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一十三章合同(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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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说道:“我们这个小区,其实能干的活儿不少,就看你们肯不肯干?”

“如果想做的话,就跟着这个兄弟一样,有活儿随时联系你,工钱当日结算。几位要是不嫌弃活儿小就签个合同,留个联系方式。”

我这才看向了桌子上的合同。

俗世间合同的约束力在于法律,术道的契约却在于鬼神、天道。

术士最为忌讳的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契约。

我刚想把合同拿起来看看,物业经理就说道:“你们的合同只是一个形式,签不签问题不大。但是,四十四号房间的合同却必须要签。否则,你们住不进去。”

叶阳把合同放在了桌上:“我已经签过了。”

我这才看见合同上的内容,简单得不能再简单:那就是乙方必须在房间里住满七天,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能出去,违约必究。

这么说的话,叶阳七天之内不能露面。

否则,我们在上林小区与鬼神必有一战。

物业经理收起了合同的时候,故意打开柜门:“这里都是违约人的合同,希望你们的合同不会让我扔在这里。”

物业经理道:“你们可以走了,有什么事情,我会电话联系你们。老吴,你带他们过去吧!”

保安走上来道:“几位,跟我走吧!”

保安背着手领着我们往出走:“你们真应该跟物业经理签合同。有物业给你们做担保,遇上了麻烦还能有人出来调和。要不然,嘿嘿……”

保安的那声冷笑不由得让人感觉几分毛骨悚然的意思。

我也笑道:“干点零活儿,还能要人命咋地?遇上赖账的,我有的是办法。”

保安回身对我笑了一下:“那可不好说,有些活儿,不仅不给钱,还能要命。等你干活的时候就知道了。走吧!”

保安先是把我们送到了三单元的房间,又带着叶阳和林照往四单元去了。

他们三个一走,王屠夫就说道:“怪谈上不是说,四十四号楼下不能住吗?怎么成了四十四号了?”

“说不定传说有点出入,或许,根本就没有四十四号。”我沉声道:“那一大一小两条狗,能搞定那边的事情。不用太担心他们。”

王小涣道:“我怎么没感觉出来那个物业经理是鬼神?是不是我弄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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