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借刀杀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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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明跟着大叔回家, 被盛情邀请品尝完刚出炉的面包, 然后塞了一块上好的兽皮披风, 还有一张小块兽皮拼接出来很漂亮暖和的褥子,其实景明觉得一顿烤肉换这么多东西已经很足够了,结果最后还被塞了一把短剑。

有的地方虽然没开化却能遇到特别淳朴的人, 景明觉得自己占人家便宜了, 干脆直接把大叔打回来的咕咕鸟也处理了, 用炖菜的方式,借着大叔家里存的粮食, 做了满满一大锅。

“阿莫斯你家做啥东西了,咋这么香呢!”

景明做饭加各种东西, 看到大叔眼花缭乱, 一家三口围着景明对着锅流口水,那香气逼人,别说是他们,就连离老远的邻居都被引了过来。

“我在外面遇到一个特别会做饭的小兄弟, 炖了一锅咕咕鸟,你直接叫嫂子过来一起吃啊!”那大叔真是百忙之中从厨房中探出了个头,招呼他邻居过来一起吃饭。

“阿莫斯你居然连咕咕鸟都炖了,不是说好了要卖钱的么?收货的商人听到消息都往这边走了!”

当猎人基本就是靠天吃饭, 有时候运气好了猎物多,有时候天气坏了三五天都抓不到, 天气季节好多因素都能够影响到他们的收获, 不趁着运气好多卖点钱, 冬天的时候可是要饿肚子的!

景明就在厨房里面专心做饭,本来就想着很简单的事情,炖个鸡肉作为小小的报答,结果没想到那大叔邻居过来了不要紧,被围观而已,结果没过一会外面走进来一大堆人。

“阿莫斯听说你今天收获不错啊!什么东西这么香?快给我也来一碗。”

咕咕鸟在这个小村镇可以说是最好的食材之一了,难以捕捉不说,数量还很稀少,有的人一辈子都见不到几次,也就阿莫斯这种专业的猎人才能捕捉得到,像是一次抓到两只,那可真是值得兴奋的事情!

“阿莫斯他把咕咕鸟炖了。”那个大叔的邻居,另一个猎人大叔从厨房里面走了出来,一脸的心疼,不过如果能放下那个碗吃慢点,那就更好了。

“那我不是白来了?不对不对,阿莫斯你一家才三个人,咕咕鸟至少也有十斤,怎么可能一次吃两只,一只整的我六十铜币收,剩下那一只你剩下多少?一斤肉十二铜币,骨头太多的地方六铜币。”那个穿着一身棉布,一脸络腮胡胖乎乎的商人,从腰间拿出自己的钱袋,晃得哗哗作响。

“就剩一只了。”阿莫斯大叔嘴里还叼着一个大腿肉,口齿含糊的走了出来,一手端着碗,一手拎着被捆好咕咕直叫的咕咕鸟。

“大妹子手艺见长啊,真香!有这手艺在家处理什么皮毛,找个酒馆做饭,每个月至少十五银币啊!要是我早知道大妹子这么会做咕咕鸟,去年冬天你们根本就用不着吃土根充饥,把大侄子都饿瘦了。”

那个商人大叔直接豪爽的拿出一银币放在桌上,伸手接过咕咕鸟递给后面的小弟,然后咽了咽口水说道,“四十铜币,分我一碗炖咕咕鸟!”

“卡尔你太客气了,不过这钱我收下了。”阿莫斯接过钱,转手塞进了景明的包裹里,到厨房端了一碗炖肉放到桌上,“我婆娘什么手艺,认识这么多年你还不知道?这咕咕鸟根本就不是她做的。”

“那是你家远方亲戚来窜门?”商人大叔扶着桌子往厨房方向看了看,啥都没看到,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说道,“也不知道人家是做什么的,你说我要是出十五银币一个月,也不知道能不能请得动,就这手艺,我现在去开个酒馆都不能赔钱!”

“不是亲戚,我也不知道会不会留下,不过估计悬。”阿莫斯大叔挥了挥手,抓了一块肉塞进嘴里,“今天打猎的时候遇到的小兄弟,手艺可好了,烤鲁鲁兽做的比我婆娘的面包还软,不对,皮还是很脆的!反正就是特别好吃,我闻着香味就过去了,本来想用咕咕鸟换点肉,没想到被拒绝了,只要了点皮子,我多塞了点东西还非要给我再做一顿饭,可惜了……马上就要到成年礼,正忙着历练呢,刚出门,估计是不会留下了的。”

“刚出门?我走商的时间也不短,每个月都会在附近转一大圈,也没听说哪家酒馆有个这么好的厨子啊。”卡尔大叔嘴里塞得满满,一边咀嚼一边疑惑的说道。

成年礼对大陆的每个人都很重要,一般因为这件事情出发的人,很少会在途中停留,除非他选择好了自己要躲避的地方,或者已经进入了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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