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鸡,速来!(1 / 2)

加入书签

周昂不是单纯地勇气爆发,才决定独立击杀那只狐妖的。

这是一个在冷静下来之后经过认真的分析和计算,才最终做出的决定。

而要完成这件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仅靠自己现在的本事,显然不够用,但要学新的本事的话,时间又顶天了只有三天。

他清楚地记得,郑师叔在授课的时候讲过的,修持之人,除了“呼吸法”和“炼体法”之外,最重要的便是四样东西:身、器、咒、灵。

周昂决定选择其中的器和咒两种去学习,用来克敌制胜。

“灵”首先排除,因为郑师叔说过,那个是要到极高的品阶,才有可能接触的东西,自己现在才刚入门,想都不用想。

“身”其实最实用,也是一个修持者最切身的本事,是一切的根基,是丢掉了一切之后最后还能选择硬碰硬的底气。

事实上,所谓“呼吸法”和“炼体法”,作为修持之人的根本,练的都是“身”,由此可知这一点的重要性。

但偏偏这个东西是不可能速成的。

掐掉头,去掉尾,剩下的就是符箓和咒语。

前者是“器”的一种,后者当然是“咒”。

两者层次不同,但义理相近。

它们都是修持者抛出一点引子,或者说是一点饵料,来调动周边一定范围内的灵气,来帮助自己完成意愿的办法。

比如郑师叔用一张纸三个字,加一把米,就能“钓”来一只野鸡,肯定是符的一种用法,而他用铜钱换酒买米,则用的一定是咒。

只不过他段位太高,做起来行云流水,完全没有施法念咒的感觉而已。

按照郑师叔的讲解,符箓作为一种“器”,是将自己想要通过灵气完成的意愿表达且固定在一定的器物、比如纸上,在合适的时候,再将其释放的一种法术。

它是需要一定的器物作为载体的,因此等级低于咒。

而咒,唯一的载体就是自身的灵气。

所谓言出法随,我一言既出,周边灵气随之搅动,奉我之意,成我之事,是为咒。

毫无疑问,学制符、用符,要比学咒容易。

但时间紧迫,只有不到三天,周昂并不敢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其中的一种上——因为郑师叔刚说过,这两种法术,靠的并不是勤学苦练,而是天份和悟性。

所以,他准备第一天先把这两种东西的基本制备过程先都学一下,然后定下来其中一种,再加以苦练。

大殿之内,敖春无心读书了,趴在桌子上,下巴磕在手背上,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的师伯和师爷爷。

周昂则努力地让自己平心静气,听郑桓师叔说话——

“符的使用,共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制符。在制作一道符的时候,由你的笔,将它镌刻在纸上,作为引子。第二部分,即是在使用之时,你要拿出另外的一半,来调动它,这才算是一道完整的符。”

“制符其实很简单,心静如水,感应天地之呼吸,将你的念头转成灵气,写到纸上即可。”

周昂深吸一口气,脑中回想着师叔的话,酝酿片刻,提笔就要写,却又忽然停下,“可是……念头怎么才能转成灵气?”

郑桓蹙眉,摊手,“心念就是灵气!”

“呃……”

这个话怎么理解?

理解不了啊!

灵气就是灵气,心念则是心里的想法,这两个怎么可能是一回事?

这个时候,郑师叔又谆谆教导,道:“你刚入手,不要尝试太难的,就写个最简单的,你就想着:我想吃一只鸡,这只鸡会响应我的心念,因为贪恋我的一把米,而来到我面前!来,写!”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