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寡妇蓉姨(1 / 2)

加入书签

秦叔宝乘班车回到镇上的时候,天已经快黑,好在夏天白天时间长,还不至于让他摸瞎。

骑上停在客运站的摩托车,如果走得顺当的话,到家的时候应该还有些能见度。

现在的他,心情轻松了许多。

王顺喜敲诈的事情就像一根刺一样扎心,让他有种无力感。

敲诈,其实从法律层面来讲,秦叔宝根本不惧怕他王顺喜。反而能够因此反过来告他一告。

近年来是法律新规推出来的风口浪尖,打四黑的政策正是如火如荼。

记得前两年,有个老几(俚语,等同家伙、伙计)因为口渴,用一块菜帮子成功抢劫了一个雪糕被判了六年。

虽说那时候的雪糕比现在还稀奇,可顶多也就三五毛。相比之下,这六年刑罚实在严重了些。

时代背景得背锅!

像王顺喜这种兴致恶劣的情况,一旦上纲上线,被判个十年八年都算少的。

秦叔宝不是没想过去告,但不能。

王顺喜手上拿着把柄,让他投鼠忌器。

像之前担心的一样,搞破鞋不是什么涨名声的事情,反而很败人品。

加上情况特殊,大家都知道王富贵对秦叔宝如何,情同手足。张素娟等同于他秦叔宝的亲大嫂。

跟亲大嫂搞破鞋,罪加一等,传出去指定被戳穿脊梁骨。

秦叔宝连王富贵信不信自己都不确定,更何况其他人。唯一的选择就是吃了这个闷亏。

只希望王顺喜不要得寸进尺,把照片给彻底删了,也算了却了他的心结。把老爷子的坟墓一番新,安安心心地进城。

跟不跟王富贵一起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定会离开这个困了他好几年的穷山沟。

为了这一切,秦叔宝没少耗费精神和劳力。这些天里除了睡觉,基本都在山里混迹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不过付出总会有回报的,今天进城,野味加药材,总共卖了七千五。

比起真正需要的有差距,却也不少了,至少有个盼头不是?

加上吴娇那边愿意借过来的,已经超过十万,不管是给王顺喜的封口费,还是给老头子修坟,都够了。

短期来看,把王顺喜的嘴堵住,能求一个心安。

算长远一点,只要接下来勤往山里跑,吃点苦,老头子的新坟也有了着落。

他算了一下,之前在山里跑四五天,挣了七千五。而离王富贵进城的日子还有五十多天,扣除每进一次县城的时间消耗,他完完全全可以进山十次。

十次就是七万五,如果哪天运气好,找到更好更值钱的东西,再凑十万也不是奢望。

想到这里,秦叔宝觉得自己并不是那么绝望了。

心心念念,胡思乱想。

秦叔宝骑着摩托车,眼看着天色渐渐地黑了下来,竟然安然无恙地回到了村子。

镇上到村口是头两年新修的泊油路,路况不错,骑车倒没什么需要担心的。

但是从村口进村子,就没那么好的路况了。虽说路被拓宽了些,却依旧是坑坑洼洼的烂泥路。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