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4.法老前女友(1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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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提一世的怒气未消。

“你弟弟说得对, 你将是埃及的王妃,以后更要承担王后之责,除了拉美西斯,还有谁敢同你在一起?提雅, 你还年轻, 不要做令自己后悔的事。”

大祭司眸色加深。

只要她一说出来,自己就难逃被追究之责,与法老之间产生不可挽回的信任裂痕——公主年幼,一定是他引诱的。

虽然事实也是这样。

可大祭司不想栽在琳琅的身上。

他刚要开口转移法老的注意力, 那人说话了, 嗓音疲惫,全是心灰意冷, “父王,您不要逼我了, 一切是我的错, 与任何人无关。我……我愿去侍奉阿蒙神, 终此一生, 不再踏进王宫半步。”

“求父王成全。”

她再度将额头伏下, 腰间的长发从背脊滑落, 一簇簇蜿蜒在地。

如同末日下绝望的神灵。

拉美西斯眼神, 蒙上了冰冷的阴翳。

法老不怒反笑,双手捏着椅柄, “提雅, 我的好女儿, 你竟然学会了威胁父王啊!父王真想知道,是什么魔鬼迷了你的心窍啊?”

“好,父王如你所愿,从今以后,你不再是埃及的尊贵公主,只是卢克索神庙的一个低级祭司,你除了不能穿戴华服、涂抹香料,你还要对那些比你卑贱的人屈膝行礼。纵然是这样,你还不愿悔改吗?”

公主再度叩首。

“多谢……王上。”

她直起腰身,缓缓摘下了发顶的金莲花冠,一绺墨发孤零零垂到耳际,衬出了几分脆弱。

拉美西斯按住她的手。

“王姐。”他抿着唇,“弟弟劝您,您要想清楚才是。”

他着重咬着“清楚”两字,警告之意十分浓烈。

“对不起,拉美西斯。”

她平静看他,黑眸清晰倒映着少年的面容,却没有半分情绪起伏。

琳琅用这种方式明确告诉他——她对他只有姐弟之情。

如果不是血缘,她根本不会注意到他。

“你该放手了。”

拉美西斯没动。

琳琅只好自己掰开了他的手指,少年体温偏高,挨着皮肤的时候仿佛落下了灼热的火星子。

“别担心,你的王妃一定比姐姐美丽。”

“最重要的是,她会很爱你。”

公主殿下一向矜持稳重,无论拉美西斯缠了她多少次,很少自称姐姐。

这次他如愿听到了这个亲昵的称呼,却是在她残忍拒绝自己之后。

这算什么?

打了他一巴掌,再给颗糖安慰小弟弟吗?

拉美西斯神色莫测,琳琅没有理会他的内心活动,站起身来离开了法老的宫殿。

经过大祭司的身边时,她没有回头。

陌生得像两个世界。

琳琅被安排着到了卢克索神庙,褪下绚丽腰衣,换上了最素净的白色亚麻长袍。高级祭司是认得她的,但在法老的谕旨下,谁也不敢随意接近她,对公主身份讳莫如深。琳琅的身份为低等祭司,只能与一群妙龄少女挤在同一间屋子里。

即便身处最光明的圣地,依然有罪欲横流。

在琳琅没来之前,这群少女祭司有一个领头的,个子很高,脸庞稍瘦,微微突出的颧骨昭示着她并不好惹。据说她十一岁跟男人跑了,结果男人嫌弃她丑,临时反悔,又将人全须全尾送回了家里,一直没能嫁出去。她破罐子破摔,凭借着家庭的关系进了神庙,由于性情刻薄,经常挑同伴的刺,少女们一直很畏惧她。

女祭司嫉妒一切比她美的人,像琳琅这种的,自然毫不意外成了她最先攻击的目标。

琳琅不与她周旋,沉默做着自己的事。

贵为公主,她对祭司的身份却适应良好。

与男祭司不同,女祭司主要负责神庙的音乐与舞蹈,琳琅是被以严苛著称的大祭司亲自训练的,无论是形体还是仪态,均是无可挑剔的完美,女祭司没能找到她的茬,只能将怒火发泄到其他女孩儿的身上。

后来,女祭司想到了一个十分狠辣的方法。

怎么个狠毒法呢?

她先是热情表扬了琳琅的工作,紧接着话风一转,举荐琳琅成为金牛庙的祭司。

旁听的少女们吓得小脸煞白,手指不安搅动着。

古埃及有金牛崇拜的情结,祭司会将身体上有着特别斑纹的黑牡牛奉为金牛,小心饲养四个月后送到金牛庙。然后他们会挑选一些容貌姣好的少女进入庙宇中,作为祭品,与神的化身交欢。

这其中的祭品人选,神庙也要出一部分的,以求公平。

高等祭司有拒绝的权力,于是宗教责任自然落在了年轻美貌的低等少女祭司身上。

负责此事的男祭司并不认识琳琅,相反的,他与女祭司的交情很好,没有过多犹豫就答应了下来,在侍奉名录中添上了琳琅的名字。

反正也就是一个无足轻重的新人。

他没有看低她,而让她履行如此重大的职责,本人应该万分荣幸才是。

琳琅并未反抗。

她正好需要一个导/火/索。

谁想到对手这么给力,直接送她手上了,也不怕被炸得血肉模糊。

等人群散了,一个少女怯怯走过来。

她小声安慰同伴,“最近很少死人了,你生得这么美丽,神会庇佑你的。”

琳琅弯了弯眉,眼波流转,“谢谢你。”

少女红了脸,低头快步走开了。

金牛庙布置得恢弘大气,随处可见刻画性能力的浮雕与彩绘。跟随着祭司,琳琅见到了那一头小牛犊,它被养得很好,皮毛黝黑发亮,正撒着蹄子跑得欢快。它的快乐情绪感染到了少女们,纷纷露出了笑容。

祭司一眼相中了琳琅,冰冷吩咐道,“你今晚去净湖清洗,明早过来这边。”

不少人暗松了一口气,暗自庆幸自己起码不是第一具尸体。

第二天琳琅来了,在祭司的催促下换了一身更为轻盈飘逸的亚麻白袍,边角织着金色的百合花。

“去吧。”

祭司将她粗鲁推进了一间房,随后退了出去,上了锁。

房间很大,却没有任何的家具,只在地上铺了层层毛毯,花纹繁复,颜色极其艳丽,在耀眼日光下浮动着斑斓的光影。

那头小牛犊显然是被人喂了催/情/药物,看上去十分狂躁,时不时撅起蹄子,想要发泄出来。然而房间又没有其他东西,它只能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

等闻到了陌生气息,黑牡牛顿了顿,发红的眼珠一下子就锁定了祭品。

“轰隆隆——”

它冲着她发狂奔了过去。

“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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