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决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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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内,太后正召集几位重臣议事,而湘东王萧绎、南海王萧大临、武林侯萧谘,以及几位在京的宗室王侯亦在列。

至于皇帝,因为年幼,无法参与如此会议,由太后代为出席,不在场也罢。

主议题,是鄱阳王萧范遇袭身亡一事该如何处置。

武林侯萧谘,是萧范的弟弟,作为“苦主”,极力主张要对两个凶手立刻明正典刑。

凶手是建平王萧大球、绥建王萧大挚,为当今皇帝叔叔,而南海王萧大临,作为亲属(兄长),极力主张两个弟弟无罪。

一脸憔悴的太后,代替皇帝作为“主审”,拿主意、做决定。

几位重臣以及太尉、湘东王萧绎负责“判案”,提定罪建议。

几位宗室则作为旁听以及见证。

凶杀过程,有许多宫女、内侍目睹,萧大球、萧大挚行凶之后并未反抗或试图逃跑,被侍卫看管,随后软禁在别殿。

行凶目的,两人也说得很清楚:他们有些许人证,证明两年前的元宵灯会事变,以及去年南郡王构陷鄱阳王一案,另有内情。

即这两件导致三位先帝皇子丧命的事件,幕后主使都是鄱阳王萧范。

萧大球、萧大挚所说的证人(人证),有司已经悉数带走,并进行了审问,将口供汇总、上呈。

但并无过硬的物证,仅凭这几个人的口供,只能判断鄱阳王有嫌疑,无法真正定罪。

因为人是可以事前串供的,若无过硬的物证来和人证(口供)相互印证,这就是口说无凭。

要以此定鄱阳王的罪、追究其“同党”的罪行,太勉强,无法服众。

萧大球、萧大挚也承认这一点,却异口同声说了一句话“我不愿步齐高帝、齐武帝子孙后尘。”

两人的话,把一件很敏感的事情挑开了:辅政的鄱阳王萧范,有可能成为第二个萧鸾,所以身为先帝诸子的两位藩王,不想坐以待毙。

如此一来,事情变得愈发棘手起来。

萧大球、萧大挚到底有没有罪?

这要看鄱阳王萧范有没有罪。

如果无法给萧范定罪,那么萧大球、萧大挚便有罪,必须处以极刑;反之,情有可原,罪不至死。

要想让文武百官心服口服,就得明确萧大球、萧大挚对萧范的指控是否属实。

在场的武林侯萧谘,极力主张这一点。

可要想让先帝诸子、当今皇帝诸位皇叔心服口服,萧大球、萧大挚就不能立刻定罪、处死。

南海王萧大临,极力主张这一点。

因为前朝齐明帝萧鸾屠戮高帝、武帝子孙一事,太让人心惊胆颤了。

萧鸾以皇叔身份辅政,结果接连废立二位皇帝,最后篡位,并对叔叔(齐高帝萧道成)、堂兄(齐武帝萧赜)子孙举起屠刀,几乎杀绝。

前朝旧事,恍若昨日发生,萧大球、萧大挚的指控,已经说到了诸位皇叔心里。

也说中了许多宗室王侯的心中。

两年时间里,桂阳王萧大成、浏阳王萧大雅、南郡王萧大连丧命,又有不少宗室因为受牵连、受波及丧命。

不是没有宗室怀疑这两件事另有内情,因为已经伏法的逆贼萧贲,矢口否认策划了元宵灯会事变。

萧大球、萧大挚的指控,加上一些人证的口供,会进一步加重那些宗室的怀疑,即便口说无凭,却不可避免成为又一根扎入宗室们心中的刺。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只有两种选择:其一,鄱阳王有罪,其罪另案处理,且要追究其党羽的罪行。

其二,鄱阳王无罪,萧大球、萧大挚袭击辅政藩王致死,当处以极刑。

所谓的折中方案(双方都有过错,萧大球、萧大挚免于死罪),是不可能的。

因为这种折中,谁都不会满意:鄱阳王一系的宗室不满意,包括帝系在内的其他宗室也不满意。

战战兢兢入宫的武林侯萧谘,渐渐感觉到形势对自己不利,现场的人当中,太后且不论,其他人,并没有一个支持他。

包括他的妹夫王褒。

王褒是辅政大臣之一,出身琅邪王氏,平日里和萧范的关系不错,以文学之名著称。

却无担当。

当初,先帝遇刺身亡、皇太子萧大器伤重不治,身为萧大器表亲的王褒,就没表现出什么担当。

对于是否兄终弟及、由成年了的南郡王萧大连继位,还是父死子继、由年幼的皇太孙继位,不明确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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