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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馥馥看着这张字条, 字迹苍劲有力,言语干脆利落,很像他的风格。莫炀上学时候练过书法, 所以字写得一直很好看。这点林馥馥是自愧不如的,她的字勉强算是端正,但总是写得很小很小。以前学校里书法比赛, 莫炀也参加过并得过一等奖。学校橱窗里展示着他的作品, 小小年纪写得一手好字, 谁能不喜欢。这点到了娱乐圈就更加难能可贵, 好几次莫炀因为自己写的字而上了热搜。

林馥馥没有将那张小纸条扔掉,而是放进了自己的包包内。关于他的一切,都是珍宝。遗憾的是,至今她还没有一张他的签名照。

她穿好衣服下了床,光着脚往浴室走去。

她在洗漱台前的镜子里看到自己的模样, 脂粉未施的脸胜在皮肤好所以还挺不错。她其实不太喜欢自己的嘴巴,樱桃小嘴说的就是她, 总感觉太小了。

无意间看到自己脖子上戴着的项链, 她的心里一阵甜意, 这是莫炀送给她的。这条项链看起来有点粗糙,不像是专卖店里的款式,有种独一无二的美。吊坠是一片银杏叶的形状,很小, 很精致。

掌心贴在锁骨上的项链上摸了摸, 她转身下了楼。

这里很大, 也很冷清,不过采光不错,所以不会让人感觉到孤寂。阳光透过落地窗洒进来,屋子里一片金灿灿。

房子主人不在林馥馥也不便多留,于是洗漱完毕之后便打算离开。然而就在林馥馥打算关门走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猫叫。

她以为自己是幻听,正打算迈开脚步,然而又听到叫声才确定屋子里有猫。

哪里来的猫?

不记得这里有养猫啊,而且莫炀好像一直没有养宠物的习惯。

林馥馥循着声音走去,找了一圈没有找到。可猫叫声却时不时发出来,还是那种小奶猫的声音。她不死心继续找,终于在房子外面的花园一角里找到了一窝的小奶猫。

母猫大概是外出去觅食了,这里只有一窝小奶猫。一共有四只,全是纯白色的小猫,看得人心都要化了。林馥馥一直以来都挺喜欢小动物,小猫小狗自然是更喜欢。但是家里是不允许养带毛的宠物的,因为林疆疆会过敏。

林馥馥心想估计这是流浪猫在这里下的仔,这个地方隐蔽,还真的不容易让人发现。反正今天也休息,她就坐在这里等了等,看看母猫什么时候会回来。可等了好一会儿也不见母猫回来,林馥馥转念一想她在这里母猫可能也会害怕而不敢前来,于是想想还是不做打扰。

正准备离开,放在包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莫炀。

莫炀这会儿刚下飞机,直接就给林馥馥拨了个电话:“起床了?”

“嗯。”

“怎么不多睡会儿。”

“不早啦。”太阳都晒屁股了。

那头笑,“现在在干什么?”

“我准备回家了,不过我刚才在你家花园看到一窝小奶猫,超级可爱的。”

莫炀疑惑,“我没有养猫。”

“我知道,我估计是流浪猫。”

“嗯。”那头的他嘴角弯弯,“说起来,我的背上,手臂上还有脖子上全是抓痕,不知道是哪只小野猫抓的。”

林馥馥的脸唰一下爆红起来。

昨晚情到深处,她的确是牢牢攀着他。

“对不起。”林馥馥不免想到,她的身上好像也都是他留下的印子。

“你是那只小猫吗?”莫炀问。

“我……”林馥馥不知道怎么回答,声音倒像是在猫叫。

莫炀低笑,声音通过声波传来性感到不行,“昨晚我有点没控制住,你身上有什么地方不舒服的么?”

林馥馥捧着手机又往角落里挪了挪,双腿之间其实还有些疼,她摇摇头说:“没有。”

他的声音好像更哑了,“怎么那么经不起折腾?我这才要了几回?”

“够多了……”

“那怎么行,以后天天要你怎么办?”莫炀由衷地说,“还是要多锻炼锻炼身子。”

“喔。”

幸而他人不在眼前,否则林馥馥不知道怎么面对。她现在恨不得捂着自己的脸,已经滚烫得不像话了。

电话挂断,莫炀让林馥馥先别走,他给她叫了车。

水湘谢这一代不好打车,莫炀是让朱嘉上过来送林馥馥回去的。

林馥馥见到朱嘉上还挺不好意思的,轻轻地打了声招呼:“朱大哥,你好。”

她简直乖巧到不行,脸上粉嫩粉嫩的,整个人充满了少女的气息。

朱嘉上笑哈哈的,“国庆节快乐呀。”

这么一说林馥馥更加不好意思了,国庆节的大清晨还让他来送自己回家,太过意不去。

不过林馥馥不知道的是,原本朱嘉上可是要跟着莫炀一起去北京,可现在因为林馥馥能留在烽市,算是变相放假了。

一路开出来,两旁的风景都很好看。

林馥馥看着窗外,和朱嘉上聊聊天。

朱嘉上身上有一种很亲切的魅力,总是让人觉得很放松。

“对了,莫爷那次上热搜和女孩子一起吃宵夜,其实是你吧?”那次朱嘉上没有跟在身边,也是看了热搜才知道的。不过不用猜他都知道事件的女主角是谁,忍不住还是想问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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