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零九章:蹭饭(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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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果然,没几样是轻衣爱吃的。

骆母拍了儿子一下:“不懂事!你阿姐出门在外,自己都过得拮据,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多的闲钱去买这么珍贵的水果。”

其实水果并不珍贵,贵的是路途的运输费用,是专门送以镇上富贵人家享用的。

对于贫民百姓,却是极为难得的罕物。

陵天苏当初买的时候,倒是没想到这一点。

“今日山上之时,我都听云白说了,阿语啊,离家多年,倒是不知原来你竟然还学了一身好武艺本领。”

骆母一边为儿子碗里夹菜,一边满脸欣慰笑道:“小隐大人身负官职,不知有没有什么好的活计能够介绍给阿语,她这孩子,性子老实没什么大用,但十分能吃苦的。”

在骆轻衣幼年时分便很会挣钱养家,那时候幼弟不懂事,骆母操持家务,骆父每日忙于参加科考,家中生计需要有人来维持,所以她每日去药堂给人当学徒试药,虽然多年未见,骆母却深知她是一个懂事能吃苦的好孩子。

若是能够跟着京城里当官的混口饭吃,日后若是自家儿子想去京都发展,也好有个帮衬。

骆轻衣咬着口中一块春笋,细嚼慢咽地吞下,才缓缓开口应道:“不过是跟师父学的一些防身本事罢了,难登大雅之堂。”

骆父每次吃饭之前,都要抽上一杆老烟,那是他年轻失意时染上的一个坏毛病。

他本是一介文人,年年参考,年年落榜,直至最后国闹饥荒,莫说承担读书科考的费用,就连一家人的吃喝用度都消耗不起,最后不得不卖了亲子,来维持家中生计。

他是个要强之人,此事也一直是他心中的一个心病,自此以后,便抽上了这大烟杆,每日不抽得昏昏沉沉,心中就不舒坦。

他咔咔两声,在桌角将烟灰磕出,中年沧桑的眉目间尽是恹恹之色:“

到家里来了,就没必要学外面那一套套的咬文嚼字,女儿家家的,学那些无用之功又有何用,你看谁家正经人喜欢舞刀弄剑的姑娘,学得好不如嫁的好,但凡你嫁了一个有本领的夫君,自有你夫郎来保护你,还能帮衬帮衬家里头。女子为人妻,就当是该遵守三从四德,相夫教子,要我说,你那些医术剑术什么的,就莫要浪费时间去专研了,今年都二十一了,仔细算算都是老姑娘了,若是有人家条件不错的来提亲,你也不妨考虑考虑。”

骆母一愣,这才想起来白日里儿子的请求,在骆云白幽怨愤慨的目光下,她扇了自己一嘴巴,忙赔笑道:“是是是,我倒是将此事给忘了,女子当是以婚姻大事为重才是。”

骆轻衣放下筷子,心道还是世子殿下有先见之明,知晓今晚这顿饭是填不饱肚子的,因为真的很难吃,食不下咽。

她取出一张帕子擦了擦唇,抬眸看着中年男人淡然一笑:“我以为,我的婚姻大事不该由爹娘你们来过问才是。”

骆父抽了一口烟杆,吞云吐雾之下,是他那张沧桑复杂的面容:“我知晓你这孩子肯定是还在记恨当年我们将你卖给旁人那件事,才会说此气话,可是一家人哪有什么隔夜仇,阿语你也知晓,只有家人才会真正的关心你,你嫁得好,我们才能安心。”

骆轻衣不动声色地看了陵天苏一眼,却发现陵天苏也正在看着她,她笑着收回视线,道:“怎样才算嫁得好?”

骆父放下手中的烟杆,拂袖拿起筷子往她碗中夹了一块红烧肉,这是她归家以来,他第一次主动给她碗里夹菜。

必经她与这个家,隔着十一年的光阴之离,纵然有着那一层血缘关系在,可终究有了一层客套的疏离。

不像在此之前,这对夫妻,在吃饭期间,皆是十分自然地往自己儿子碗中夹菜,蔬菜酱肉,荤素搭配的十分均匀,显然十分关心这个孩子的健康成长。

骆父放下筷子,声音也随之柔和了几分,眼神不在是浑噩昏沉,极为难得地流露出了一抹慈爱:“我听云白说了,县令之子师大公子对你颇有好感,其母又是药师宫宫主,家底子颇为丰厚,若此门亲事能成,十里红妆,风光大嫁,那是少不了的。”

说到这里,他与骆云白相视一笑,那张严厉刻板的面容上,慈爱之色更为自然深浓:“当然,想必你也是知道的,云白这孩子倾慕师小姐也不是一日两日的事了,若此事能成,有了师大公子这一助力,你弟弟的婚姻幸福也就稳了,你弟弟尚且年幼,你这当姐姐的,难道就不该帮衬帮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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