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城曰:不赎(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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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要在这座城市里杀你,必须付出超过你“命金”一万倍的费用,才能够动手杀你。

是为“赎金”。

否则,便视为与不赎城为敌。

有这样一个说法流传甚广:既然不赎城的居民,都是万死难赎其罪的恶徒,那么,当这些人进了不赎城。要想杀他们,就要有让他们一万次的决心,要付出杀他们一万次的代价。

维护这条秩序的人,或者可以称为不赎城的主人——虽然她从来不承认自己是不赎城之主,她只说自己是不赎城最大的罪人。

人称罪君,凰今默。

……

再卑劣的人,也奢求被良善对待。

再阴暗的人,也渴望阳光的温暖。

今日艳阳高照,是一个绝好的天气。

自不赎城东门,有一个身影,彷似踏着阳光而来。

他的眉毛锋利,眼眸骄亮。

就连每一根墨色发丝,都毫不掩饰地飘舞,锋芒毕露。

因为太过锐利的气势,直到其人走近,城门边昏昏欲睡的罪卫,这才发现他身后斜负的一支长枪。

此枪外观古拙平凡,仿佛配不上这个人的锋利,但合在一起,给人的感觉又非常和谐。

“懂规矩吗?”这名罪卫靠坐在城门边,懒洋洋地问。

倘若是新入城的人,他便会把“命金”的规则再说一遍。

不赎城并不需要森严戒备,只需要一个人坐在城门口收钱便是。即使是一个寻常的老人,也足以胜任。

无论多么穷凶极恶的家伙,要想进不赎城,就不可能不给罪卫面子。

来人是懂规矩的。

阳光下,一枚刀币凌空翻转,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落入这名罪卫手中。

如果此人送来黄金万两,他都不会惊讶。

有时候越是手段凶狠的人,越是惜命。越是恶徒,越是有钱。这种人往往舍得为自己的性命投入巨额财富。

哪怕一次缴纳几百几千颗道元石作为命金,他也不是没有见到过。

但这枚刀币入手,这名罪卫反倒来了精神。

这只是一枚刀币,而且还是一枚不怎么值钱的庄刀币。

这意味着,几乎这座城市里的任何人,都出得起杀他的“赎金”。

也就是说,他毫无保障地走进一座全是凶徒的城市,而这座城市里的每一个人,都可以杀他。

无论他来自哪里,有什么背景。不赎城的恶徒们都不会在乎这些。

哪国的律法,也管不到不赎城。

他们进入不赎城,本就是在外面罪大恶极,活不下去。

这个只身负枪的年轻人,投出这一枚庄国刀币。仿佛在对这整座罪恶的城市宣布:想杀我吗?尽管来。

罪卫收下庄刀币,取过入城简,潦草地记了一笔。

又问道:“名字?”

没有丝毫停顿,那个背负长枪的身影,已经大步走进不赎城中。

只有一个与本人同样锋芒的声音,如长枪坠地,直插在城门处。

“祝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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