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6章 交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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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兴盛挑选的饭店名叫鑫祥饭店,这是一家经营川菜的饭馆,在天元市颇有名气,饭店所做的川菜,味道非常正宗。在天元市,一提起吃川菜,人们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鑫祥饭店。

之所以挑选川菜馆,是因为,方佳佳以前跟叶兴盛提起过,在所有的几个菜系之中,她最喜欢的是川菜!

挑选好饭店,叶兴盛把饭店的名字和地址发给孙蓓蕾,随后和方佳佳驱车前往鑫祥饭店。

鑫祥饭店的位置还不是在CBD,有点偏僻。饶是如此,慕名前往吃饭的人还是很多。

叶兴盛在饭店门前停好车子后,和方佳佳朝饭店大门走去。像以前一样,他用墨镜来伪装自己。尽管在暮色之下戴着墨镜有点另类!

走到饭店门口的时候,从饭店里住出两个人,竟然是路小玲和他表哥周智安!

自从路小玲背叛了之后,叶兴盛已经和她断绝了来往。在心里,他已经把路小玲当成路人,尽管路小玲还没做对不起他的事儿。

至于路小玲的表哥周智安,那就不单单是路人,更是敌人。毕竟,周智安已经不是他的人,他已经背叛他,投诚市委副书记、市长郑振东!

意外在饭店门口遇见路小玲,叶兴盛微微惊讶了一下,他害怕被路小玲和周智安认出,便假装没看见,和方佳佳径直往前走。

不知道是不是受到超级话唠爷爷的影响,方佳佳的话也很多,他紧紧地跟随在叶兴盛身旁,说:“叶大哥,蓓蕾我太了解她了,她一沾酒就脸红,待会儿,咱俩点一瓶红酒,让她脸红一下!”

叶兴盛怕被路小玲认出,不敢开口。

方佳佳便有些纳闷,伸手拽了拽叶兴盛:“叶大哥,跟你说话呢,没听见吗?”

叶兴盛还是默不作声,不过,方佳佳的话,却已经引起了路小玲的注意。

跟叶兴盛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朋友,路小玲对叶兴盛的身材和走路的姿态很熟悉。刚才从饭店里面出来,她就觉得,迎面走来的男人很像是叶兴盛,只是,对方戴着墨镜,她不大确定。

突然听到方佳佳左一口叶大哥,右一口叶大哥,路小玲心下便断定,迎面走来的男人肯定是叶兴盛!

虽然已经背叛了叶兴盛,路小玲其实没忘记叶兴盛。

那次和叶兴盛到野外捉金钱龟,她冲动之下,把女人最宝贵的东西给了叶兴盛。打那以后,她对叶兴盛宏伟壮观的男人本事和澎湃的力量念念不忘,这个男人给她的印象实在太深刻。

如果不是因为母亲的原因,她哪里愿意背叛叶兴盛?这男人差不多已经将她的心窝给占满!

一个夺走了自己第一次的男人,竟然和一个美丽的女子走在一块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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