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男人的私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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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只负责上台唱歌的歌星,开开演唱会,或者一年出几张唱片应该没那么多阴暗的东西。

脑子里存了不少后来流行金曲,借来用用应该不会有作者跳出来指证她盗歌吧。

“不行,菲菲我不喜欢你去做这种抛头露脸的工作,以你的学历。毕业出来大把正经工作可以供你选择,我们没有必要走这种不同寻常的路子。”

陆简心惊的发现灵菲想当明星的想法有些根深蒂固,不像是一时突然兴起。以菲菲优越的自身条件,安安份份在学校读书,便可不费吹灰之力吸引了这么多爱慕者。

陆简不敢想象,如果灵菲也跑去当明星,那得招惹多少的狂蜂浪蝶。指不定光一人一口唾沫,就可以将他给淹了。

神色凝重的注视着灵菲,陆简心慌的劝阻。

“嗨哥们,你这想法太自私了,唱歌有什么不好。挣钱多而且还有很多粉丝喜欢甚至崇拜,多少人想出名都没有这个机会。你女朋友长这么靓,要是报名参选港姐,只要没有黑幕拿个冠军回来绝对不是问题。”

手里端着一杯啤酒,原本在台上唱着歌的张天王,不知什么时候从台上下来。听到陆简轻视的话,忍不住帮忙说了句中肯的话。

“张天王。”

看到在旁边坐了下来的张天王,灵菲眼睛一亮。所有的男歌手里,张天王可以算是灵菲最最喜欢的歌手。能听到张天王帮她说话,灵菲简直幸福的整个人都要冒粉红泡泡了。

“什么?”

灵菲古怪的称呼,让Jacky愣了愣。

“哦,没什么,偶像谢谢你帮我说话。我叫甘灵菲是你的歌迷,很高兴能见到你,偶像能帮我在衣服上签个名吗?”

可以这么近距离的接触喜欢的歌手,灵菲激动的像打了鸡血。顾不上跟陆简做思想工作,欣喜若狂的一把拿过陆简手里的钢笔,示意张天王在她背后的衣服上签名。

等回到酒店,她要把这件衣服珍藏起来,以后再也不穿了。

“这么巧,谢谢你能喜欢我的歌。不用叫我偶像这么夸张,叫我的英文名Jacky,确定要签这里?”

Jacky很是意外,在这里遇到漂亮的不可思议的女歌迷。瞥了一眼气的脸都发青的歌迷同伴,心悸的不确定道。

“没事,就写衣服上吧。”

高兴过头的灵菲,压根没有注意到陆简瞪向Jacky杀人的眼刀子。

“那、好吧,这位先生你也听到了,不关我的事,我只是满足歌迷的要求,我真签了。”

这个男人不好惹。

担心被揍,Jacky连忙澄清了句。才敢动笔飞龙走凤的,将自己的名字写在歌迷背后的衣服上。

“好了,甘小姐钢笔还给你们,我不打扰你们慢慢聊。”

将笔递还给灵菲,见情况不对劲的Jacky飞快的闪了。

“哎……”

她都还没有来及得跟张天王多聊几句,可惜人转眼就闪的没影了。失望的收回目光,张口本想跟陆简分享这份喜悦的心情。后知后觉发现陆简气的都快发绿的脸,心虚的缩了缩脖子。

生无可恋,快让时间倒流吧,刚才那个中二脑子抽疯的笨蛋一定不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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