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第 28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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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笑没理会赵晴研, 这人性格就这样, 美得张扬跋扈,直到遇上原主。

从那以后, 赵晴研就开始和原主杠上了。

原主自然不是什么小白花, 俩人撕了无数回,但第二天还是“好姐妹”, 这种关系直到大学毕业多年还在继续。

反正林笑是不太能理解这种执着。

“我和沈离先走,就不一起了。”林笑也不跟她假客气,带着沈离直接走人。

说实话,刚才沈离突然从背后抱住她的时候还真吓了她一跳。

对于沈离的亲近, 林笑倒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大概就是自家孩子。

同时对他说的话感到无法回答。

林笑并没有打算和恢复记忆的反派凑合着过下去,而且, 反派也不可能留着她在身边。

到那时,都不用她主动开口,反派自然会和他断得干干净净。

毕竟,林笑拥有原主的全部记忆。

原主是如何虐待羞辱反派的,她全部都知道。

所以林笑一点儿也不觉得反派到时候会留着她在眼前。

林笑完全理解,换做是她, 也无法容忍。

“笑笑,你又叹气了。”

林笑回神,敛去心中的思绪, “想了些事……中午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可乐鸡翅、糖醋排骨, 还有炖牛肉。”

“……怎么都是肉?”林笑看着他, “蔬菜呢?”

“不要蔬菜。”

“不行哦,营养要均衡。”

说着,林笑带着满脸写着拒绝的沈离走到果蔬区,买了些水果和蔬菜,再去买肉类。

结完账,沈离主动把东西提在手里。

走出超市,原本被云遮住的太阳露出了半边脸,开始升温了。

林笑把身上的外套脱下,露出里面较为贴身的薄针织裙,薄针织贴着身体,勾勒出那美好的玲珑曲线。

“笑笑,很热吗?”沈离朝她伸出手,“袋子我来提。”

“没事,到家就好了。”林笑提的都是零食,并不重,只是先前超市逛的有点久,加上外套稍微有些厚,太阳下就有点热了。

易出汗体质是真没办法。

回到家,林笑那外套搁在沙发上,赤着脚踩在地毯上,把买回来的食材归类放冰箱。

做完这些后,林笑洗了个手,转身的时候却发现沈离已经走到了跟前,看到他手上的东西,不由愣了下。

“笑笑,”沈离把手中的棉拖放她脚边,仰着头看着她,“地上凉,穿上鞋。”

林笑把鞋穿上,笑了笑,把手上的水擦干,对他说:“先去客厅坐着,我切些水果出来。”

“我不要圣女果。”他看到她买了。

“橙子吃吗?”

“吃。”

林笑把果盘端出来的时候,沈离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把果盘放在茶几上,林笑在他旁边坐下,拿着圣女果咬了一口,视线一直落在身旁的沈离身上。

沈老爷子的事情不能跟他直接说,更关键的是文中关于沈老爷子的事故根本没细写,只知道发生在沈离恢复记忆前,也是男女主首次合作的综艺预告片上了热搜的那一天。

事故地点就在本市。

可原文连个具体地点都没说,所以林笑一时间有些难以下手。

沈老爷子最近身体看起来不错,并没有回美国的打算。

林笑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让他离开这个城市。可沈老爷子是什么人,又哪儿是她随便几句话能够忽悠走的……想想也是头疼。

可这么耗下去林笑实在焦虑,不管怎么样,还是先想办法见一见沈老爷子才行,先从老爷子那儿探出一点东西来。

林笑把碟子里的圣女果吃完,喝了杯水,状似随意地开口:

“沈离,我们刚买了那么多菜,要不中午打电话让爷爷过来跟我们一起吃饭?”

“可爷爷他不在B市啊,”沈离见她表情变了,忙说:“后天吧笑笑,后天我再……”

“爷爷不在本市?”

“嗯……昨晚你去洗澡的时候爷爷给我打了电话,问我们过得怎么样……笑笑你怎么了?”

“太好了!”林笑兴奋地抱住他,“你可真是我的小福星啊!”

“笑笑……不是说让爷爷过来吃午饭吗?”

爷爷来不了,怎么反而还更高兴了呢。

“这还不简单,山不就我们,我们去就山啊!”林笑很开心,眉梢眼角都带着笑意,站起,“走,我们去T市!”

“……”沈离反射弧一下子拉长,没反应过来。

“前两天,我想着咋们家得养条狗,用来镇宅。”林笑说的煞有其事,毫无缘由地跑过去就为了和沈老爷子吃个饭,这个借口也就现在的沈离相信了。

所以,还得有个由头才行,养个小动物的想法她是有的,主要是家里空旷,只有她和沈离两个人难免有些冷清。

而且,网上说狗辟邪镇宅,这点很不错。

特别是黑狗。

所以,买一只黑色的狗吧。

“笑笑……先前不是说和爷爷吃午饭吗?”

“可爷爷不在B市啊,刚好我昨天在网上联系了一家宠物店,今天过去看看。”林笑现编,“这样我们也刚好可以去见爷爷呀。”

沈离想了想,没觉得她的话不对,点了点头:“那可乐鸡翅我们不吃了吗?”

“吃完再去。”

她一会儿还得网上联系T市的宠物店,免得到时候解释不清。

在沈离面前不要紧,就怕沈老爷子看出什么来,虽然她没什么惧的,但解释起来太麻烦了。

“嗯!”

沈离满意了。

林笑去洗了个手,收拾俩人的换洗衣物,这回在T市可能要待上一周左右。

乐白薇与秦佑的那档综艺预告还没出来前,是绝对不能让沈老爷子回B市的,但光她一个人肯定拖不住沈老爷子。

如果沈离在,情况又不同了。

T市离B市很近,自驾也就三个小时就到了,高铁就更快了。

因为考虑到回来的时候还带着一只狗,自驾会更方便些。

所以,林笑决定自己开车去。

吃过午饭,林笑把碗搁洗碗机里,随后收拾好厨房。

两人离开的时候拿了两个行李箱,一大一小,里面装的是两人衣服和日用品,光是林笑自己的东西就塞满了一个大的行李箱。

乘着电梯来到负一层,林笑打开车的后备箱,要把行李放进去。

“笑笑,我来。”沈离单手拎着,轻松不费力。

这个时候,林笑才觉得有个成年男人跟在身边的诸多好处。

上了车,林笑把眼罩拿给身旁的沈离,“要不要去后座,一会儿睡着更舒服,阳光没那么刺眼。”

沈离接过却没用,他摇了摇头,“我要跟笑笑一起。”

长途开车难免会无聊,但林笑以前可是经常兼职给自己顶头上司开车,那位不敢坐飞机,又有洁癖,司机请假的时候都是她顶上,所以长途开车对她这个助理来说也是家常便饭。

明明也没隔多久的事情,现在想想却仿佛是上一世的事。

“沈离,一会儿上了高速就不能随便停车了,你真的不去后座吗?”

“嗯,我陪笑笑说话。”

闻言,林笑心中不由一暖,“那你要跟我说什么?”

“……”沈离一下子卡壳了。

林笑却没出声催促。

“笑笑,以前的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沈离修长的手指捏着眼罩,午后的阳光错落地洒在他身上,眼神有些迷茫,“是不是很讨厌?”

林笑先是一怔,却被他后面那句话弄得一阵失语,“为什么这么说?”

“父亲和哥哥,还有两个妹妹,连家里的佣人都很讨厌我……”沈离顿了顿,声音小了些,“笑笑以前也讨厌我……”

林笑回想了一下剧情,书里关于反派十八岁以前的事情一带而过,但从描述上来看,性格肯定不是温文尔雅、风光月霁那一款的。

一个能不动声色地和商场上那些老狐狸周旋,让人不敢小觑,又哪儿是什么好相与的人……

或者说,那个时候的沈离就已经初具后期反派雏形了。

十五岁上大学,本硕连读,十八岁拿下学位。

眼看就要继承公司,却发生了意外。

天之骄子一下子变成了傻子。

有人悲恸,有人高兴。

还有人落井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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