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良人(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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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雪不知道金玉郎私底下竟是这般模样,她活到这么大,也从来没有见过这般模样的人——这也能叫人?这竟会是个在现代社会里成长起来的人?家里的狗也比他更有规矩些,这是个野人吧?

她早就知道金玉郎不成器,结婚之前也曾做过设想,设想他会是如何的惫懒浪荡,也设想过自己要如何的规劝他,又要如何的宽容他。结果想来想去,她万没想到他的问题不是惫懒浪荡,他的问题是恶心人!

双手握着刀叉打着哆嗦,她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这毕竟是他们的洞房花烛夜,她作为新娘子,是不是不应该为了丈夫的吃相而翻脸?

这时,金玉郎俯下身去,开始叮叮当当的喝汤。汤是温热的鸡茸鲍鱼汤,正适合他虚弱的肠胃。他呼噜呼噜的吸溜着喝,喝了几口之后一抬头,他舔着汤勺,向着傲雪一笑。

一路上他都没对她笑过,如今算是婚后他第一次笑,笑过之后,他开了口:“吃啊,这家饭店的西餐很有名的。”

傲雪硬着脖子,微微的一点头:“看出来了,你吃得很有兴致。”

金玉郎睁大了眼睛,做了个疑惑表情:“你没兴致吗?”

傲雪放下了刀叉,勉强维持了平静神情:“我还不大觉得饿,只是有些累。”

金玉郎低头看了看桌上饭菜:“你是不是吃不惯这些?”他站起来,端起了一盘番茄鸡丝焗饭:“那你尝尝这个,这和中餐差不多,应该合你的胃口。”说着他从汤碗里抄起了自己的勺子,舀起一勺子焗饭就杵向了傲雪的嘴。焗饭里头夹着融化了的奶酪,那奶酪牵牵扯扯的拉出长丝,盛放在他那汤汁淋漓的勺子里,看着简直令人心惊。傲雪吓得一扭头躲了开,眼看着那勺子追着自己又来了,慌忙举手又是一挡:“我不吃。”

那勺子他刚舔过,而她因为心里嫌他,所以真是宁可饿着也不能吃。金玉郎被她挡得勺子一晃,一勺子热饭全撒在了她的旗袍襟上。她“哎呀”一声,站了起来,用餐巾掸了掸衣襟上的饭粒,她正要说他几句,哪知道桌上“咚”的一响,是他将勺子狠狠掼向了餐桌。

“要是看不上我,就别嫁我!”她抬起头,就见他恶狠狠的瞪着自己,正是个目露凶光的模样。而金玉郎端起汤碗又往桌子中央一摔:“我娶你是做太太的,不是娶了个祖宗给我脸色看!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他妈的给脸不要脸!”

汤碗摔进了一大盘冷菜里,汤汁飞溅的摔出了一声巨响,配着金玉郎的怒吼,震得傲雪一时间呆了住。而金玉郎气冲冲的绕过餐桌冲进卧室,“咣当“一声摔上房门。片刻之后,他穿戴整齐又冲了出来,头也不回的推门走了。

傲雪依然呆站在桌旁,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的回过了神,意识到自己方才是挨了新婚丈夫的骂,而在这个洞房花烛夜里,自己的丈夫也刚刚负气走了。

紧接着,她又想起来,金玉郎在临走之前,对自己骂的最后一句话是“给脸不要脸”。

热血一阵阵的轰上了头脸,她从小就是个自重的孩子,在父母跟前都没受过一句重话,长大之后更是活得又厉害又矜贵,尽管家里穷了,可谁又敢低看她半眼?一路铮铮的活了十九年,结果在这新婚夜里,她被丈夫骂成了“给脸不要脸”。

她生平没有受过这样的屈辱!

她想追出去揪住金玉郎问个明白,然而转念一想又不能。这是饭店,左邻右舍都住着人,那金玉郎又像个不通人性的野兽似的,两人真在外面吵起来了,他可以不在乎,她却丢不起那个人,这里距离北京千里迢迢,她想要负气回娘家也不能够。

她靠墙站了,弯下腰去大口的喘气,喘着喘着,就喘成了无声的抽泣。果然是嫁错了,她想,原来一切都早如她所预料的那样,没有谬误,没有侥幸,金玉郎果然不是良人,她果然是嫁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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