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北路鱼,南路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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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城一隅,私第内,李笠领着武祥及一群少年参观自己的‘新房’,贾成作陪。

此处宅院,本为冯永的住处,而冯永因为同谋诬告,已经官府收押,家产充公,家眷没为奴婢。

而鄱阳王世子将这私第赏给他,算是作为弥补,毕竟是王府典府丞冯帧诬告,导致李笠又有了牢狱之灾。

李笠得了‘补偿’,当然没有忘记当日护着他到郡廨告状的少年们,如今已雇佣少年当护院,在这宅子住下,还包吃,让大伙有一个温暖的栖身之处。

“寸鲩,虽然这么说不好,不过...”武祥见贾成带着其他人在远处参观,身边只有李笠,便说:“每次你一坐牢,出来就有房子啊..”

李笠苦笑着:“这种事两次就够了,你是不知道,坐牢可危险,严刑拷打不说,一不留神就会丢掉性命。”

武祥赶紧点头:“对,这种事可不能再来一次了,你娘这段日子,可是难过得紧,再不能来第三次了。”

“不会,不会。”李笠心有余悸的说,虽然此次化险为夷,但却是迫不得已之下的奋力一搏,刀头舔血这种事,可不能多玩,否则迟早出事。

武祥看着这颇大的宅院,由衷感慨:“寸鲩,有空,你得接你娘来这里住,享享福。”

“那是,不过,我还要努力。”李笠说完,和武祥勾肩搭背:“也得让你,早日住上如此宅院,让你耶娘,也享福。”

“嗨,我哪有那本事...”

“谁说的,你就有啊,这次不就是牛刀小试了?”

李笠说完,拍着武祥的肩膀,笑起来。

李笠坐牢期间,武祥没有闲着,帮忙照顾李家之余,还发现了一个商机:因为入秋之后,郡廨加派螃蟹之役,于是武祥找到焦头烂额的鱼梁吏们,谈买卖。

李笠之前,租了村里许多养鱼户的鱼塘,来个鱼蟹混养,捕捞螃蟹暂养在鱼塘里,所以正好把螃蟹卖给郡廨鱼梁吏们。

因为李笠在坐牢,不方便和外面通消息,所以武祥和李笠提了一次、得李笠‘授权’后,自己按着李笠教的‘商业原则’,以优惠价格把螃蟹卖掉。

即让鱼梁吏们欢天喜地,也给鱼塘获取不菲的收入,今年分给塘主们的‘分成’,有了着落。

“你看看,这不就是你的本事么?”李笠笑眯眯的说,:“如今我坐牢有感悟了,不如你也坐一次牢,保不齐出来后,得个大宅子做赔偿也说不一定哟!”

这明显是玩笑话,武祥把头摇得如同拨浪鼓:“不不不,我没你的本事,还是莫要坐牢。”

两人说笑间,李笠忽然想到什么,问:“黄团,无缘无故的,怎么郡廨征发这么多螃蟹了?往年没见征发如此之多呀?还有鲢鱼。”

“你是不知道,州廨派人来郡里督办案件,又协助处理柳府君的丧事,这些官员,排场大得很,吃的又讲究,当然要许多螃蟹了。”

“再说,鲢鱼鱼头汤如今也很有名气了,特别是那个徐参军,每日要上千枚螃蟹,和许多鲢鱼头。”

李笠知道徐参军,因为这个徐参军几次提审他,听了武祥的话,惊讶不已:“每日上千枚?他吃得了那么多?”

“他带来的家眷多,而且给柳府君办丧事的官吏也多,可不就要多吃螃蟹了?毕竟如今是秋天。”

李笠听到这里,有些伤感的问:“柳府君走了吗?”

这个‘走’,指的是运灵柩走,武祥也有些伤感的说:“走了,船队送走的,那日,许多人送到码头,到处都是白幡,纸钱...”

鄱阳内史柳偃,上任不过一年,病死在任上,丢下一对儿女。

李笠被吕全诬告,是柳偃主持公道,还他和马青林等人清白,所以,李笠认为柳偃是好官,却在壮年之际病逝。

以吕全一案而言,若柳偃是个不顾百姓死活的庸官,那么李笠的坟头估计已经长草了。

没能给恩人送一程,哪怕只是目送,确实让李笠感慨不已,不过柳府也不差他这一个送殡的。

“对了,那徐参军还吃不吃螃蟹?”李笠又问,“既然他那么喜欢吃,不如我们多捞一些,找到官厨,半卖半送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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