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告白(1 / 2)
“我现在给你搓点药膏按一下,你忍着点。这药膏是我从部队带回来的,对于跌伤扭伤最是管用。”他搁下冰袋,叮咛了一句,开始帮她上药按揉。
时卿正当神思恍惚,被这一按,疼得整个人几乎痉挛,立刻叫起来:
“哎呀,疼疼疼。”
她双手挥舞着,恨不得把人给拍飞,一掌就打在人家背上。
“不按的话,这药效就发挥不出来,等于白用,所以,再疼也忍着……”
他没停下来,而是一惯地用自己的巧劲,给她推拿,疼得她伊伊呀呀叫了好一会儿,嘴里直叫:“陆隽辰,你轻点,疼得得很厉害的。”
“喂,你到底会不会啊,你别动了,还是让我自己来吧……我比你在行……”
“陆隽辰,你是不是故意伺机报复啊……你再这样,我可掐你了……呀呀呀,别呀,我骨头要被你捏断了……”
她疼得眼泪都出来了。
说真的,这个男人的手劲是真的大,而且下手不带一点迟疑的,野蛮的很。
“陆隽辰,我不要你按了,你松开……”
她恨恨地直掐他的肉。
可他肉太结实了,她掐着就像在掐石头一样。
“别动别动,很快就好。保管经我这么一按,你的脚伤,能好一大半。”他继续我行我素。
大约过了有六七分钟,时卿发觉,脚踝处的疼痛渐渐消失了,只觉得肌肤上滚烫滚烫的。
“好了,差不多了。”
陆隽辰按得浑身是汗,转头看向时卿时,看到她眼底水汪汪的,那楚楚可怜的样子,看得他心生怜惜。
她一惯是高冷的,像这样小可怜一样的时候,很少,但不得不说,她委委屈屈时,着实太……太撩拨人了。
他的心脏突突突跳了好几下。
他家小媳妇啊,有太多面了,而每一面,都让他喜欢——这样的她,更能激起男人的保护欲。
伸出手,他给她抹了眼角挂着的泪珠,“现在动一动,还疼得厉害吗?”
他不知不觉说得特别低柔。
时卿瞟了他一眼,动了动脚,还别说,脚踝处的的确确舒服了好多。
“你用的这是什么药膏?”
怪有用的。
“军方特供。听说制作起来很麻烦,目前只负责供给特种部队使用,还没大批量制造。其中有一味药草野外很难找到,又不能人工培养……”
他把那药膏取过来给她看:“我手上就只有这一小支。还是因为我之前伤的严重,才给特批的的,后来好了就没再用……”
时卿拿过来看,这药膏名叫“三日膏”,普通的跌打扭伤,抹三天就能健步如飞。比金子还贵。这一支几万不止,而且还买不着。
之前她也只是听说过有这样一种药膏,曾想拿它作研究,可惜一直弄不到。
这个陆隽辰,还真是什么宝贝都有。
“这药,果然有奇效。”
“那还是我按摩得好,它渗透得快。现在不怪我欺负你了……”他笑着帮她捋了捋垂下来的刘海,“不过,你怕疼的样子,还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他顿了顿,凑到她耳边:“但我喜欢。”
坏蛋。
又撩她。
她缩了缩脖子,突然想到,在木途时,自己就是因为脚受伤了,他和她同共一室,然后就发生了一些不可言说的亲密事。
想到那些,她的耳朵好像又烫起来了,忙把他的脸给扒开:
“我脚没事了,你家书房呢,我去寻几本书来看看。”
她想下床,想找个地方冷静一下、
小心肝已经被这个男人撩拨得砰通砰通的……她需要拉回理智,以一种极其冷静地心态来应付他。
却被他按了回去,“你急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你,就这么不愿意和我说说话吗?不管怎样,一日夫妻百日恩,我们也算是做过几天夫妻的。”
她瞟了一眼:“就只是说说话……”
说完,她后悔了,不觉暗暗咬了咬唇。
陆隽辰忍着笑,看她尴尬地转开头,慢悠悠再次开撩:“如果你想干点别的,也可以,你的脚,应该不会有问题。我会小心点的……”
“你想的美。”
她立刻叫回,在对上他坏坏的笑容后,想挖个地洞藏起来。
“我是想得挺美的,但是,你放心,我不会强人所难。时卿,我要的是你的心甘情愿……”他把这话说得格外的认真,又魅惑人。
唉!
她在心里暗暗叹息,真切的觉得,和这个男人私下单独相处,真的不是一件明智的事。
适时,她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倒是给她解了围,她立刻转开话题:
“我肚子饿了,有吃得吗?”
陆隽辰看了看手表:“才五点,晚餐我定在晚上六点半,这样,我给你吃块蛋糕吧……如姨做的,小洛洛喜欢吃蛋糕,我让人备着的,现在先紧着你……”
他去了外间,很快就折了回来。
“这么小一块?”
“先垫垫底,等一下我给你准备了地道的圣京菜品,吃得太饱,就太辜负晚上的大餐了……”
她接过,尝了一口,味道还不错。
陆隽辰则收拾起床上的医药箱。
那药箱,被整理得非常得有条理。
她认得的男生也不少,像他这样活得自律又有条理的人,真的是少见。
男人和女人,大约是因为天性使然,男人的生活往往更为邋遢,女人则更擅于打理家居环境,他这个大男人,居家时挺喜欢做有务的,在木途镇时,她就发现了,这很难得。
或者是因为他曾是军人,所以,自己的动手能力特别强。
“你读书的时候住在这里?”她好奇地问了一声。
“嗯,高中,大学都住在这里。六岁时,我跟爷爷去拍卖行,我看到这套宅子很喜欢,爷爷就把拍下入到了我名下。
“之前一直空着。后来,找了专门的管家打理——就是如姨,这些年,一直是她在帮我管着这里。”
闻言,她沉默了一下,这个男人是含金汤匙出身的,他的生活条件之优越,让常人难以想像。
她与他的差距,一下就拉了开来。
她从小生活条件简陋,长大后,她虽然也挣了不少钱,但她还是以简朴的生活习惯自律着自己,她和洛洛仔仔生活的房子并不大,他们的日常开销也节简,除了衣服,因为两个孩子都会过敏史,所以,她挑的衣服,比较大牌。
生活中的种种差异,在恋爱初期,可能会被忽视掉,但在后期,会体现出来的。
所以,她和陆隽辰,还是有很大差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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