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 脱逃事件初碰头(2 / 2)
我说:“这两个矿老板,不同以往的石远方和古汉科,是刚刚脱逃的,你们一定要想方设法,把他们抓回来。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不要像石远方和古汉科那样,弄的我们很伤神,很被动。尤其要注意的是,不要变成无头案。”
“行,请书记放心,我们对把矿老板抓回有信心,我们一定会把矿老板抓回来。”文局长说。
“你们的监控录像清晰吗?”我问。
“因为是夜晚,没有白天清晰,但还是可以看得清楚。”文局长说。
“你们可以制作出来吗?”我问。
“可以啊。”文局长说。
“可以在明天早晨之前制作出来吗?”
“当然可以,制作出来干什么啊?”
“我想明天开常委会的时候,放给大家看一看。我们不能讳疾忌医,家丑该外扬的还得外扬。你们说,我的这种想法合理吗?”
“我们局没意见,该是我们的责任就是我们的责任啊。”文局长说。
“放一下也好,也让大家看看。形象直观地看清是怎么回事。”王主任说。
“书记的这个建议非常好,放出来对如何处理这件事很有帮助。”刘书记说。
“文局长,你就把这件事吩咐下去吧。你先打电话,打完电话我们再接着聊。”
文局长打完电话后,我说:“除了幕后主使短期还难以查清外,其它的事实已经很清楚了。该轮到我们快刀斩乱麻,给他们雷霆一击了。怎么处理相关责任人,你们有明确的意见吗?”
“刘书记是纪委书记,又牵头搞了调查,还是请刘书记说吧。”文局长说。
“我们跟公安局商量了一下,建议给直接责任人,四个值班干警和值班副所长‘双开’,鉴于这五人严重违法,对抗组织调查,拒不交代幕后主使,建议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刘书记说。
“还有吗?”我问。
“鉴于看守所所长、教导员管理不到位,严重失职,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刘书记说。
“还有吗?”
“没了。”刘书记说。
“是这样吗?文局长?”我问。
“是啊,是县纪委和我们局联合调查组的意见。”文局长说。
“王主任,你对这种处理,有什么看法?”我问。
“我觉得这种处理可以啊。”王主任说。
“书记认为不妥吗?”刘书记问。
我说:“你们都记得城关镇派出所,抓打德国客商克思曼先生的事吧?”
都说记得。
我说:“我记得当时的县委书记是这样处理的,撤销城关派出所正副所长的职务,将姓严的副所长和殴打克思曼先生的干警一同清除公安队伍,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公安局长文胜天同志给予警告处分,对分管副局长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我说:“同时,由县纪委、政法委、监察局和审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城关派出所乱罚款和私设小金库一事进行调查,如违法就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我说:“你们说说,克思曼被殴打事件影响大,还是矿老板脱逃事件影响大?”
“克思曼被殴打事件赶跑了客商,恶化了我们县的投资环境,影响恶劣。矿老板脱逃事件,是我们的公安干警监守自盗,故意放跑重要罪犯,知法犯法,同样影响恶劣。”文局长说。
“如果书记觉得处罚过轻,再处罚我,我也没意见。”文局长说。
“如果对比克思曼被殴打事件,那我们对矿老板脱逃事件的处理,就还没有到位。”王主任说。
“刘书记的意见呢?”我问。
“我还没用明确的思路,干脆书记说个意见吧,我们再统一认识。”刘书记说。
“对,我赞成刘书记的想法。”王主任说。
“我也赞成。”文局长说。
我说:“刘书记说的,‘双开’五个直接责任人,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我很赞成。但这毕竟是一个很严重,很恶劣的事件,我觉得,还要追加对看守所所长、教导员的处罚。”
“怎么追加处罚呢?”刘书记问。
我说:“直接撤销看守所所长、教导员的职务,作为一般民警安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就没必要了。”
“书记还要往上追究吗?”刘书记问。
“是,撤销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的职务,降为看守所所长,同时,县公安局再选派一名同志担任教导员,在局里的统一领导下,对看守所进行整顿,我们决不能允许再发生类似的事件。”我说。
“继续往上追究吗?”刘书记问。
“是,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赵程大、常务副县长钱一兵、公安局局长文胜天给予口头批评。”我说。
“你们觉得,我这种思路如何?”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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