑,“因为对的人总是姗姗来迟,未经等待,也就体现不出她的难得珍贵。”

“嗤,别煽情啊,说吧,是谁把我们顾医生的少男心给勾走了?”

顾之不是善于吐露心声的人,好在李宣然挖情报的本事比挖坟的还厉害,两瓶啤酒下肚,顾之也终于打开了话匣子。

他只简短地说了几个关于舒晴的场景,譬如第一次在走廊上发生的那个误会,譬如她抱着生病的乌龟焦急地连夜去求医的场景,譬如他帮忙挖腐甲的时候她泛红的眼圈,譬如她站在台上无所畏惧地表达对爱无界限的支持。

就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在说到这些话题时,他的声音都不自觉地柔软了几分。

李宣然还未曾见过好友在什么时候有过这样温柔到难以自制的模样。

“有时候我觉得她是个孤勇的孩子,尚未适应这个社会没有阳光的一面,所以无所畏惧,于是总忍不住想要看着她,不让她过早地接触到那些可能伤害到这份勇气的东西。久而久之,竟然发现自己不是在保护她,而是在羡慕她,因为对我来说,那份勇气早就被磨尽了。”

“在我看得到的地方,她是个闪闪发光的小太阳,而在我不经意转过头时,却总能窥得一两分不一样的她,哪怕牙尖嘴利,哪怕稚气未退,却总能带给人无数惊喜。”

“今天在分别的时候,我忽然发现自己竟然不愿让她走,明明身在学校,却可笑地想要不顾身份去接近她。”顾之低低地笑起来,姿态从容地饮尽那瓶酒,慵懒地靠在沙发上,眼睛里有些星星点点的温柔光芒,“喂,有没有什么药可以治我这种疯病?”

“你算是找对人了。”李宣然咧嘴一笑,“身为兽医,治你这种禽兽我最拿手。”

只可惜说笑之后,李宣然的神色却忽然变得冷静而犀利,似是漫不经心地抬眸看着顾之。

“照你所说,她也表现出了对你的好感,而那个女孩子经历过家庭变故,年幼时就失去了父亲,独自跟着母亲生活,是吗?”

顾之点头。

“那你有没有想过有可能是她缺少来自父亲以及男性长辈的关爱,而你又恰好因为喜爱她,所以给予她过度的关心,让她对你产生了依赖呢?”

“你想说什么?”顾之的眉头微皱,抬头看着他。

李宣然坐正了身子,把酒杯放在茶几上,定定地看着顾之,“顾之,相信以你的头脑,不会不明白对于一个年轻的少女来说,对自己的男性老师产生崇敬亦或仰慕之情是多么容易的事,何况你确实条件挺好、姿色不错。而她恰好处在这个年纪,缺乏来自父亲的关爱,你欣赏她,给了她远远超出一个老师应有的关心爱护,她对你产生好感难道会是很困难的事情么?”

“同龄的男生远比女生成熟得晚,她是学外语的,身边的男性本来就少,同龄男生更无法和你的成熟稳重相提并论,可以说你是仗着自己的优势吸引了她的注意力,这本身就是一种崇拜,而非爱情。所以在我看来,你要不要一开始就用情这么深,恐怕该自己斟酌斟酌。”

这样一席话犀利深刻,又是来自不再嬉皮笑脸的好友,对顾之来说影响力自然很大。

他沉默了片刻,反问李宣然:“你对我没信心?”

李宣然失笑,“恰好是太有信心,可作为你的好友,有的事情必须事先提醒你。你形容的舒晴是个活泼勇敢的女孩子,而你却是一个稳重到生活一沉不变的人,不管是作息时间还是生活规律,细节到喝酸奶这种小事上都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如一。我们都是学医的,不会不明白从生理与心理上来说,两个迥然不同的人会在短暂的时间里产生致命的吸引力,你羡慕她的勇气和活力,而她着迷于你的冷静和成熟,到底这种所谓的吸引力会持续多长时间,她会不会厌倦你的单调沉闷,我们都不知道。”

顾之没有再说话,和李宣然又喝了几瓶酒,沉默着回了家。

在他开门的时候,李宣然站在楼道里看着他冷漠的背影,忽然说了句:“顾之,如果是真感情,不在乎时间的考验。你一向就不是冲动的人,在感情的事情上也无须冲动。你是我的好友,我自然不希望你因为这种事情毁了自己的前程,也耽误了别人的前程。”

他的意思,顾之再清楚不过。

虽然如今人人都知道恋爱自由,可到底自不自由,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

就好像全世界都在呼吁不要歧视同性恋,可不友好的目光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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